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必生类中等病,是召疾也。若偶有
风寒痰湿等因,尤当急逐其邪,盖老年气血不甚流利,
岂堪补住其邪,以与气血为难。故治老人之有外感者,
总与壮年一例,或实见其有虚弱之处,则用轻淡之品
而量为补托。若无病而调养,则当审其阴阳之偏胜而
损益使平。盖千年之木,往往自焚;阴尽火炎,万物
尽然也。故治老人者,断勿用辛热之药,竭其阴气,
助其亢阳,使之面红、目赤、气塞、痰壅、脉洪、肤
燥,当耆艾之年,而加以焚如之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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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妇人

属性:妇人怀孕,胞中一点真阳,日吸母血以养,故阳
日旺而阴日衰。凡半产滑胎,皆火盛阴衰,不能全其
形体故也。近人有胎前宜凉之说,颇为近理。至于产
后则阴血尽脱,孤阳独立,脏腑如焚,经脉如沸,故
仲景专以养血消瘀为主,而石膏、竹茹亦不禁用,余
每遵之,无不立效。乃近人造为产后宜温之邪说,以
姜、桂为主药。夫果阴阳俱脱,脉迟畏寒,血水淋漓,
面青舌白,姜、桂亦有用时;乃血干火燥,纯现热症,
亦用热药,则经枯脉绝,顷刻而毙,我见以百计。更
有恶露未净,身热,气塞,烦躁,不寐,心烦,腹
痛,皆由败血为患,亦用姜、桂,助其火而坚其瘀,
重则即死,轻则变成蓐劳。世之所谓女科名家,一例
如此。盖胎产乃天地生育之机,绝少死症,其死皆药
误也。造为此等邪说者,九死不足以蔽其辜。又胎产
药中,不用生地而用熟地,亦全失用药之理,不可不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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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小儿

属性:小儿之疾,热与痰二端而已。盖纯阳之体,日抱
怀中,衣被加暖,又褪褓之类,皆用火烘,内外俱
热;热则生风,风火相煽,乳食不歇则必生痰;痰得
火炼则坚如胶漆,而乳仍不断,则新旧之痰日积,必
至胀闷啼哭,又强之食乳,以止其啼,从此胸高气塞,
目瞪手搐,即指为惊风,其实非惊,乃饱胀欲死耳!
此时告其父母,令减衣停乳,则必大愠,谓虚羸若此,
反令其冻馁、无不唾骂;医者亦不明此理,非用刚燥
之药,即用参、 滋补,至痰结气凝之后,则无可救
疗。余见极多,教之适其寒温,停其乳食,以清米饮
养其胃气,稍用消痰顺气之药调之。能听从者,十愈
八九;其有不明此理,反目为狂言者,百无一生。
至于痘科,尤属怪诞,痘为小儿之所必不免,非
恶疾也。当天气温和之时,死者绝少,若大寒大暑,
其元气虚而稠密者,间有不治。其始欲透发,其后欲浆
满,皆赖精血为之。乃未发以前即用大黄、石膏数
两,以遏其生发之机而败其元气,既而即用蚯蚓数
十,蛴螬数个,及一切大寒大热之品,如蜈蚣、蝎子、
鸡头、猪尾之类,又将地丁、银花等粗 之品数
两,煎汁而灌之,增其毒而倒其胃,此等恶物,即令
医者自服之,亦必胃绝肠裂,况孩提乎!凡用此等药
者,必预决此儿死于何日,十不失一,其父母翻盛称
其眼力不爽,孰知其即死于彼所用之药也。或有元
气充实,幸而不死者,遂以为非此等大药不能挽回,
而人人传布,奉为神方矣!更可异者,强壮之年,医
者黄芩、麦芽,俱不敢用,以为克伐;孩提之子则石
膏、大黄,成两成斤,毫罔顾虑,至此而极,无奈呼
天抢地以告人,而人不信也。
又有造为螳螂子之说者,割开颐内,取出血痰。
此法起于明末海滨妖妇骗财之法,惟苏、松二处盛
行,割死者甚众。盖小儿有痰火者,吃乳数日,必有
一二颐肿,厌食,名曰妒乳。用薄荷、朴硝为末,
搽一二次即愈,即不治亦愈。至所割出之痰块,或大
或小,人因信之。不知颐内空虚之处,人人有此,割
则复生,并非病也。不然,何以普天下之小儿,从未
有患螳螂子而死者,独苏、松有此病耶?此亦一害,故并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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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外科

属性:治外科,始起欲其不大,将成欲其不痛。大则伤
肌烂肤,腐骨穿筋,难以收口;痛则冲心犯胃,耗血亡
津,恶症丛生矣。故始起之时最重围药,束其根盘,
截其余毒,则顶自高而脓易成,继则护心托毒治其
内,化腐提脓治其外,自然转危为安。乃始则不能束
毒使小,又无护心定痛之方,惟外用五灰、三品,
内服桂、附热毒等药,必至腐肠烂肉,更轻用刀针。
割肉断筋,以致呼号瞀乱,神散魂飞,宛转求死,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