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蓄血当从小便中出矣。二家所言殊欠分析。又按此条论云。外不解者。尚未可攻。仲景当日。独缺解外药。
补亡论郭白云。采千金方云。宜桂枝汤。及考内台方议云。若其外证不解。或脉带浮。或恶寒。或身痛等证。尚未可攻。
且与葛根汤。以解其外。上二汤。皆太阳病解外之药。学人宜临证消息用之。



<目录>卷之四\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中

<篇名>桃核承气汤方

属性:桃仁(五十个去皮尖) 桂枝(二两去皮) 大黄(四两) 芒硝(二两) 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
琥按成注云。甘以缓之。辛以散之。少腹急结。缓以桃仁之甘。夫缓不言甘草。而反言桃仁。殊为不解又云。下
焦蓄血。散以桂枝之辛。夫桂枝非散蓄血之药。上汤中用之者。以其邪自太阳经传来故也。愚以上汤。即调胃承气汤中。
加桃仁桂枝。盖下焦蓄血。无关于胃。故用调胃承气汤。缓。缓下之即上方后云。当微利者是也。成注复云。大热之气。
寒以取之。热甚搏血。故用大黄芒硝。加桃仁者。破血结也。加桂枝者解外邪也。用甘草者。缓腹急也。
或问桃仁承气汤中。用桂枝之义。余答云。喻嘉言有云。太阳随经之余邪。非桂枝不解。所以仲景用桃仁。增入承
气以达血所。仍加桂枝分解外邪。正恐其邪少有未解。则壅热愈甚。血愈蓄积。不能即下。故桃仁承气汤中。用桂枝解
外。与大柴胡汤中。用柴胡解外。其义实相仿也。
(附后例)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云云至)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此条系少阳伤寒误下之
证。正文与。注并)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俱见后第七卷少阳篇中)
伤寒腹满谵语。(云云至)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云云至)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上二条证(正文与注并穴图。俱见后第十四卷刺热论中)
太阳病二日反躁。凡(当作反)熨其背而大汗出。(云云至)谷气下流故也。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云云至)小便
利者。其人可治。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云云至)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
形作伤寒。(云云至)被火者必谵语。(云云至)当汗出愈。太阳病以火熏之。(云云至)名为火邪。脉浮热甚。反灸
之(云云至)必咽燥唾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云云至)焦骨伤筋。血难复也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云云至)名火逆也。欲自解者。
必当先烦。(云云至)故知汗出解也。
烧针令其汗(云云至)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以上火逆证十一条。方二首。(正文与注。俱见后第十二卷救逆法中)
琥按伤寒一病。内经中只有刺热法。无用火之法。盖伤寒本系热证。复用火以灸之。是以火济火也。所以仲景于
上文云。烦躁谵语。衄血唾血清血。发黄惊狂。身体枯燥。手足躁扰。腰重而痹。口干咽烂。焦骨伤筋等。皆为火逆之
证。垂戒谆谆。后医不可不以此为鉴。然此但为伤寒者说若中寒。不以用火为禁也。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云云至)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上条证。乃
不当吐而医误吐之。为逆。正文与注。见后第十二卷救逆法中。)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此条证。虽不宜吐。然吐之亦不为逆。
太阳病吐之者。必病患胸膈之中。挟痰或食也。吐之后。反不恶寒者。即误吐中。亦有发散之义。故不恶寒也。不欲近
衣。此因吐后胃中空虚。邪热乘之。内作烦热。故不欲近衣也。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与竹叶石
膏汤。愚以吐后。胃中虚热而烦者。庶几近之。若吐后。胸中郁热未尽而烦者。宜栀子豉汤。)
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
故吐也。(脉数者。一息六七至是也。数为胃气本热。胃气热。当消谷引食。引。进也。今病反吐者。此以发汗太过。令
阳气外微。阳气受于胸中。故膈中之气亦虚。膈中气虚。则邪热入胃。脉乃数也。数为客热。客热者。即邪热也。邪热
之气。不能消谷。以病患胃中有邪热。则正气必虚。故不能引食而吐也。愚按气本属阳。虚甚则冷。然此胃中既有邪热。
则正气虽虚。未至于冷。正文中冷字。宜从删。按此条论。仲景虽不明言是太阳。然此当是太阳伤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