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除。日促小之。自可渐去。去其有余。
实者虚矣。此释上文。大者必去也。剽、砭刺也。通病气所由之道也。针无妄用。务中其邪。邪正脉色。必当
亲切审视。若以小作大。则反其真。盛大实邪。多在三阳。故宜刺诸阳分肉间。简案、剽、砭刺也。出说文。
\x凡刺小邪\x(止)\x刺分肉间\x 甲乙。日、作曰。费作贵。马云。费、废同。张云。小邪、虚邪也。虚邪补
之。则正气日大。而邪自退也。不足而补。乃可无害。若泻其虚。斯不免矣。此释上文小者益阳也。迎之界者。
迎其气行之所也。先补不足之经。后泻有余之经。邪去正复。则远近之真气尽至。邪气不得外侵。则必费散无
留矣。小邪随在可刺。故但取分肉间也。志云。侵、渐进也。费、用也。
\x凡刺热邪\x(止)\x病乃已\x 甲乙。热邪下有用 针三字。苍、作沧。开通、作开道。道下有平字。马云。
此承上文。而详
言瘅热消灭之法也。凡刺热邪。其热盛则神志外越。而意气苍茫。若出游不归。乃欲无病。当开辟之。张云。
越、发扬也。苍、卒疾也。出游、行散也。归、还也。凡刺热邪者。贵于速散。散而不复。乃无病矣。开通壅
滞。辟其门户。以热邪之宜泻也。简案、苍、作沧为是。沧、说文。寒也。枚乘传。欲汤之沧。一人吹之。百
人扬之。无益也。刺热邪。宜发越而沧之也。
\x凡刺寒邪\x(止)\x其气存也\x 日以温、甲乙。日、作曰。马志。温、作除。非。甲乙。来、作去。其
气、作真气。张云。温者温其正气也。徐往徐来。欲和缓也。致其神者。致其阳气。则寒邪自除。此释上文。
寒痹益温也。补其虚则门户闭而气不泄。故虚实可调。真气可存。此邪寒之宜温也。志云。上节论开辟门户以
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x刺痈者\x(止)\x用毫针也\x 马云。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针。各有所宜用也。九针论。五曰铍针。主
大痈脓。两热争者也。故此曰。刺痈者用铍针。又四曰锋针。主痈热出气。故此曰刺大者用锋针。又六曰圆利
针。主取远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圆利针。一曰 针。主热在头身。故此曰刺热者用 针。又七曰毫针。主
寒热。痛痹在络。故此曰刺寒者用毫针。
介按、考痈疽刺法。其轻重徐疾。自有一定。在人心度量用之。不可乱施。盖皮薄针深。反伤好肉。肉
浓针浅。毒又难出。大抵肿高而软者在肌肉。针四五分。肿下而坚者在筋脉。针六七分。肿平肉色不变者。附
于骨也。宜针寸许。若毒生背腹肋胁等处。宜扁针斜入。以防透膜。针既透脓。视疮口必有脓意如珠。斯时欲
大开口。则将针斜出。欲小开口。则将针直出。所谓逆而夺之。顺而取之也。
\x解论\x 张云。解结之论也。人与天地相参应。必知其
道。斯可与言解结矣。
\x下有渐洳 上生苇蒲\x 张云。渐洳、伏泉也。下有渐洳。则上生苇蒲。内外之应。理所皆然。人之
表里。可察盛衰。亦犹是也。志云。渐洳、濡湿之地。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
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
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则知气有多少矣。简案、志注甚凿。以苇蒲为一物。非也。然渐洳之解。为是。洳、
说文作HT 。渐湿也。诗。魏风。彼汾沮洳。集韵。渐洳、湿貌也。
\x血气减\x 甲乙。减、作盛。
\x热则滋雨而在上\x 马云。暑热则地气上蒸。而滋雨气在于上。所以物之气。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
当少汁。
\x治厥者\x(止)\x以解结者也\x 张云。此治厥之法。倘天时未温。而必欲用针。则必藉火气以熨调其经。
凡掌腋肘脚项脊之间。皆溪谷大节之交会。故当熨之温之。则火气通而血脉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卫气
浮也。故可刺而平之。坚紧者。邪气实也。故当破而散之。厥逆除而宗气下。乃可止针矣。结者邪之所聚。刺
去其邪。即解结之谓也。
\x用针之类\x(止)\x弗能取之\x 甲乙。留于海、作留积在海。张云。凡用针者。必在调气。人受气于谷。
故气积于胃。然气义有三。曰营气。曰卫气。曰宗气。清者为营。营在脉中。浊者为卫。卫在脉外。故各行其
道也。宗气、大气也。大气者。留止于上下之气海。其下者。蓄于丹田。注足阳明之气街。而下行于足。其上
者。积于胸中。出于息道而为呼吸。凡此三者。皆所谓气。当各求其属而调之者也。(按气街义如卫气篇曰知
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当与此参阅)厥者逆也。阴寒之气也。
厥逆在足。则阳道不行。故宗气不下。而血脉凝滞。不以火温。不能取也。
\x视其应动者 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