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病浅。荣血阴也,阴主闭藏,故寒喜伤荣而无汗;
卫气阳也,阳主开泄,故风喜伤卫而有汗。然岂独太阳为荣卫之会而有风寒之别乎?阳明善饥为伤风,不食为
伤寒。少阳耳聋胸满而烦为伤风,口苦咽干目眩为伤寒。三阴伤风,但四肢烦疼耳。太阳为之先者,伤寒因肾
水亏损,至春木无生意,故发为温病;至夏绝生化之原,发为热病。所以太阳。少阴二经,受病最多最先。
经可解可腑可下,阳明为之主焉。
表多里少为在经,宜清肌解表∶里多表少为在腑,宜和肌通里。盖阳明标虽主肌,而其本则胃也。然岂
独阳明为十二经之长而有经腑之异乎?仲景曰∶三阳受病,未入于腑,可汗而已;三阴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
已。则三阴有在经者,仍宜微汗之。盖荣卫属太阳,主皮毛;胃腑属阳明,主皮肤之下,肌肉之上及肠胃也;
胸胁属少阳,主血,荣百节,流行三部;脏属三阴,主筋骨并两足。故太阳为阳证之表,胃为阳证之里。若但
以脏腑而分表里,则腑为表,脏为里。若合荣卫脏腑而分表里,则表者荣卫之所行,里者胃腑之所主,而脏则
又深于里。但病入胃,则亦不更传,不可不知。
少阳原从乎中治,禁汗禁下;
少阳居太阳阳明之中,半表半里,禁汗,恐犯太阳;禁下,恐犯阳明;禁渗,恐生发之气陷入阴中,只
宜和之以小柴胡汤。犯三禁,则变不可胜。他如∶太阳经禁下与渗,犯之则动血,热入里,而难解;阳明经禁
汗与渗,犯之则竭津,血蓄下而如狂,益津液者,连须葱白汤是也。又下症中治见合病。
三阴利用乎变法,有中有传。
三阴最不可执,有宜下者,有宜温者。自三阳气分传入三阴,谓之传经阴证。传,非传入脾肾肝也,
乃入三阴血分,胃与大小肠之腑也,故仲景谓已入于腑可下者是也。若不自阳经传来,直中三阴之经,初起厥
逆腹痛,自利不渴,太阴自受寒也;上证加之呕吐,少阴自受寒也;又加之小便清利,厥阴自受寒也。热药温
之,犹恐或迟,阴阳一差,生死立判。虽然传经直中,先贤发之尽矣,然岂无传变者乎?假如传经之际,轻生
者或被生冷,或犯房欲,或粗工猛施汗下,真气衰弱,阳证变为阴证,如俗所谓阳证归阴,仍宜直中寒证法治。
故《内经》止言传变而不言直中者,盖言变则包直中。今《局方》言传阴、传阳则不是,当言传阳变阴。庶乎
传经为里热,直中与变为里寒,临证参脉,直中三阳、传经三阳,病在于表,脉浮长弦;传经三阴,病在于里,
脉沉数实;直中三阴,病在于经,脉沉微缓,此表里虚实大分,非专以阳为热,阴为寒也。
谓伤足而不伤手则可,以寒为足之所司;
手之六经,主于春夏,足太阳、少阳,正司冬令,触冒之者,则二经受病。其次则少阳、厥阴继冬而司春
令,至春分后,方行温令,故风寒亦能伤之。足阳明与冬本无与,然寄旺四季,寒热温凉之气皆能伤之。况表
邪传里,必归脾胃,而为燥粪,用汤药下之,而胃和矣。
谓传足而不传手不可,盖热为手之所冤。
人身之气,每日周行三百六十五骨节,以应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血亦随气营运腠理,以为一身动静云为
之主。所以一脉愆和,百脉皆
病。况风寒中人,先入荣卫,昼夜循环,无所不至,岂间断于手经哉!七日不愈而再传者,乃足经移热传于手
经,如冤家之相摭也,虽然手冤亦推本言耳。上古止分三阴三阳,而不分手足,其意甚深。况手足三阳,同手
走头至足,手足三阴,同足走胸腹与手,岂有经络同,而受病又有不同者哉!即如喘咳发热,分明手太阴、太
阳病也;狂言谵语,分明手少阴病也;胸满干呕耳聋,分明手厥阴、少阳病也,认真五脏六腑,俱有表里二证。
盖人之情欲,天之淫邪,自然不齐,故病多标本兼见。假令脉弦、面青,目痛、筋急、善怒、心下满者,兼
肝有风也;脉洪、面赤、口干、善笑、身热者,兼心有热也;脉缓、面黄,身重、肢疼、嗜卧者,兼脾有湿也;
脉涩、面白带忧、喘嗽、下衄者,兼肺有燥也;脉微、面黑、善恐、耳闭、气逆而泄,兼肾有寒也。凡邪出于
外则为腑、为表,入于内则为脏、为里。不拘何脏何腑,表证必同归于太阳,里证必同归于阳明。噫!法无定
用,病有定体,知此则百病机关,一悟可了,又何疑于手经之不受病耶!
上一段论六经正病。



<目录>外集・卷三\(病机)外感

<篇名>伤寒

属性:表可汗而里可下,
表证属太阳。凡见头疼、发热、恶寒、清便自调、腰项脊强、脉浮紧者,即是表证,不拘日数多少,便宜解
表,不宜下渗。有汗为表虚,宜解肌;无汗为表实,宜发汗。但发汗亦有轻重不同,古谓春夏宜汗者,借天时
而喻阳邪在外也。其实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