嗽稀痰者,肺恶寒,古人谓燥为小寒
也;肺为燥气所搏,不能通调水道,故寒饮停而咳也。鼻塞者,鼻为肺窍。嗌寒者,嗌为肺系也。脉
弦者,寒兼饮也。无汗者,凉搏皮毛也。按杏苏散,减小青龙一等。此条当与下焦篇所补之痰饮
数条参看。再杏苏散乃时人统治四时伤风咳嗽通用之方,本论前于风温门中已驳之矣;若伤燥凉之
咳,治以苦温,佐以甘辛,正为合拍。若受重寒夹饮之咳,则有青龙;若伤春风,与燥已化火无痰之
证,则仍从桑菊饮、桑杏汤例。
\x杏苏散方\x
苏叶 半夏 茯苓 前胡 苦桔梗 枳壳 甘草 生姜 大枣(去核) 桔皮 杏仁
〔加减法〕无汗,脉弦甚或紧,加羌活,微透汗。汗后咳不止,去苏叶、羌活,加苏梗。兼泄泻腹满
者,加苍术、浓朴。头痛兼眉棱骨痛者,加白芷。热甚加黄芩,泄泻腹满者不用。
〔方论〕此苦温甘辛法也。外感燥凉,故以苏叶、前胡辛温之轻者达表;无汗脉紧,故加羌活辛
温之重者,微发其汗。甘、桔从上开,枳、杏、前、芩从下降,则嗌塞鼻塞宣通而咳可止。桔、半、茯苓,
逐饮而补肺胃之阳。以白芷易原方之白术者,白术中焦脾药也,白芷肺胃本经之药也,且能温肌肉而
达皮毛。姜、枣为调和营卫之用。若表凉退而里
邪未除,咳不止者,则去走表之苏叶,加降里之苏梗。泄泻腹满,金气太实之里证也,故去黄芩之苦
寒,加术、朴之苦辛温也。
三、伤燥,如伤寒太阳证,有汗,不咳,不呕,不痛者,桂枝汤小和之。
如伤寒太阳证者,指头痛、身痛、恶风寒而言也。有汗不得再发其汗,亦如伤寒例,但燥较寒为
轻,故少与桂枝小和之也。
\x桂枝汤方\x(见前)
四、燥金司令,头痛,身寒热,胸胁痛,甚则疝瘕痛者,桂枝柴胡各半汤加吴萸楝子茴香木香汤
主之。
此金胜克木也。本病与金病并见,表里齐病,故以柴胡达少阳之气,即所达肝木之气,合桂枝而
外出太阳,加芳香定痛,苦温通降也。湿燥寒同为阴邪,故仍从足经例。
\x桂枝柴胡各半汤加吴萸楝子茴香木香汤方\x(治以苦温,佐以甘辛法)
桂枝 吴茱萸 黄芩 柴胡 人参 广木香 生姜 白芍 大枣(去核) 川楝子 小茴香 半
夏炙甘草
五、燥淫传入中焦,脉短而涩,无表证,无下证,胸痛,腹胁胀痛,或呕,或泄,苦温甘辛以和之。
燥虽传入中焦,既无表里证,不得误汗、误下,但以苦温甘辛和之足矣。脉短而涩者,长为木,短
为金,滑为润,涩为燥也。胸痛者,肝脉络胸也。腹痛者,金气克木,木病克土也。胁痛者,肝木之
本位也。呕者,亦金克木病也。泄者,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也。或者,不定之辞;有痛而
兼呕与泄者,有不呕而但泄者,有不泄而但呕者,有不兼呕与泄而但痛者。病情有定,病势无定,故
但出法而不立方,学人随证化裁可也。药用苦温甘辛者,经谓燥淫所胜,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
下之。盖苦温从火化以克金,甘辛从阳化以胜阴也。以苦下之者,金性坚刚,介然成块,病深坚结。
非下不可。下文即言下之证。
六、阳明燥证,里实而坚,未从热化,下之以苦温;已从热化,下之以苦寒。
燥证阳明里实而坚满,经统言以苦下之,以苦泄之。今人用下法,多以苦寒。不知此证当别已化
未化,用温下寒下两法,随证施治,方为的确。未从热化之脉,必仍短涩,涩即兼紧也,面必青黄。
苦温下法,如《金匮》大黄附子细辛汤,新方天台乌药散(见下焦篇寒湿门)加巴豆霜之类。已从热化
之脉,必数而坚,面必赤,舌必黄,再以他证参之。苦寒下法,如三承气之类,而小承气无芒硝,轻用
大黄或酒炒,重用枳、朴,则微兼温矣。
〔附治验〕丙辰年,瑭治一山阴幕友车姓,年五十五岁,须发已白
大半。脐左坚大如盘,隐隐微痛,不大便数十日。先延外科治之,外科以大承气
下之三,四次,终不通。延余诊视,按之坚冷如石,面色青黄,脉短涩而迟。先尚能食,屡下之后,糜
粥不进,不大便已四十九日。余曰∶此症也,金气之所结也。以肝本抑郁,又感秋金燥气,小邪中
里,久而结成,愈久愈坚,非下不可,然寒下非其治也。以天台乌药散二钱,加巴豆霜一分,姜汤和
服。设三伏以待之,如不通,第二次加巴豆霜分半;再不通,第三次加巴豆霜二分。服至三次后,
始下黑亮球四十九枚,坚莫能破。继以苦温甘辛之法调理,渐次能食。又十五日不大便,余如前法
下,至第二次而通,下黑亮球十五枚,虽亦坚结,然破之能碎,但燥极耳。外以香油熬川椒,熨其坚
处;内服苦温芳香透络,月余化尽。于此证,方知燥金气伤人如此,而温下寒下之法,断不容紊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