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巅上一\x 张云。百会也。督脉穴。
\x发际一\x 张云。前发际、神庭也。后发际、风府也。俱督脉穴。凡二 。按、本篇所载者。热病五十
九俞也。水热穴论所载者。亦热病五十九俞也。考二篇之异同。则惟百会、囟会、五处、承光、通天、临泣、
目窗、正营、承灵、脑空等十八穴相合。其余皆异。然观本篇所言者。多在四肢。盖以泻热之本也。水热穴论
所言者。多随邪之所在。盖以泻热之标也。义自不同。各有取用。且本经灵枢在前。素问在后。后者所以补前
之略耳。故皆谓之热病五十九俞。非谬异也。今总计二篇之数。再加以上文所言。胃胳、涌泉等穴。原不在五
十九数之内者。凡十四穴。仍除去重复十八穴。则总得一百一十四穴。皆热俞也。均不可废。凡刺热者。当总
求二篇之义。各随其宜而取用之。庶乎尽刺热之善矣。简案、甲乙载本经及水热穴论五十九俞云。按二经虽不
同。皆泻热
之要穴也。乃与张之意符矣。马云。彼之五十九穴。所以刺水病。而此则刺热病。病有不同。故穴因以异。成
无己注伤寒论。乃两入之。盖不考诸穴所在耳。考水热穴论。水俞五十七穴。热俞五十九穴。极为分明。不知
马何因而有此说。成氏非失考也。
\x气满胸中\x(止)\x气下乃正\x 韭、道藏本、元本、赵藏本、张本、作薤。溜、诸本作留。当改。马云。此
以下七节。另言杂证。与上热病无涉。而此一节。则言气证者之有刺法也。凡气满于胸中。而其息喘促者。(呼
吸为息)则病在上者取之下。当刺足太阴脾经之隐白穴。候其气下不喘。乃止针也。张云。内寒者气至迟。故
宜久留其针。内热者气至速。故宜疾去其针。志注本输篇云。上古如韭叶。今时如大米许。
\x心疝\x(止)\x去其血络\x 张云。心疝者。如脉要精微论曰。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取足
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者。以二经皆聚于少腹。去其络血。即所以散其邪也。
\x喉痹舌卷\x(止)\x如韭菜\x 甲乙作臂表痛。注。灵枢及太素作臂内廉痛。马云。阴阳别论曰。一阴一阳结。
谓之喉痹。则喉痹明系手厥阴心包络。手少阳三焦经也。其病舌卷而短。口中作干。心烦且痛。臂之内廉亦痛。
不能举之以上及于头。当取手小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也。系手少阳三焦经。其穴在次指之端。名关冲。去爪甲
如韭叶者是也。
\x目中赤痛\x(止)\x取之阴跷\x 张云。阴跷之脉。属于目内 。足少阴之照海。即阴跷之所生也。故当刺之。
\x风痉\x(止)\x取三里\x 张云。痉、强直也。身反折、反张向后也。此风证之在膀胱经者。故当取足太阳经
穴。 中、委中穴也。血络、浮浅之络也。皆当刺出其血。若中气有寒、
仍当取足阳明之三里。温补胃气。而风寒可除也。
\x癃取之阴跷止出血\x 甲乙。癃、作痉。马云。膀胱不利为癃。谓小便不通也。膀胱与肾为表里。当
取肾经之照海穴以刺之。乃阴跷脉气所发也。及肝经之大敦穴。在足大趾外侧之三毛上。及二经之有血络者。
皆取之出血。李东垣曰。肾主闭藏。肝主疏泄。则取之两经也宜矣。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肝经行于少腹。
故当取此二经。
\x男子如蛊\x(止)\x尽见血也\x 、甲乙作阻。马云。 、秦吕切。又子衔功。玉篇云。骄也。但义不甚
通。疑当作疽。男子有胀病。如犯蛊毒相似。女子有郁病。如成疽疾相似。其身体腰脊俱如解分。不相连属。
又不欲饮食。此病在上者当取之下。宜先取肾经涌泉穴以见血。又视足而之为跗上者。其血络盛处。尽取之以
见血。盖指足阳明胃经也。张云。 当作胎。如蛊(与马同)如胎。无是病而形相似也。志云。 当作阻。女
子如阻者。如月经之阻隔也。男子无月事之留阻。故曰如蛊。简案、玉机真藏论云。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
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盖男子如蛊谓如疝瘕而非疝瘕也。 、作阻为是。阻即妊娠阻病。谓其证如恶
阻而非恶 也。此乃肾胃二经之病。故刺涌泉及跗上以见血耳。



<目录>卷四

<篇名>厥病篇第二十四

属性: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论。不止厥病。然首节有厥头痛、厥心痛等病。故名篇。然此厥之为义。乃气
逆而以此连彼之谓。实与素问之厥论不同。
\x厥头痛\x(止)\x太阴\x 张云。厥、逆也。邪逆于经。上干头脑而为痛者。曰厥头痛也。下仿此。足阳明之
脉。上行于面。其悍气上冲头者。循眼系入络脑。足太阴支者注心中。故以头痛而兼面肿烦心者。当取足之阳
明太阴也。
\x头脉痛\x(止)\x调足厥阴\x 张云。头脉痛者。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