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血脉必化于中焦。故咸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气篇曰。
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简案、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又上文云。酸入于胃云云。上之两焦。弗能出入。
此似胃与中焦。所指各异。然考下文辛入于胃。苦入于胃。甘入于胃。每章必有此一句。则殆似章首标识。故
云胃。云中焦。云两焦。宜无异义。前注未疑及之。录以俟考。
\x辛入于胃\x(止)\x与汗俱出\x 甲乙。熏之、作熏至营卫四字。洞心、注云洞。一作 。马云。辛入于胃。
其气必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运诸阳者也。故辛味既走于上焦。则不得不走于气耳。如姜韭者。气味之辛
者也。卫气由下焦而生。亦必出而行于分肉之间。所以不时受此辛味之气也。惟此姜韭之气。久留心下。则物
在心下。而气熏于上焦。上焦气凑。心内似空。故多食辛者。必洞心也。且此辛气与心中之气。相得而俱行。
辛入则汗必出。汗之出者。以气之出也。其心安得而不洞。宣明五气篇云。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张云。洞
心。透心若空也。甲乙注千金云。辛入胃而走气。与气俱出。故气盛。
\x苦入于胃\x(止)\x知其走骨也\x 甲乙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字。变上有气字。复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马云。苦入
于胃。而胃中五谷之气。皆不能胜此苦味。故苦入下脘。则上中下焦之气皆闭而不通。遂使五谷在胃者。气味
不知所以变而为呕也。况齿者。乃骨之所终。故苦入则走骨。走骨则走齿。今入而
复出者。即从齿出也。宣明五气篇云。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志云。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复出于上。以其
性下泄而上涌也。简案、变呕即呕变。佛典有变吐之文。可以证焉。张云。其变为呕。非也。入而复出未详。
据甲乙乃似苦味之气入而复出。为齿黧黑疏豁之义。
\x甘入于胃\x(止)\x故甘走肉\x 甲乙。弱小、作弱少。留于胃中者。者上有甘字。润下无者字。 作闷。其
气外通于肉以下。作其气通于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余。盖皮虽属肺。与肉连体。故甘润肌肉并皮也三十
二字。虫、马本作蛊。注。蛊、作虫。张云。甘性柔缓。故其气弱小。不能至于上焦。味过于甘。则与谷气留
于胃中。令人柔润而缓。久则甘从湿化。致生诸虫。虫动于胃。甘缓于中。心当 矣。 、闷也。甘入脾。脾
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气篇曰。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



<目录>卷五

<篇名>阴阳二十五人篇第六十四

属性:诸本无篇字。
\x伯高曰\x 甲乙作少师。张云。按本节引通天篇少师之答。而此云伯高者。岂少师即伯高之别称耶。
无考矣。
\x不离于五\x 张云。由阴阳而化五行。所以天地万物之理。总不离五。而人身之相应者。亦惟此耳。
\x故五五\x(止)\x从外知内\x 张云。五行之中。又各有五。如下文以五形之人。而又分左之上下。右之
上下。是为五矣。五而五之。计有二十五人也。然此言五行之详。非若通天篇所谓太阳、少阳、太阴、少阴、
和平五态而已。故曰阴阳之人不与焉。又不合于众者五也。别而以候。欲别其外而知其内也。简案、马云。计
有二十五人之式。而彼阴阳和平之人
不与也。此政读为式。
\x遵循\x 简案、逡、巡同。庄子。至乐作蹲循。通雅云。古人不惟借声见形。义近者时牵率书之。故
循以借逡。又以借巡耳。
\x本形之人\x(止)\x佗佗然\x 甲乙无似于苍帝其为人七字。下同。此例肩下有平字。马云。比者拟议之谓。
盖以人而拟角。故谓之曰比。此言木形人有五。有全偏之分也。木形之人。木气之全者也。下文四股则偏矣。
木主东方。其音角。其色苍。故木形之人。当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苍帝。色苍者。木之色苍也。头小者。木
之巅小也。面长者。木之体长也。肩背大者。木之枝叶繁生。其近肩之所阔大也。身直者。木之体直也。小手
足者。木之枝细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好有才者。木随用而可以成材也。力少者。木必易摇也。
言多忧而外劳于事者。木不能静也。耐春夏者。木以春夏而茂盛也。不耐秋冬者。木以秋冬而雕落也。此自其
性而言耳。故秋冬有感于邪。则病易生。肝经属起厥阴。为根干。故足厥阴经之分肉。形体佗佗然。有安重之
义。(案诗经国风君子偕老篇云委委佗佗朱注云雍容自得之貌)张云。足厥阴肝木之经也。肝主筋。为罢极之
本。故曰佗佗然。佗佗、筋柔迟重之貌。足厥阴为木之脏。足少阳为木之腑。此言脏而下言腑者。盖以厥阴少
阳为表里。而脏为腑之主耳。故首云。上角厥阴者。总言木形之全也。后云大角、左角、 角、判角、少阳者。
分言木形之详也。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