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削去。使无增后学之疑。)



<目录>卷之四\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中

<篇名>大青龙汤方

属性:麻黄(六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杏人(四十个去皮尖)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
枚擘) 石膏(如鸡子大碎)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
粉之。一服汗者。停后服。汗多亡阳。遂(一作逆)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成氏明理论云。青龙。东方甲乙木神也。应春而主肝。专发生之令。为敷荣之主。万物出甲。开甲则有两岐。肝
有两叶以应之。谓之青龙者。以发散营卫两伤之邪。是应肝木之体耳。桂枝汤主中风。麻黄汤主伤寒。发散之纯者也。
及乎大青龙汤虽为发汗之剂。而所主又不一。必也中风脉浮紧。为中风见寒脉。伤寒脉浮缓。为伤寒见风脉。是风寒两
伤也。风兼寒。寒兼风。虽欲与桂枝汤解肌以祛风。而不能已其寒。或欲以麻黄汤发汗以散寒。而不能去其风。兹仲景
所以特处大青龙汤以两解之也。麻黄味甘温。桂枝味辛热。寒则伤营。必以甘发之。风则伤卫。必以辛散之。此风寒两
伤。营卫俱病。故以甘辛相合而为发散之剂。表虚肤腠疏者。则以桂枝为主。此为表实腠理密。则以麻黄为主。是先麻
黄为君。后桂枝为臣也。甘草味甘平。杏仁味甘苦。苦甘为助。佐麻黄以发表。大枣味甘温。生姜味辛温辛甘相合。佐
桂枝以解肌。风阳邪也寒。阴邪也风则伤阳。寒则伤阴。营卫阴阳为风寒两伤。则非轻剂所能独散也。必须轻重之剂以
同散之。乃得阴阳之邪俱已。营卫之气俱和。是以石膏为使。味甘辛微寒。质重而又专达肌表者也。大青龙汤发汗之重
剂。用之稍过。则有亡阳之失。经曰。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又曰。一
服汗者。停后服若复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用者宜详审之。
琥按上成氏论云。风阳邪也。寒。阴邪也。风则伤阳。寒则伤阴。此阴阳即指人身营卫而言。非谓伤风。是阳热之
证。伤寒是阴寒之证也。恐后学不明。特为析辩。
琥又按上大青龙证。既云。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又不汗出。仍是太阳伤寒。但加烦躁耳。何以谓之中风。
及读金镜内台方。见黄伯荣曾议云。此一证中。全在不汗出一不字内藏机。且此不字。是微有汗而不能得出因生烦躁。
非若伤寒之全无汗也。以此不字。方是伤风。此乃古人智深议妙之处。
或问云。仲景制此方。以治伤风伤寒二证合病。其不用芍药者何也。愚以其证汗不得出。且兼烦躁。故方中去芍药。
加石膏。以石膏之味辛凉。能解肌疗烦若用芍药。恐过于收敛。风寒之邪不散。仲景以风寒两伤之病。即以桂枝麻黄二
汤。合为一方而独减芍药者。此制方之妙用也。或又问成氏云。大青龙汤发汗之重剂。病患同是服此汤而汗多亡阳。一
则厥逆筋惕肉 。一则恶风烦躁不得眠。二者之寒热迥然不同。何也。余答云。一则病患脉微弱。汗出恶风。是阳气本
虚也。故服之。则厥逆而虚冷之证生焉。一则病患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而烦躁。是邪热本甚也。故服之。则正气虽虚而
邪热未除。且也。厥逆之逆为重。以其人本不当服而误服之也。烦躁不得眠为犹轻。以其人本当服而过服之也。明乎此。
乃知仲景此汤。必欲审证而投之矣。
方氏条辩注解大青龙汤义云。青乃木色。龙乃木神。木主春。春热而烦躁。雷雨解而致和焉。人之汗以天地之雨名
之。龙与云。雨至发烦躁之汗。而营卫以和。龙之所以为汤。神汤之用也。愚按此言。实发成氏未发之义。
吴院判云。仲景用此汤。以发烦躁之汗。譬若亢热已极。一雨而凉。其理可见。若不晓此理。见其躁热。投以寒凉
之药。其害岂胜言哉。
节 陶氏议用大青龙汤法云。热盛而烦。手足自温。脉浮而紧。此伤风见寒脉也。不烦少热。四肢微厥。脉浮而缓。
此伤寒见风脉也。二者为营卫俱病。法宜大青龙汤。但此汤险峻。须风寒俱甚。又加烦躁。乃可与之。不如桂枝麻黄各
半汤为稳。尤不若九味羌活汤。加石膏知母枳壳也。琥按上陶氏云。大青龙。不若桂枝麻黄各半汤为稳。此论实本许学
士之说。犹为近理。其云。尤不若以九味羌活汤。加石膏知母枳壳。此论悖谬之极。盖此汤不分经络。错杂异常。且知
母过于苦寒。恐非风寒初入所宜加也。陶氏一生之误。不过一用药杂乱。不对证耳。杀车槌方。焉可宗乎。
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成注云。此伤寒见风脉也。伤寒者身疼。此以
风胜。故身不疼。中寒者身重。此以兼风。故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以身重一候。似少阴欲寐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