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用之若当,一战成功;不当,则不戢而召祸。故可
一而不可再。如汗后不解,盒饭以桂枝代之。此方为仲景开表逐邪发汗第一峻药也。
庸工不知其制在温覆取汗,若不温覆取汗,则不峻也,遂谓麻黄专能发表不治他病。
熟知此汤合桂枝汤,名麻桂各半汤,用以和太阳留连未尽之寒热;去杏仁、加石膏,
合桂枝汤,名桂枝二越婢一汤,用以解太阳热多寒少之寒热;若阳盛于内,无汗而喘
者,又有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以解散太阴肺家之邪;若阴盛于内而无汗者,又有麻
黄附子细辛甘草汤,以温散少阴肾家之寒。『金匮要略』以此方去桂枝,『千金方』
以此方桂枝易桂,皆名还魂汤,用以治邪在太阴,卒中暴厥,口噤气绝,下咽奏效,
而皆不温覆取汗。因是而知麻黄汤之峻与不峻,在温覆与不温覆也。此仲景用方之心
法,岂常人之所得而窥耶!
【集解】
王肯堂曰:此方为元气不虚者设也。如挟时气者宜十神汤,挟暑湿者宜正气汤,挟寒
者宜五积散,挟热者宜通圣散,挟食者宜养胃汤,挟痰者宜芎苏散。按肯堂之议诚当
矣。然必证兼表里,邪因错杂,似伤寒而非伤寒者,乃可于诸方中斟酌选用。若脉证
与麻黄桂枝吻合,自当遵仲景之法治之。即元气素虚,或平素有热,不宜麻桂者,亦
必如刘完素、张洁古法,缓缓消息治之,庶不误人。临病之工,宜详审焉。
吴绶曰:凡伤寒,寒邪在表,闭其腠理,身痛拘急,恶寒无汗,须用麻黄辛苦之药,
开发腠理,逐寒邪,使汗出而解。惟夏月炎暑之时,虽有是证,宜加凉药方可用,如
防风通圣散、三黄石膏汤是也。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注】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当脉浮紧,或汗或未汗,若脉静如常,此人病脉不病,为不传
也。初病或呕未止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此外邪不解,内热已成,病势欲传也。
宜以大青龙汤发表解热,以杀其势;或表里有热证者,则当以双解汤两解之也。
【集注】
沈明宗曰:此凭脉辨证,知邪传与不传也。脉浮而紧,为太阳正脉,静是不传他经
矣。若颇欲吐,或躁烦而脉数急,则邪机向里已着,势必传经为病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注】
伤寒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此其常也。若二三日,阳明证之不恶寒,反恶
热,身热心烦,口渴不眠等证;与少阳证之寒热往来、胸□满、喜呕、口苦、耳聋等
证不见者,此为太阳邪轻热微,不传阳明、少阳也。
【集注】
程知曰:伤寒一二日太阳,二、三日阳明,三、四日少阳,四、五日太阴,五、六日
少阴,六、七日厥阴,此第言其常耳!其中变证不一,有专经不传者,有越经传者,
有传一二经而即止者,有发于阳即入少阴者,有直中三阴者,有足经冤热而传手经者
,有误药而传变者。大抵热邪乘经之虚即传,若经实即不受邪而不传,阳邪胜则传,
阴邪胜多不传;故经谓脉静为不传,脉数急为欲传也。又曰:足经自足上行胸腹头背
,主一身之大纲,故寒邪入之,即见于其经,若手经第行于胸手,不能主一身之大纲
也。邪既入足经,必传入手经,故感风寒之重者,头项痛,肩、背、肘、节、亦痛也
。圣人言足不言手,足可该手,手不可该足也,非不传手也。夫五脏六腑十二经,气
相输,络相通,岂有传足而不传手者哉!亦岂有伤足而不伤手者哉!虞天民谓热先手
,寒先足,义亦可互通也。
程应旄曰:伤寒之有六经,无非从浅深而定部署。以皮肤为太阳所辖,故署之太阳;
肌肉为阳明所辖,故署之阳明;筋膜为少阳所辖,故署之少阳云耳!所以华佗曰:伤
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只就躯壳间约
略其深浅,而并不署太阳、阳明等名。然则仲景之分太阳、阳明等,亦是画限之意,
用以辖病也。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注】
伤寒脉浮紧者,麻黄汤诚为主剂矣。今脉浮与浮数,似不在发汗之列,然视其病皆伤
寒无之表实,则不妨略脉而从证,亦可用麻黄汤汗之。观其不曰以麻黄汤发之主之,
而皆曰可发汗,则有商量斟酌之意焉。
【集注】
方有执曰:伤寒脉本紧,不紧而浮,则邪见还表而欲散可知矣。发者,拓而出之也;
麻黄汤者、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也。或脉浮而数,伤寒之欲传也,而亦宜麻黄汤发汗者
,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当散其数,而不令其至于传也。
程应旄曰:麻黄汤,为寒伤荣之主剂,然亦当于脉与证之间互参酌之,不必泥定「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