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按】
王肯堂曰:「温温」当是「臁埂S衷疲骸敢耘弧怪下,当有阙文。
【注】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曾经吐、下不解者:以极吐则虚其胸,邪热乘虚入胸,故心下
煊吐,而胸中痛也。极下则虚其里,邪热乘虚入里,故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
也。询知先时若果经极吐下,则为在表之邪热,悉陷胸腹,而所见者,皆是里证未和
,故宜与调胃承气汤下而和之。若不尔者,谓不因极吐、极下而有斯证,则又不可与
是汤也。夫但欲呕者,少阳也;胸中痛者,太阳也;微溏者,太阳少阳合病之利也,
并无心中煊粲簦腹满烦热等证,固不可与承气汤矣。然此亦非柴胡证,故柴胡汤
亦不可与也。须从太阳、少阳合病,下利,若呕者,与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煊吐之状,何也?以胃口
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故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
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也。故曰:先
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谓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经极吐下也。
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之意。
喻昌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欤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
满郁郁微烦者,此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者,表邪从吐解,且已入里,可用调胃
承气之法;若未经极吐、下,但欲呕不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
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
程知曰:过经者,谓病过七、八日至十三日,经气已周犹不解也。岂惟十三日,且有
二十余日者矣。盖过经不解,病必皆在阳经留连;若在阴经,则又岂能若是之持久耶
!久持且不能,安望其生乎?
程应旄曰:大便溏则气得下泄,腹不应满,烦不应郁郁,今仍腹微满,郁郁微烦,必
胃有阻留,而下后仍不快畅也。病属阳明证,反无阳明,而只有少阳,其中必有所误
,故直穷其所以致证之由,而后可从证上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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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十三日不解,胸□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
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
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注】
凡伤寒过经不解,热邪转属胃府者多,皆当下之。今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胸□满而
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大柴胡证也。下之而不通利,今反利者,询知为
医以丸药迅下之,非其治也。迅下则水虽去,而燥者仍存,恐医以下后之利为虚,故
复指曰潮热者实也,是可再下者也。但胸□之邪未已,故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少阳以外
,复以小柴胡汤加芒硝,以下少阳之里。不用大黄而加芒硝者,因里不急且经迅下,
惟欲其X坚润燥耳!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集注】
『内台方』议曰:潮热者,实也,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气下之,却用芒硝何也?盖
潮热虽属实,然已先用丸药,伤动藏府,若再用大黄下之,则脾气伤而成坏证矣,祗
用芒硝润燥以取利也。
方有执曰: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证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
。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



<目录>卷二\辨少阳病脉证并治全篇

<篇名>柴胡加芒硝汤方

属性: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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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而
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
,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详其治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语者,以有热也,当以
汤药下其热。但上条潮热之热,热在表里,当大便不□;此条□语之热,热归胃府,
法当大便□。若小便利者,大盒饭□,今大便不□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为医以丸
药下之之利,非其治也。如未经丸药下之,自下利者,则为内虚,内虚之利,脉当微
弱而厥,今反和而不微厥,此为内实有热,非内虚有寒也,虽下利乃热利也。仍当下
其热,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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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注】
伤寒之邪,一日太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
受之,六日厥阴受之,此传经之次第也。今伤寒三日,三阳表邪为尽,三阴当受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