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邪气胜者,精气衰也,故病甚者,胃气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
故真藏之气独见者,病胜藏也,故曰死。
高保衡《新校正》云∶真藏脉者,无余物和杂,故名真也。如弦是肝脉,若微弦则和,而
有胃气微弦,二分胃气,一分弦气,故曰微弦。若三分俱弦,则
为真藏脉矣。
\x脉要精微篇\x 曰∶心脉搏坚而长,当病舌卷不能言;其 而散者,当消环自已。肺脉
搏坚而长,当病唾血;其 而散者,当病灌汗,至令不复发散也。肝脉搏坚而长,色不青,当病
坠若搏,(若搏,或坠,或击伤而搏也。)因血在胁下,令人喘逆;其 而散者色泽,当病溢饮。
溢饮者渴暴多饮,而溢入肌皮肠胃之外也。胃脉搏坚而长,其色赤,当病折髀;(髀抵伏兔,故病
如折也。)其 而散者,当病食痹。脾脉搏坚而长,其色黄,当病少气;其 而散色不泽者,当
病足 肿,若水状也。肾脉搏坚而长,其色黄而赤者,当病折腰;其 而散者,当病少血,至令不复也。
搏坚,皆为太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太过不及而病也。
\x阴阳别论篇\x 曰∶脉有阴阳,知阳者知阴,知阴者知阳。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阴者,真藏也,见则为败,败必死也。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别于阳者,知病处也;别于
阴者,知死生之期。三阳在头,三阴在手,所谓一也。
汪心谷云∶阴者五脏之阴也,阳者胃之阳气也。二十五阳一岁,五脏脉变,各经阳气有五,
合为二十五也。三阳三阴,手足三阳三阴经也。一,同也。夫经脉者,由于胃气冲灌,而行贯乎
四时,曰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兼微曰平,如胃之阳气少者曰病,以寸尺候其病处,或在肾在腹在
膻中之类。若胃之阳气已绝,不能与脉俱至于手之太阴,而五脏之阴气独见,见则为败,败必死
也。其死必于所不胜之期,如肝见庚辛,心见壬癸,脾见甲乙,肺见丙丁,肾见戊己,故曰知死
生之期。王氏及《素问钞》,皆以人迎气口牵强注释,于理益晦,知者审之。
凡持真脉之藏脉者,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
汪氏∶真脉之脏脉者,谓真脏脉之至数,以分五脏之属也。至,脉之应也。悬绝,止绝也。
急,劲也。十八,肝脏之得数也。日,日干庚辛是也,脉绝死于所不胜之期。凡脉至流行,内应
五脏肝心脾肺肾之气,外应先天五行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之数,故脉五至为小息,五十至为一
大息。若五十至之中,有胃气无止绝曰平。无胃气兼止绝有常数者曰死。凡脉止绝,法以至绝至
复数起,周五脏而得其余数,则应所属之脏气已绝,至于所不胜之期日而死。肝至十八日死者,
除五脏三五一十五余三,属木内应于肝,故知肝气已绝,庚辛日干为死之期也。
心至悬绝,九日死。
肝至十八加心至九数,共二十七数,除五脏五周,五五二十五余二,属火内应于心,故知
心气已绝,壬癸日干为死之期也。
肺至悬绝,十二日死。
肝心已共二十七数,加肺十二数,共合三十九数,除五脏七周,五七三十五数余四,属金
内应于肺,故知肺气已绝,丙丁日干死之期也。
肾至悬绝,七日死。
肝心肺已共三十九数,加肾七数,共合四十六数,除五脏九周,五九四十五数余一,属水
内应于肾,故知肾气已绝,戊己日干死之期也。
脾至悬绝,四日死。
肝心肺肾已共四十六数,加脾四数,共合五十大衍之数,五脏十周终数而止为天五,属土
内应乎脾,故知脾气已绝,甲乙日干死之期也。《脉诀》云∶五十不止身无病,数内有止皆知定,
亦此义也。
\x脉要精微篇\x 岐伯曰∶反四时者,有余为精,不足为消。
精,增进也。消,消灭也。脉有阴阳盛衰四时有余不足之应人迎气口是也。
应太过,不及为精;应不足,有余为消。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
当大而细,当细而大,谓之反四时。当不足响应有余为精,当有余响应不足为消。此则为
精至于有余,为消至于不足者也。春夏阴气消灭,寸口主阴,当应不足,而响应之太过,是不及
者,反为精进也。春夏阳气增进,人迎主阳,当应有余,而响应之不足,是有余者,反为消灭也。
故曰∶应不足,有余为消。阴阳不相应,即人迎之阳脉而响应之不足,气口之阴脉而响应之有余,
故曰∶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关主不得便溺,格主吐逆是也。
\x六节藏象篇\x 曰∶人迎一盛,(一倍也。)病在少阳,二盛病在太阳,三盛病在阳明,
四盛以上为格阳。
人迎为足阳明胃脉,动在结喉两旁。比之寸口盛一倍者,病在少阳;盛二倍者,病在太阳;
盛三倍者,病在阳明,四倍以上,阳盛之极,故格拒而食不得入。所谓格,则吐逆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