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以营行脉中。卫行脉外。
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玉函。作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卫气不和故也。营行脉中。为阴
主内。卫行脉外。为阳主外。复发其汗。卫和则愈。宜桂枝汤。千金翼同。脉经。千金。营气和者云云十八字。
作营气和而外不解。此卫不和也十二字。无营卫和之营。吴本。作病常自汗出者。营气和。卫气不共营气和谐
故尔。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注云。此段。旧本多衍文。今删正。)
〔锡〕卫气者。所以肥腠理。司开阖。卫外而为固也。今不能卫外。故常自汗出。此为营气和。而卫不和也。
卫为阳。营为阴。阴阳贵乎和合。今营自和。而卫气不与之和谐。故营自行于脉中。卫自行于脉外。两不相合。
如夫妇之不调也。宜桂枝汤发其汗。调和营卫之气则愈。〔方〕此言常者。谓无时不然也。〔程〕此不必其为太
阳中风。而桂枝汤亦宜者。如今人滋阴敛汗等类。〔柯〕下条发热汗出。便可用桂枝汤。见不必头痛恶风俱备。
此只自汗一症。即不发热者。亦用之。更见桂枝方。于自汗为亲切耳。
伤寒类方云。营气和者。言营气不病。非调和之和。自汗与发汗迥别。自汗乃营卫相离。发汗使营卫相合。
自汗伤正。发汗驱邪。复发者。因其自汗。而更发之。则营卫和。而自汗反止矣。
案灵枢营卫生会篇云。营在脉中。卫在脉外。又卫气篇云。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其精气之行于经
者。为营气。正此段之所根柢也。
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
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千金。作时时发热。汤下。成本。有主之二字。)
〔汪〕脏无他病者。谓里和能食。二便如常也。〔程〕如病患脏无他病。属之里分者。只发热自汗出。时
作时止。缠绵日久而不休。此较之太阳中风证之发无止时。不同矣。既无风邪。则卫不必强。营不必弱。只是
卫气不和。致闭固之令有乖。病既在卫。自当治卫。虽药同于中风。服法不同。先其时发汗。使功专于固卫。
则汗自敛。热自退。而病愈。此不必为太阳中风。而桂枝汤可主者一也。凡脏病。亦有发热汗自出。连绵不愈
者。骨蒸劳热类是也。
〔成〕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
案此条。方氏以降诸家。并为中风证。似非经旨。只柯琴志聪锡驹注。与程意同。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鉴〕伤寒脉浮紧。法当发汗。若不发汗。是失汗也。失汗则热郁于营。因而致衄者。宜麻黄汤主之。若
能于未衄之先。早用麻黄汤汗之。汗出则解。必不致衄。其或如前条之自衄而解。亦无须乎药也。〔程〕大抵
伤寒见衄者。由其人营分素热。一被寒闭。营不堪遏。从而上升矣。〔王〕夺血者无汗。既致衄。不可轻用麻
黄汤。须审之又审。点滴不成流者。可也。
活人书云。衄家不可发汗。汗出额上陷。脉紧急直视不能瞬。不能眠。然而无汗而衄。脉尚浮紧者。须
与麻黄汤。脉已微者。不可发汗。黄芩芍药汤。犀角地黄汤。
江 名医类案云。陶尚文治一人伤寒四五日。吐血不止。医以犀角地黄汤等治。而反剧。陶切其脉。浮
紧而数。若不汗出。邪何由解。遂用麻黄汤。一服汗出而愈。或问。仲景
言衄家不可汗。亡血家不可发汗。而此用麻黄汤。何也。 曰。久衄之家。亡血已多。故不可汗。今缘当汗不
汗。热毒蕴结。而成吐血。当分其津液乃愈。故仲景又曰。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血者。麻黄汤主之。
盖发其汗。则热越而出。血自止也。
案柯本。此条。作伤寒脉浮紧者。麻黄汤主之。不发汗。因致衄。注云。不发汗。阳气内扰。阳络伤则
衄血。是夺血者无汗也。若用麻黄汤再汗。液脱则毙矣。言不发汗因致衄。岂有因致衄。更发汗之理乎。愚故
亟为校正。恐误人者多耳。此执泥之说。难从矣。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原注】一云。大便青。)知不在里。仍
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玉函。作未可与承气汤。是。其小便清者。玉函。外台。并
作小便反清。脉经。千金翼。作大便反青。柯本。大便圊。知。玉函。脉经。千金翼。作此为二字。王肯堂校
本千金翼。有热。作身热。热下。有小便赤三字。其小便清。作若小便利。)
〔成〕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故宜当下。若小便清者。知里无热。则不可下。经曰。小便数者。大
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况此不大便六七日。小便清者。不可责邪在里。是仍在表也。与桂枝汤以解外。
若头疼不已。为表不罢。郁甚于经。迫血妄行。上为衄也。〔程〕欲攻里。则有头痛之表证可疑。欲解表。则
有不大便之里证可疑。表里之间。何从辨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