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证。下文乃是以后拟病防变之辞。当分作三截看。若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浮
缓为欲愈。此一节。乃表和无病。而脉微者。邪气微缓也。阴阳同等。脉证皆向安之兆。可不待汗。而欲自愈。
若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之。此一节宜温之。若面色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
能得少汗出。其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此一节。必待汗而愈也。○案程注云。作一头。下面分三脚。其
说盖原于赵氏也。
脉经引四时经。清溲痢通。注云。清者。厕也。溲从水道出。而反清溲者。是谓下痢至厕也。刘熙释名云。
圊。至
秽之处。宜常修治使洁清也。颜师古急就篇注云。清言其处特异所。常当加洁清也。成氏辨脉篇注。清者圊也。
○案太阳中篇。清谷。清血。其清。皆与圊同。
案此阴阳俱虚。宜用桂枝加附子汤。附子汤之属。小建中加黄 。恐不能救之。
伤寒类方云。微邪已在皮肤中。欲自出不得。故身痒。以此汤取其小汗足矣。阳明篇云。身痒如虫行皮
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 芍药 生姜(切) 甘草(炙) 大枣(四枚。擘。) 麻黄(各一两去
节○千金翼。作去节各一两。) 杏仁(二十四枚汤浸去皮尖及两仁者○千金翼。无汤浸二字。)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本云。桂枝
汤三合。麻黄汤三合。并为六合。顿服。将息如上法。(【原注】臣亿等谨案桂枝汤方。桂枝。芍药。生姜。
各三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二枚。麻黄汤方。麻黄三两。桂枝二两。甘草一两。杏仁七十二个。今以算法约之。
二汤各取三分之一。即得桂枝一两十六铢。芍药。生姜。甘草。各一两。大枣四枚。杏仁二十三个零三分枚之
一。收之得二十四个。合方。详此方。乃三分之一。非各半也。宜云合半汤。○玉函。七味下。有 咀字。云。
作方。顿服下。有今裁为一方五字。)
〔柯〕桂枝汤三合。麻黄汤三合。并为六合。后人算其分两。合作一方。大失仲景制方之意。〔徐〕是风
虽外薄。为寒所持。而不能散。所以面显怫郁之热色。必宜总风寒两解之。故桂麻合用。
伤寒类方云。案此方。分两甚轻。计共约六两。合今之秤。仅一两三四钱。分三服。只服四钱零。乃治
邪退后。至轻之剂。犹勿药也。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先上。玉函。千金翼。有当字。
脉经。有法当二字。)
〔柯〕此条治中风之变。桂枝汤煮取三升。初服者。先服一升也。却与者。尽其二升也。热郁于心胸者。
谓之烦。发于皮肉者。谓之热。麻黄症发热无汗。热全在表。桂枝症发热汗出。便见内烦。服汤反烦。而外热
不解。非桂枝汤不当用也。以外感之风邪重。内之阳气亦重耳。风邪本自项入。必刺风池风府。疏通来路。以
出其邪。仍与桂枝汤。以和营卫。内经曰。表里刺之。服之饮汤。此法是矣。
伤寒类方云。此非误治。因风邪凝结于太阳之要路。则药力不能流通。故刺以解其结。盖邪气太甚。不
仅在卫。而在经。刺之以泄经气。
素问骨空论云。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恶寒。治在风府。大风颈项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
甲乙经云。风池二穴。在颞 后。发际陷中。足少阳阳维之会。风府一穴。在项发际上一寸。大筋中宛
宛中。督脉阳维之会。
案针灸资生经云。岐伯对黄帝之问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然则风
府者。固伤寒所自起也。北人皆以毛裹之。南人怯弱者。亦以帛护其项。俗谓三角。是也。柯氏之说。盖本于斯。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似疟。一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
一汤。(成本。似。作如。玉函。脉经同。脉洪大者。作若脉但洪大者。再下。脉经有三字。)
〔志〕大汗出。脉洪大者。肌腠之气。而外合于肤表。标阳气盛。故脉洪大。而汗出也。如前啜粥之法。
以助药力。〔柯〕服桂枝汤后。而恶寒发热如疟者。是本当用麻黄发汗。
而用桂枝。则汗出不彻故也。凡太阳发汗太过。则转属阳明。不及则转属少阳。此虽寒热往来。而头项强痛未
罢。是太阳之表尚在。因风邪泊营卫。动静无常。故一日再发。或三度发耳。〔鉴〕服桂枝汤。大汗出。病不
解。脉洪大。若烦渴者。则为表邪已入阳明。是白虎汤证也。今脉虽洪大。而不烦渴。则为表邪仍在太阳也。
案玉函。有但字。可见其无他证也。
桂枝二麻黄一汤方
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 芍药(一两六铢) 麻黄(十六铢去节) 生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