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此汤主之。又咳家其脉弦。为有水。此汤主之。又有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不卒
死。至一百日。或一岁。宜此汤。
外台秘要。深师朱雀汤。疗久病癖饮。停痰不消。在胸膈上液液。时头眩痛苦挛。眼暗。身体手足十指甲
尽黄。亦疗胁下支满。饮辄引胁下痛。(即本方。用甘遂。芫花。各一分。大戟三分。大枣十二枚。)圣济总
录。三圣散。治久病饮癖停痰。及胁满支饮。辄引胸下痛。(即本方)
汪氏云。陈无择三因方。以十枣汤药为末。用枣肉和丸。以治水气四肢浮肿。上气喘急。大小便不通。
盖善变通者也。
医学纲目。昔杜壬问孙兆曰。十枣汤。毕竟治甚病。孙曰。治太阳中风。表解里未和。杜曰。何以知里
未和。孙曰。头痛心下痞满。胁下痛。干呕汗出。此知里未和也。杜曰。公但言病症。而所以里未和之故。要
紧总未言也。孙曰。某
尝于此未决。愿闻开谕。杜曰。里未和者。盖痰与燥气。壅于中焦。故头痛干呕。短气汗出。是痰膈也。非十
枣汤不治。但此汤不得轻用。恐损人于倏忽。用药者慎之。
宣明论。此汤。兼下水肿腹胀。并酒食积。肠垢积滞。 癖坚积。蓄热暴痛疟气久不已。或表之正气与邪
热。并甚于里。热极似阴。反寒战。表气入里。阳厥极深。脉微而绝。并风热燥甚。结于下焦。大小便不通。
实热腰痛。及小儿热结。乳癖积热。作发风潮搐。斑疹热毒。不能了绝者。○又云。芫花。慢火炒变色。仲景乡
语。云炒作熬。下凡言熬者。皆干炒也。案杨雄方言云。凡以火而干五谷之类。自山而东。齐楚以往。谓之熬。
即其义也。
嘉定县志。唐杲字德明。善医。太仓武指挥妻。起立如常。卧则气绝欲死。杲言是为悬饮。饮在喉间。坐
之则坠。故无害。卧则壅塞诸窍。不得出入。而欲死也。投以十枣汤而平。
医学六要。一人饮茶过度。且多愤懑。腹中常辘辘有声。秋来发热寒似疟。以十枣汤料。黑豆煮。晒干。
研末。枣肉和丸。芥子大。而以枣汤下之。初服五分。不动。又治五分。无何腹痛甚。以大枣汤饮。大便五六
行。皆溏粪无水。时盖晡时也。夜半乃大下数斗积水。而疾平。当其下时。瞑眩特甚。手足厥冷。绝而复苏。
举家号泣。咸咎药峻。嗟乎药可轻哉。
方脉正宗。治五种饮证。芫花。醋煮。大戟。醋煮。甘遂。童便煮。三处煮过。各等分。焙干为末。每
服二钱。大枣十枚。煎汤调下。(出本草汇言。)
直指方。治小瘤方。先用甘草。煎膏。笔蘸妆瘤四围。干而复妆。凡三次。后以大戟芫花甘遂。上等为
细末。米醋调。别笔妆敷其中。不得近着甘草处。次日缩小。又以甘草
膏。妆小晕三次。中间仍用大戟芫花甘遂如前。自然焦缩。
活人书。用此汤。合下不下。令人胀满。通身浮肿。而死。
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
胸烦。面色青黄。肤 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心上。玉函。脉经。有则字。 下。有如此二字。
烧。脉经。作火。)
〔成〕太阳病因发汗。遂发热恶寒者。外虚阳气。邪复不除也。因复下之。又虚其里。表中虚邪内陷。传于
心下为痞。发汗表虚为竭阳。下之里虚为竭阴。表证罢为无阳。里有痞为阴独。又加烧针。虚不胜火。火气内
攻。致胸烦也。伤寒之病。以阳为主。其人面色青。肤肉 动者。阳气大虚。故云难治。若面色微黄。手足温
者。阳气得复。故云易愈。
案既云阴阳气并竭。而又云无阳则阴独。义不明切。方氏云。无阳。以俱虚言也。阴独。谓痞也。喻氏云。
虽曰阴阳气并竭。实繇心下无阳。故阴独痞塞也。程氏云。阴阳气并竭。则并陷入之阳邪。亦不成其为阳。而
兼并于阴矣。无阳则阴独。恐发热者。不发热。而单恶寒矣。志聪云。无太阳之表阳。有阴邪之独陷也。锡驹
云。言无阳气于外。则阴血独守于内也。钱氏云。并竭之阴阳者。乃人身之真气也。此所谓无阳者。指胃中之
阳气空虚也。阴独者。谓唯有阴邪痞塞于中也。魏氏云。阴阳之正气虽俱竭。而阴药之性。痞塞于心下之阴分
者。独不散。故曰无阳则阴独。金鉴云。阴阳并竭。已成坏证矣。况无阳则阴不生。阴独则阳不化。而复加烧
针。火气内攻。阴阳皆病。汪氏云。痞证为天气不降。地气不升。气属阳。二气不能交通。故曰无阳。中州之
土闭塞。犹之孟冬之月。则纯阴用事。故曰阴独。以上数说。糊
涂不通。特柯氏于此二句。不敢解释。岂其遵阙如之圣训耶。郭白云云。此为难治之证。须临时更详轻重。痞
甚。先泻心汤。发热恶寒甚。则先小柴胡。火逆甚。则先救逆汤。从所重治之。汪氏云。小柴胡不宜用。发热
恶寒甚。乃太阳表证在也。仲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