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随大汗而解。所成之温邪随大汗而发。焉得无虚。设不加参。则热邪从
白虎而解。安保寒邪不从白虎而来乎。是伤者当补。治病必求其本耳。如服柴胡渴已。渴者属阳明者也。以法治之。夫

胡汤有参甘姜枣。皆生津之品。服已反渴。是服寒之剂。不足以解温邪。少阳相火直走阳明也。是当白虎加人参法。若
柴胡加人参之法。非其治矣。夫相火寄甲乙之间。故肝胆为发温之源。腹胃为市。故阳明为成温之薮。阳明始虽恶寒。
二日自止。即不恶寒。而反恶热。此亦病伤寒而成温之一征也。若夫温热不因伤寒而致者。只须扶阴折阳。不必补中益
气矣。且温邪有浅深。治法有轻重。如阳明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瘀热在里不得越。身体发黄。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茵陈汤主之。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大承气汤急下之。厥阴病下利欲饮水者。白头翁汤主之。此仲景治温之大略也。夫温与暑。偶感天气而病者轻。因不藏精者。为自伤其病重。若再感方土之异气。此三气相合而成温疫也。温热利害。只在一人。温疫移害。祸延邻里。今人不分温热温疫。浑名温病。令人恶闻而讳言之。因于辞之害义矣。吴又可温疫论。程效倩热病注。俱有至理可传。愚不复赘。余义详见方论。



<目录>卷上

<篇名>湿异同第六

属性:(风寒湿暑燥热)
六气为病。皆能发热。然寒与热相因。暑与热相继。独燥与湿相反。风寒温暑皆因天气。而湿病多得之地气。燥病
多得
之内因。此病因之殊同也。内经病机十九条。其分属六气者。火居其人。风寒湿者居其一。燥症独无。若诸 项强。皆
属于湿。愚尝疑其属燥。今本论有 湿之分。又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则 之属燥可知也。夫 以状名。因血虚
而筋急耳。六气为患。皆足以致 。然不热则不燥。不燥则不成矣。六经皆有 病。须审部位以别之。身以后属太阳。
则凡头项强急。头背KT KT 。脊强反张。腰似折。髀不可以曲。HT 如结。皆其症也。身之前者属阳明。头项摇动。
口禁齿
。缺盆纽痛。脚挛急。皆其症也。身之侧属少阳。口眼 斜。手足牵引。两胁拘急。半身不遂。皆其症也。若腹内拘
急。因吐利而四肢拘急。是太阴 。恶寒蜷卧。尻以代踵。脊以代头。俯而不能仰者。是少阴 。睾丸上升。宗筋下注。
小腹里急。阴中拘牵。膝胫拘急者。厥阴 也。若 之挟风寒者。其症发热无汗而恶寒。气上撞胸。而小便少。其脉必
坚紧。其状必强直而口噤。此得天之气。内经所云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者是。其势勇猛。故曰刚 。病自外来。当逐
邪而解外。 有夹本邪而为外患者。其邪从内出。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其脉沉迟。其状则项背强。KT KT 。此得之
地气。
内经所云。诸 项强。皆属于湿者是也。其势 弱。故名柔 。病因于内也当滋阴以和内。治湿君栝蒌根者。非以治风。
实以生津。非以治湿。实以润燥耳。夫 之始也。本非正病。必夹杂于他病之中。人之病此者。世医悉指为风。所以
不明其理。善医者。必于他症中审察而预防之。如头项强痛。即 之一端。是太阳之血虚。故筋急也。今人但知风寒。
不恤津液。所以发汗太多。因致痉者多矣。夫 本有由来。一经妄治。即奇形必见。项背强KT KT 。是 之征兆。
故用葛
根。身体强。是 状已着。故用栝蒌根。卧不着席。脚挛急。口禁齿 。是 之极甚。故用大黄芒硝。无非用多津多液
之品。以滋养阴血。不得与当汗当下者同例也。观伤寒脉浮自汗。心烦恶寒。而见脚挛急。是 势已成。须当滋阴存液。
不得仍作伤寒主治。故与桂枝汤则厥。与芍药甘草汤。其脚即伸。此明验矣。第以表症未除。不得用承气。若 语者少
与调胃承气。是又与不着席者与大承气。同一机彀也。凡 之为病。因外邪伤筋者少。因血虚筋急者多。如误作风治。
用辛散以助阳。则真阴愈虚。因燥剂以驱风。则血液愈涸。故 得之暴起者少。妄治而致者多。虚而不补。不死何待。
非参苓归地。调和荣卫。未易奏捷也。内经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又曰湿胜则濡泄。此指湿伤于内者言也。又曰地
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骨。又曰因于湿。首如裹。此指湿伤于外者言也。若湿而兼热。则大筋 短而为拘。小筋弛
长而为痿即柔 之变见矣。阳明篇有湿热发黄之症。叔和不为别论。独取太阳之风湿相传者。尚遗数条。亦搜采之疏失
也。内经曰。身半以上者。风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又曰阳受风气。阴受湿
气。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皆风湿对言。本论则风湿合言也。风湿相合。则阴阳相传。上下内
外反病矣。所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