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
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王三阳云。厥阴风脉固当缓。但缓脉多是胃气和。脉有胃气。乃欲愈之候。病传厥
阴。亦甚危笃矣。岂有胃气乎。必缓中带弦直而无神气。方是病传厥阴之恶候也。若只
是缓脉。传经已尽。火气已去。吉兆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
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王三阳云。成云三阴亦有在经。正阴证亦有在经在腑之谓也。经不云三经皆受病。
可下而已。而必增已入于腑四字。亦以别直中阴经者。则当发汗。非谓阳证传到阴经。
尚有可汗者在也。若阳证传到阴经。纵有未尽入腑者。当用大柴胡汤之时也。岂可再言
发汗哉。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
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

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
则荣卫不行。腑脏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
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
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谵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
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
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
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
死矣。谓三日。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
日。腑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王三阳云。二三日内。谵语囊缩。水浆不入。不知人者。此真两感也。其死必矣。太
阳经。少阴经头痛。口干、烦满、而口渴者。有似于暑病热病。宜仔细辨之。且太阳证。
人本亦作渴。不可便断是两感病也。然两感先少阴。传经先太阴者。何也。盖两感太阳
与少阴俱病者。太阳。膀胱也。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为表里。表里同病
也。阳证传经先入太阴者。阳邪内陷。脾胃为仓廪之官也。况木来克土。势易侵也。
王宇泰云。太阳为膀胱。少阴为肾。肾与膀胱为合。太阴为脾。阳明为胃。胃与脾
合少阳为胆。厥阴为肝。肝与胆合。阴道从阳。譬之妯娌。但以夫年为次。不以已齿
为序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
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
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
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
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戴元礼云。伤寒先犯太阳。以次而传。此特言其概耳。然其中变证不一。有发于
阳。即少阴受之者。有夹食伤寒。食动脾。脾太阴之经。一得病。即腹满痛者。亦有不
循经而入。如初得病。径犯阳明之类。不皆始于太阳也。亦有首尾止在一经。不传他经。
亦有止传一二经而止者。不必尽传诸经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于次序。当随证施治。
所以伤寒得外证为多。
活人书云凡寒邪自背而入者。或中太阳。或中少阴。自面而入者。则中阳明之类。亦
不专主于太阳也。
王宇泰云。有寒客三阴。极而生热。则传阳明。凡邪国中三阴则寒。故宜温药发汗。
及寒极变热。则复宜寒药下之。盖三阴三阳。皆能自受邪。不止自太阳经传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
为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
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
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搏。变为温疟。
王三阳云。阴阳俱盛者。伤寒脉也。十三日以上。脉已传里。变为热病矣。脉当沉
数。今复见伤寒脉。岂非重感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