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黄连为臣黄芩为佐。以通里气之热。降火清金而下
逆气。此即解成注云。喘而汗出者。乃因喘而汗出。即里热气逆所致故也。又云甘草为使。以缓其中而调和诸药。总而
论之。此方亦能治阳明大热下利者。又能治嗜酒之人热喘者。取用无穷也。
琥按上方。乃治阳明病内外挟热。表里均解之剂。其入太阳篇者。是因桂枝证误下之所致也。或问利既不止。何以
不用五苓等药。愚以下焦蓄水。小便不利。此太阳府病也。方可用五苓等利水之药。今阳明病。肠胃协热而利。大肠为
手阳明。胃为足阳明。阳明本燥化。燥金之性。喜寒恶热。故汤中用芩连。不过顺其性以救肠胃之热。故尚论篇亦云。
不治利而利自止也。
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此太阳伤寒也。成注云。寒则伤营。
头痛身疼腰痛。以致牵连骨节疼痛者。太阳经营血不利也。内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者。寒在
表也。愚以寒邪在表。皮肤闭而为热。则其人当无汗。而恶风寒。今但言恶风者。乃缺文也。喘者。气逆也。肺属气。
外主皮毛。今者毫毛伤寒。气而毕直。皮表发热。汗不得泄。则肺叶必张。举而作喘。仲景用麻黄汤者。专以发太阳经
无汗之伤寒也。)



<目录>卷之四\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中

<篇名>麻黄汤方

属性: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人(七十个泡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须 粥。
余如桂枝法将息。
成氏明理论云。本草言轻可去实。即麻黄葛根之属。实为寒邪在表。皮腠坚实。圣济经曰。汗不出而腠密。邪气
胜而表实。轻剂所以扬之。麻黄味甘苦。用以为君者。以麻黄为轻剂。而专主发散也。桂枝为臣者。以风邪在表。而肤
理疏者。必以桂枝解其肌。今寒邪在经。表实而腠密。非桂枝所能独散。必专麻黄以发汗。而桂枝所以为臣也。内经曰。
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辛苦者。兹是类欤。甘草味甘平。杏仁味甘苦温。用以为佐使者。内经曰。肝苦急。急食甘
以缓之。肝者。营之主也。伤寒营胜卫固。血脉不流。必用味甘之物以缓之。故以甘草杏人为之佐使。且桂枝汤主中风。
风则伤卫。风邪并于卫。则卫实而营弱。仲景所谓汗出恶风者。此为营弱卫强。故桂枝汤佐以芍药。用和营也。麻黄汤
主伤寒。寒则伤营。寒邪并于营。则营实而卫虚。内经所谓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者是矣。故麻黄汤佐以杏
人。用利气也。
琥按上成氏论云。寒邪并于营。则营实而卫虚。若然。则是仲景所云。无汗恶风者。推其意盖云。营实故无汗。卫
虚故恶风。但不知中风之证。为卫实矣。何由而仲景桂枝汤证。仍然恶风而复恶寒邪。由是而知成注言实者。乃邪气之
实也。
或问云。成注言实。皆由邪气之实。则是成注言虚。当是正气之虚。即其引内经之言以证寒伤营云。血之所并为气
虚。其说非真虚邪。余曰。不然。伤寒无汗。营中之邪固实。虽云。恶风。要之卫中之气。亦不可以言虚。如果系真虚。
岂堪麻桂之发散乎。学人读仲景书至此。须当以意会之。或又问。仲景法无汗不可。服桂枝。今麻黄汤内复用桂枝者。
何也。余答云。按仲景法。无汗不得服桂枝汤。以其中有芍药姜枣也。夫伤寒无汗为表实。表实者。津液内固而不外泄。
故禁用芍药以收敛津液。且使寒邪不得外散。津液既不得泄。更用姜枣以升生脾胃中之津液。尤为无为。其用生姜固无
害。若大枣则过于温补。恐非表实之证所宜。今麻黄汤内用桂枝者。以寒伤营。桂枝亦营中药。能通血脉而发散寒邪。
兼佐麻黄而泻营卫中之邪实。盖风寒在表。营卫俱实。肌肤燎热。头疼项强。腰脊痛。骨节不利。恶寒无汗者必须用之。
其汤中用杏人者。以利喘也。用甘草者。和营卫也。且以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炙甘草有补虚之义。大抵古人用疏利之药。
必少兼补药。有如调胃承气汤中。亦用炙甘草。即此意也。仲景此方。乃冬月正伤寒。太阳经发表的药。后学如辩证精
切。何难遵而用之。
琥按方后云。不须 粥成注无解。条辩云。麻黄发汗有专功之能。故不须 粥之助。愚以寒伤于外。热郁于内。邪
热气逆而发喘。其人本不能食。若强以稀粥与之。缵论所云。反增其剧也。斯仲景不须 粥之意欤。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主之。(此条合病。乃太阳伤寒之证全具。止胸满一候属阳明也。非
此前葛根汤之合病。为阳明病全具之证。胸乃阳明之部分。以阳明之支脉下膈。其直者下乳内。其经皆由于胸故也。成
注云。心下满。腹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