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可汗而已。
问曰。三阴受病。传经如何。素问曰。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
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
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
肝。故烦满而囊缩。
问曰。三阴可下何如。仲景曰。三阴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
已。
问曰。汗下系乎经。或系之日。何也。雍曰。日。犹经也。大抵受
病。皆有常变。其经与日不相应者。则变也。循常则易治。既变则难
通。然变当从证。常可从日。故素问又曰。若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
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此言常道也。
问曰。经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何也。雍曰。六七日传经皆
遍。阴阳俱受病已。故重者死也。素问曰。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
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是也。故经又言。治之法各通其脏脉。
病日衰已。如是则五脏不通则死。通其脏脉。则病衰也。
问曰。经言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雍曰。此谓伤寒循常无
变者。故素问曰。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
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
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
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此所以愈者。皆
十日以上也。(仲景。十一日渴止下无不满。十二日大气皆去下有病
人精神爽慧也。)
问曰。十二日以上不愈者。何也。仲景曰。若过十三日以上。不
间。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根据后坏病证而治
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变成温疟。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
遇于风。变为风湿。阳脉洪数。阴脉实大。更遇温热。变为温毒。为病
最重也。阳脉濡弱。阴脉弦紧。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
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庞氏。温疫作湿温为当。)
问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王氏曰。巨大也。)何他。素问曰。
巨阳者。诸阳之属也。(皆有所属)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又评热论曰。巨阳主气。故先受邪也。
问曰。两感于寒者何如。素问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
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一日。太阳与少阴俱
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
食。谵语。三日。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
人。六日死。
问曰。素问又言三日乃死。何也。雍曰。即前所谓六日死也。何
以言之。两感之病。阴阳表里两经俱传。至三日。则六经阴阳已传
尽。水浆不入口。不知人。是时五脏已尽伤。六腑已不通。营卫已不
仁。如是之后。三日乃死。帝疑之。故再举问。岐伯谓是时阳明之气
独未尽。故又三日而后死。是以其言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
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夫不知人者。则两感
阴阳俱传。三日之证也。阳明为诸经之长。其血气盛。所以滋养诸
经。其血气已散入诸经者。各随其经绝矣。其在阳明未散入诸经者。
又须三日而后乃尽。以是知六日者。三日传阴阳诸经。又三日阳明
之气方尽。是为六日。而世之读经者。以六日为阴阳再传经而死。若
阴阳尚能再传。则不死矣。其曰三日死者。又别为阳明气血随邪而
尽之说。与六日不相通。其误甚矣。
问曰。伤寒独传足阴阳六经。何也。孙真人云。人有五脏。心肺
二脏经络。所起在手十指。肝肾与脾三脏经络。所起在足十趾。夫风
毒之气。皆起于地。地之寒暑风湿。皆作蒸气。足常履之。所以中人
必中于足。雍曰。此孙真人感风毒之论。伤寒之感。亦无以异也。
问曰。伤寒三阳受病。传不传可见否。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
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又曰。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问曰。三阴经传不传可见否。仲景曰。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
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不受邪则不传
矣。
问曰。六经于脏腑何属也。雍曰。足太阳。膀胱经也。足阳明。胃
经也。足少阳。胆经也。此三腑者。皆为阳也。足太阴。脾之经也。足
少阴。肾之经也。足厥阴。肝之经也。此三脏。皆为阴也。阳为表。阴
为里。故足太阳与足少阴为表里。肾与膀胱也。足阳明与足太阴为
表里。脾与胃也。足少阳与足厥阴为表里。肝与胆也。
问曰。愿闻六经之所起。雍曰。本于灵枢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