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已结实而传里。阳明气逆上冲。故必欲呕也。脉沉滑者。为阳邪陷于阴分。故协
热利。脉浮滑者。为热气克烁其血。故必下血。可见太阳经。为四通八达之衢。一误下之。其变乱有如此者。医人不可
不知戒也。王日休云。太阳下之以后八证。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不必用药。脉浮者。必结胸。桂枝去芍药汤。愚
以此汤。仲景治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今者脉浮必带促。未成结胸。故宜用之。脉紧者。必咽痛。甘草汤。愚以
与桔梗汤更妙。脉弦者。两胁拘急。小柴胡汤加桂枝。脉细数者。头痛未止。当归四逆汤。愚以此汤太辛热。非脉数头
痛所宜。补亡论常器之云。可葱须汤。然此亦是阳明经头痛之药。脉沉紧者。必欲呕。甘草干姜汤。愚以呕为太阳经邪
热入胃。其脉沉紧。与结胸证热实之脉同也。上汤恐不宜用。常器之云。可七物黄连汤。脉沉滑者。协热利。白头翁汤。
脉浮滑者。必下血。芍药甘草汤加秦皮。常氏又云。可与类要柏皮汤。愚以临证用药。亦当活变。古方不宜执也。)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劫。(内台方作却。却。止也。)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
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病
在阳者。为邪热在表也。法当。汗解之。医反以冷水 之。 者。口含水喷也。若灌之。灌。浇也。灌则更甚于 矣。
表热被水止劫。则不得去。不得去者。阳邪无出路也。邪无从出。其烦热。必更甚于未用水之前矣。弥更益者。犹言甚
之极也。水寒之气。客于皮肤。则汗孔闭。故肉上起粒如粟也。意欲饮水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意欲饮
水者。先与文蛤散。以解其弥甚之烦热。若不瘥者。水寒与热相搏。下传太阳之府。与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乃
表里两解之法也。其不下传于府者。必上结于胸。为寒实结胸。以水体本寒。故曰寒也。究竟水寒之气。与邪热相搏而
结实于胸。非真寒结胸中也。无热证者。成注云。在外无热。言其热悉收敛于里也。故与黄连半夏栝蒌实三物小陷胸汤。
以泄热散结。白散亦可服者。此言热结甚。用小陷胸汤。如热不甚而结饮多。即可用白散之辛温。以开其结。下其水也。)



<目录>卷之五\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下

<篇名>文蛤散方

属性:文蛤(五两)
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钱匕服汤用五合。
琥按成注云。文蛤散以散表中寒水之气。夫文蛤咸寒。岂能散表寒。又注云。咸走肾。可以胜水。斯言实为定论。
夫肾与膀胱为表里。其能走肾者。即能入膀胱以胜水热也。大抵文蛤散。能解烦导水胜热。尽其用矣。



<目录>卷之五\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下

<篇名>白散方

属性:桔梗(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 贝母(三分)
上件二味。为末。内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半钱匕。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
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以水 之。洗之。益令热却。不得出。
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琥按成注云。辛散而苦泄。桔梗贝母之苦辛。用以下气。巴豆之辛。用以散实。夫巴豆乃热毒之药。肠胃中有水
寒结积。宜用此以荡涤之。若上方后云。身热不解。引衣自覆。及以水 洗。益令热却。当汗不汗而烦者。尚宜用五苓
散。以两解之也。汗出已者。非白散能出汗。乃承上文而言。不瘥者。用五苓散。得汗后。胸中水结不散。腹中痛。故
与白散复加芍药也。
琥又按上方后云。不利进热粥。利不止进冷粥者。以热能助药力。冷能解药力也。但今人病结胸。挟食者多。不敢
进粥。每以沸汤。并凉饮代之。
(附后例)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云云至)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云云至)
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云云至)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上二条证。(正文与注俱
见后第十四卷刺热论中)
(附后例)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云云至)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云云至)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云云至)外证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云云至)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云云至)可与小柴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