肺病宜清利膀胱水。膀胱病宜清肺气为主。

  肺主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其路道全在三焦膜中。上卷已详言之。故肺与膀胱相隔其远。而实相通。肺病则水停为痰饮。故宜清利膀胱以泻之。膀胱病。多由肺之上原。不得疏通。故宜清肺气为主。

  肾与三焦通。肾病宜调和三焦。三焦病宜补肾为主。

  三焦之原。即发于肾系。故肾与三焦相通。三焦为肾行水化气。故肾病宜调和三焦。譬如肾气。丸用苓泽以利三焦之水。保元阳。用黄 以充三焦之气是矣。三焦病不能行水。则宜滋肾阴。不能化气。则宜补肾阳。近医不知三焦为何物。西医名连网。不名三焦。且又不知肾系为三焦之根。安知人生气化哉。

  此条全可考脏腑路道。西医形迹之学。未及如是之精。而今人不讲。反为西人所笑。堪发一叹。

  下卷

  望形察色

  形是肢体。色是面部。此理最微比脉更难。今且举其大略。使人得其门径。西医于察色未深考。

  以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肝合筋。心合脉。肺合皮。脾合肉。肾合骨也。

  言五色命于五脏。每脏各见本色便知其病。各脏又各有所合便。知其病之所在。譬如青色属肝。肝合筋。便知其病在筋。余仿此。

  青如草滋者死。青如翠羽者。生黄如枳实者死。黄如蟹腹者生。黑如 者死。黑如乌羽者生。白如枯骨者死。白如豕膏者生。

  此言五色荣者生。枯者死。盖必有血与气泽。方能荣也。

  凡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青为肝色。青胜则肝木克土。故痛。黑为肾之色。黑胜则寒水凝滞。故痹。黄赤为火土之色。故主热。白为金色令。

  主清冷。且温体者血也。血色少故白色多。而知其体寒。五色皆见乃。错乱之象。故主寒热并见。

  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

  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

  此言人面之部位。分发脏腑。以诊其色也。面分三停。上为阙。阙下为下极。即山根也。以阙论则处下。合鼻言之。

  则适居于中。故称极焉。是为王宫。心之应也。鼻居王宫之下。故名明堂。其诊法。则当以五脏从上而下。配于中央。

  而六腑各随其脏。配于两侧。有诸内形诸外。亦各从其类也。

  面部图 明堂今名准头。王宫今名山根。阙今名印堂。蕃今名颊。蔽今名耳。古人不剃须。故不诊颐下。今诊决有心额肾颐之说。是俗医所配。虽今人剃须。气色终不见于此。未可据以为诊也。人身内肺系心系肝系着脊。肾系均着脊。惟脾在胃下。不着脊。然脾膜之根仍在脊也。故脾俞穴在背。是五脏皆居于身中也。所以诊法。亦配于面之中央。而六腑。则随其脏位。以配于侧。

  阙上咽喉也。

  阙为眉间。阙之上则至高矣。咽喉之位。在诸脏腑之上。故应于阙上。

  阙中者肺也。

  俗名印堂。肺居胸中。高于五脏。故应于此。

  下极者心也。

  下极。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应于阙中。则心当应于此。

  直下者肝也。

  相法称为年寿。即鼻梁也。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实在心肺之下。故当配于此。唐宋后医。

  以肝配左颧肺配右颧。此西金东木之义。然非五脏自具之位次也。且旧说以为肝在脾之下。故曰下焦属肝肾。不知水木相生。肝固与肾相属。而究其形体所居则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居于油膜之上。近胃联小肠也。中医少见脏腑。多失其真。而西医笑之。并谓轩岐先谬岂知古圣精核。更过西人。此联合次。便见圣人审定脏腑最精。至经脉穴道尤为西人所不知也。今必谓古圣洞见脏腑。尤属空谈。不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视例之。古创制作。亦断无未经剖视之理。

  且轩帝战。 泉涿鹿。何难剖割之有。(图见后。)

  肝左者胆也。

  举左以赅右。言肝应于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胆之应也。

  下者脾也。

  下者指准头言鼻梁在上。则准头在下。故称下焉。脾在腔内。实居肝之下。油膜之上。故应配于鼻梁之下。此名明堂为脾之应。脾能总统五脏。故准头之诊最要。

  方上者胃也。

  方上二字不得其解。旧说以为口之上。鼻孔之旁。余按方字。义训两舟。相并殆指鼻之两孔其形如方舟也。然则准头为明堂而两孔即方上也。本经云五脏位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则鼻准属脾。两孔旁自当属胃。

  中央者大肠也。

  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