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者血有余也。泡者气多甚也。经曰。邪气甚则实。精真气夺则虚。
凡形色大恶。气血不交。浆不成似为死症若精神爽朗。便食如故。而天庭上有一二颗悦
目者。犹可发毒。作臭烂而愈何者。毒在外不在内故也。
毒停肌肉则发肿。毒滞皮肤则作臭。肌肉阳明主之属土。皮肤太阴主之属金。痈肿土象
。腥臭象金。亦各从其类也。
书谓红斑生。紫斑者死。黑斑。蓝斑。百不救一。亦有红死。而紫斑。蓝斑。得生者。
斑血热也。失于解利则发斑。恶痘斑出。热所必然。无论颜色。
但天庭疏朗。形色善而斑出。又当别论。昔一斑症。诸医莫治。召予视之。已七日矣。斑分
上中下。上红斑。中紫斑。下青斑。视其痘则绽凸疏朗。内含清水。色虽黑黯。而精神爽健
。视唇舌则多苔燥。予曰。失解故也。进以清凉自愈。后果然由是。书不可拘也。察形色。
验唇舌。是准疔之结也。亦热毒壅甚。失于解利。内不能入而结。随道空隙之所。恶痘疔结
。逆转为顺矣。但结前后心者死。结耳门喉下者死。辨疔有法。慎无以黑毒作疔。黑痘犹痘
也。疔则陷入肉中。形如螺盖捏之有核。割不知痛。其白根或长寸许。医多误认靥后疔烂。
生肌散治之。
痘之所恃者。血为养而气为充也。故眼鼻必欲封合。眼合则神不驰。鼻封则气不
逐。神气内荣。而毒不为制伏者鲜矣。抑又有微甚。塞而有涕。美之征也。鼻塞而窍外干黑
者死。封而有泪生之兆也。眼封而沿眶涂煤者死。眼封当在五六日间。若未肿过而封后必有
眼疾。痘少者不封。或封而才靥即退。
气血之分。犹清浊之本乎上下也。气血之交。犹阴阳之互为根据附也。当分不分。毒结之
。当交不交。毒隔之。知升阳散郁。何不分之患。知清热解毒。何不交之患。痘之形症有四。曰
毒壅曰血热。曰气虚。曰血虚。又虚实有四。表里虚实是也。见点稠密。形不尖耸。色惨黯
。而皮间欲出不出。此毒壅也。见点深红而渐变紫黑夹疹夹斑血热也。顶陷皮薄。平塌不
振
喘促。面浮。皮毛焦。肌肤痛。表实也。精神困倦。唇舌淡白。曰里虚。狂乱气甚。渴饮善
食。唇燥而舌见黄白苔者。里实也。毒壅也。血热也。同为表里之实。血虚也。气虚也。同
为表里之虚。此又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壅者疏之。热者凉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
不虚。以平调之。明此八者。思过半矣。虽然辨寒热虚实。尤当用舌作纲领。
大都症候相似。气运使然也。彼与此一般症状无殊。非气运而何。故干涸者。火郁胜。
吐泻
而肉肿者。土郁胜。枯燥喘促。金郁胜。彼此凝伏。水郁胜。郁而不出。木郁胜。火则清之
。土则平之。金则润之。水则温之。木则发之。书云。责之于症。求之于经。其此之谓乎。
谅形体用药。上工也。小儿脏腑。易虚易实。体实剂过。犹为之损。况弱乎。凡痘极光
泽。
极荣灌。至回谢日。而忽变逆。谁之咎欤。形体素虚。理宜补益。不察而爱行攻劫。使人元
气一驱而出。外虽荣灌。内实耗蠹。欲不死者得乎。谅形体者。非泥于形。而审形。形之
神也。痘陷有五。有白陷。有红陷。有灰陷。有紫陷。有黑陷。皆责气虚。而后人责以用补
误矣。彼之论陷。有深究其源。唇舌滋润。身不壮热。唯痘色迁变而陷。故责以气虚。若唇
燥舌苔。壮热燎人。焦紫其色。而凹陷不起。果虚乎。抑毒耶。妄执补益。犹按图索骥耳。
予治陷不然。有外实则解之。有内实则清之下之。内外无症。则平剂以调之。不惟治陷。即
始终亦然。药随舌转。症由舌痊。呜呼。舌之功大矣哉。
舌通五内。人知之而莫之用。不由指示。临局必迷。熟知此乃用药枢纽也。药有寒者。
凉者
。温者。热者。令之枢纽在手。则纵横颠倒。一自我出。而是非。而利害。皆置勿论。且易
虚易实。小儿也。使无定见而谓不枉人命。吾未知前信。
治痘有四。节次务要不紊。紊则气血颠倒。火毒肆虐。而诸症蜂作矣。故惊者。狂者。
吐者。泻者。斑者。疹者。腰疼腹痛者。肉肿痘不肿者。水呛错喉
者。皆当发不发。毒郁三焦。停滞气道也。焦紫者。枯黑者。渴者。燥者。发疔毒者。胃烂
口臭者。皆当清不清。阳明内热所致。当补不补。则为白陷。为泄泻。为痒塌。为倒靥。
外
剥内攻。中气虚也。当渗泄不渗泄。则反壮热。或少食。或泻不止。或肌肉作疰疖而疤烂。
何者。脾湿内淫也。标离而异。本合而同。药当其节。变症息矣。不应四法。必三因乘之。
六气外袭。为外因。惊恐内动。为内因。调摄失宜。为不内外因。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
正互用。两得之矣。
治痘症。不治杂症。万古秘论也。杂症有日。痘症止两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