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者,湿中之也。
《阴阳应象大论》曰∶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脉。
《通评虚实论》曰∶ 跛,寒风湿之病也。
《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禁湿地濡衣。
《调经论》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
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五常政大论》曰∶太阴司天,湿气下临。
《六元正纪大论》曰∶太阳司天之政,民病寒湿,发肌肉萎,足萎不收。太阴司天之政
,民病寒湿,腹满,身 愤, 肿。太阴所致为重, 肿。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气,为肿,四维相代,阳气乃竭。
《经脉篇》曰∶胃病则大腹水肿,膝膑肿痛。足阳明实则狂,颠虚则足不收,胫枯。
《平人气象论》曰∶足胫肿曰水。



<目录>卷之三十二贯集・杂证谟\脚气

<篇名>论证(共五条)

属性:香港脚之说,古所无也。自晋苏敬始有此名。然其肿痛麻顽,即经之所谓痹也;其纵缓不
收,即经之所谓痿也;其甚而上冲,即经之所谓厥逆也。逮夫后世,则有类伤寒四证,而以
香港脚居其一。谓凡头痛发热,身痛便闭,而但见脚膝屈弱无力者,便是香港脚。此说太混,予
不然之。夫香港脚本水湿下壅之病,而实非阳邪外感证也,若诸证之兼见者,则或有之,若以
外感之脚软者,便认作香港脚,则淆乱意见,大不通也。兹予删诸繁琐,述其节要,法既无遗
,庶便理会。
一、香港脚之证,其初甚微,饮食动作,无不如故,或无他疾而忽得之,或因病后而渐得
之,及其病也,则自膝至足,或见麻痹,或见冷痛,或见痿弱,或见挛急,或肿,或不肿,
或日渐枯细,或蒸蒸恶热,或洒洒恶寒,或如冰冷,或如火热,或到底能食,或不能食,或
有物如指,发自 肠,而气上冲心,是皆香港脚之正病也。其有为发热头痛,寒热往来,
或腹内作痛,或见饮食则呕吐,或恶闻食气,或不欲见明,或语言错乱,精神昏愦,是皆脚
气之兼证也。大抵此证有缓急∶缓者,其来渐,或二三月而日甚;急者,其来速,或一二日
而即起。治之若缓,恐其气上冲心,亦能杀人。
一、香港脚之因有二∶一则自外而感,一则自内而致也。自外而感者,以阴寒水湿雨雾之
气,或坐卧湿地,致令湿邪袭人皮肉筋脉。而凡清湿袭虚,则病始于下,致为腿足之病,
此外因也。自内而致者,以肥甘过度,酒醴无节,或多食乳酪湿热等物,致令热壅下焦,走
注足胫,而日渐肿痛,或上连手节者,此内因也。然在古人,谓南方卑湿,病多外因,北方
嗜酒酪,病多内因,此固一说;然北方亦有寒湿,南方岂少酒湿,此固不必分南北。其或内
或外,凡受邪气,有病始于足,而渐致他证者,即香港脚之谓也,必察其因而治之,则自无失
矣。
一、方书以肿为湿香港脚,不肿者为干香港脚。湿者,宜除湿。干者,宜行气。
一、陈无择曰∶香港脚不专主一气,亦不专在一经,兼有杂生诸病,未易分别,须寻经络
之阴阳,再察脉息之虚实,以为治也。凡自汗、走注者,为风胜。无汗、挛急、掣痛者,为
寒胜。肿满重着为湿胜。烦渴燥热为暑胜。若四气兼中者,但察其多者为胜,分其表里,以
施治也。



<目录>卷之三十二贯集・杂证谟\脚气

<篇名>论治(共八条)

属性:香港脚之病,实三气之所为也,然亦有虚实之异。又香港脚本为壅疾,古云忌用补剂。然必
下元不足及阳明之气有亏者,而后邪气得以犯之,此其中亦有虚证。总之,凡治此者,只因
证施治,则万全也。但察其因于表者,以发散为主;因于里者,以疏利为主。外因者多寒湿
,宜用温热;内因者多湿热,宜用清凉。若元气本虚,及病久致虚者,必当培补下元,不得
以忌补之说为拘也。
一、香港脚初起,无非湿滞,如无他证兼见,而身体重着者,单宜治湿,以分利为主。凡
脚膝中湿,或腰腿酸疼,重着肿痛者,宜除湿汤。不问久近干湿,并可用。若脚膝酸软重着
,而胃气不清,或见噫气吞酸胀满者,平胃散。若香港脚浮肿而兼泄泻者,宜五苓散,或胃苓
汤。
一、寒湿外侵致成香港脚者,十居六七,其证疼痛拘挛,恶寒清厥,脉多弦细。治宜以温
经除湿为主。是以古人治此之法,大抵热药多,寒药少,故每用麻黄、川乌、桂、附、干姜
之属。《内经》曰∶湿淫于内,治以苦热。正以乌、附、麻黄走而不守,故能通行经络。干
姜、官桂辛甘大热,故能助阳退阴,清湿既除,病无不愈。凡感寒湿雨水,或四气流注,致
成香港脚,肿痛不可忍者,宜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