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妄删。姑存其旧耳。)
内台方议。问曰。活人书云。白虎汤。惟夏至发可用。何耶。答曰。非也。古人一方对一证。若严冬之
时。果有白虎汤证。安得不用石膏。盛夏之时。果有真武汤证。安得不用附子。若老人可下。岂得不用硝黄。
壮人可温。岂得不用姜附。此乃合用者必需之。若是不合用者。强而用之。不问四时。皆能为害也。
汪氏引徐春沂云。立夏后云云。疑是后人所加。
张氏伤寒百问经络图曰。白虎加人参。名化斑汤。出异书。
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玉函。心。作而。千金。及翼。外台。作白虎汤。)
〔鉴〕伤寒身无大热。不烦不渴。口中和。背恶寒。附子汤主之者。属少阴病也。今伤寒身无大热。知
热渐去表入里也。口燥渴心烦。知热已入阳明也。虽有背微恶寒一证。似乎少阴。但少阴证口中和。今口燥渴。
是口中不和也。背恶
寒。非阳虚。恶寒乃阳明内热。熏蒸于背。汗出肌疏。故微恶之也。主白虎汤。以直走阳明。大清其热。加人
参者。盖有意以顾肌疏也。〔钱〕此条之背恶寒。口燥渴而心烦者。乃内热生外寒也。非口中和之背恶寒。可
比拟而论也。〔汪〕内蒸热而表必多汗。以故恶寒。与上条恶风之义相同。
案背恶寒。成氏以为表邪未尽。程氏以为阳虚。并非也。伤寒类方曰。此亦虚燥之症。微恶寒。谓虽恶寒
而甚微。又周身不寒。寒独在背。知外邪已解若大恶寒。则不得用此汤矣。
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解下。成
本。玉函。外台。有者字。千金。及翼。外台。作白虎汤。)
〔魏〕脉浮而不至于滑。则热未变而深入。正发热无汗。表证显然如此。不可与白虎汤。徒伤胃气。言当
于麻黄汤。大青龙。桂枝二越婢一之间。求治法也。如其人渴欲饮水。与之水。果能饮者。是表邪变热。已深
入矣。再诊脉无浮缓浮紧之表脉。审证无头身疼痛。发热无汗之表证。即用白虎加人参。补中益气。止其燥渴。
〔钱〕若渴欲饮水。则知邪热已入阳明之里。胃中之津液枯燥矣。然犹必审其无表证者。方以白虎汤。解其烦热。
又加人参。以救其津液也。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玉函。太阳下。有与字。硬。
作痞坚二字。大椎下。有一间二字。成本。无肝俞二字。考注文。系脱文。)
〔成〕心下痞硬而眩者。少阳也。颈项强者。太阳也。刺大椎肺俞。以泻太阳之邪。而以太阳脉下项挟脊。
故尔。肝俞以泻少阳之邪。以胆为肝之腑故尔。太阳为在表。少阳为在里。明是半表半里证。前第八证云。不
可发汗。发汗则谵
语。是发汗攻太阳之邪。少阳之邪。益甚于胃。以发谵语。此云慎勿下之。攻少阳之邪。太阳之邪。乘虚入里。
必作结胸。经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方〕颈项。亦头项之互词。前条言眩冒。此有眩无冒。
差互详略耳。〔汪〕大椎一穴。实合太少而齐泻。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论。大误之极。
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成〕太阳阳明合病自下利。为在表。当与葛根汤发汗。阳明少阳合病自下利。为在里。可与承气汤下之。
此太阳少阳合病自下利。为在半表半里。非汗下所宜。故与黄芩汤。以和解半表半里之邪。呕者。胃气逆也。
故加半夏生姜。以散逆气。〔钱〕太少两阳经之证。并见而为合病。太阳虽在表。而少阳逼处于里。已为半表
半里。以两经之热邪内攻。令胃中之水谷下奔。故自下利。〔汪〕太少合病。而至自利。则在表之寒邪。悉郁而
为里热矣。里热不实。故与黄芩汤以清热益阴。使里热清而阴气得复。斯在表之阳热自解。所以此条病。不但
太阳桂枝。在所当禁。并少阳柴胡。亦不须用也。〔鉴〕太阳与少阳合病。谓太阳发热头痛。或口苦咽干目眩。
或胸满。脉或大而弦也。若表邪盛。肢节烦疼。则宜与柴胡桂枝汤。两解其表矣。今里热盛。而自下利。则当
与黄芩汤清之。以和其里也。
案此条证。张璐周禹载。以为温病。魏氏驳之。是也。
医方集解曰。合病者。谓有太阳症之身热头痛脊强。又有少阳症之耳聋胁痛。呕而口苦。寒热往来也。
自利者。不因攻下。而泄泻也。自利。固多可温。然肠胃有积结。与下焦客热。又非温剂所能止。或分利之。或攻泄之
可也。
黄芩汤方
黄芩(三两○玉函。作二两。)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夜一服。(成本。一服下。有若呕者。加半夏半
升。生姜三两。十二字。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