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起流向四
肢,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也。盖以病向外者,可治;病入里者,难医,亦此
义也。
【集注】赵良曰∶脱者去也,经脉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
于内。五脏阴也,六腑阳也,阴主死而阳主生,所以入脏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
惟脏腑之阴阳然也,凡内外阴阳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徐彬曰∶凡病邪能出阳为浅,故生;闭阴不出为深,故死。非止一病,百病皆然。复
以浸淫疮喻之∶若从口起而流向四肢者,是邪从内发于外,泄而不进,故可治;若从四
肢起,流入口者,是邪由外入于内,进而不泄,此脏气伤败,故不可治。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
也?师曰∶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
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
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
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急,雾
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按】字典无“ ”字,当是“ ”字。 音倾,侧水也。后之积聚门, 气之“ ”字亦误。
【注】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医书之文,今不可考,难以强释。五劳七伤等
说,亦详在《千金》,故不复注也。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病皆在外,故为阳病
也;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病皆在内,故为阴病也。清邪居
上,谓雾邪本乎天也;浊邪居下,谓湿邪本乎地也。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伤外,故
曰中表也;七情人邪,故名小邪,七情伤内,故曰中里也。 者,饮食也。饮食之邪,从
口而入,食伤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也。五邪,谓风、寒、湿、雾、饮食也。夫五邪之
中人,莫不各以类而相从。前者早也,风中于早,从阳类也。寒中于暮,从阴类也。雾
邪清轻,故伤皮肤。湿邪浊重,故流关节。饮食失节,故伤脾胃。极寒之食伤经,以经属
阴也;极热之食伤络,以络属阳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
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注】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不复释。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注】痼疾,旧病也。卒病,新疾也。当以旧病为本、为缓,新疾为标、为急,急则
治标,缓则治本,故先治卒病,后治痼疾也。
【集注】赵良曰∶痼疾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之病,可
取效于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邪
尤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学人知所先后也。
沈明宗曰∶此有旧疾,复感新邪,当分先后治也。痼者,邪气坚固难拔;卒者,邪
气骤来而易去也。若病者素有痼疾,而忽加卒病,务当先治卒病,不使邪气相并,转增
旧疾。但久病乃非朝夕可除,须当缓图,所以后乃治其痼疾也。
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
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注】此明五脏各有所得而愈,言以情志相胜也,即如怒伤肝,得悲而愈,此悲胜怒
也。亦有得之时日而愈者,经曰∶病在肝,愈于夏,是喜得子气,制其胜我者也;夏不愈,
胜于秋,是恶其胜我者,得旺气也;秋不死,持于冬,是我喜得母气以生我也;起于春,是
喜自得其位而气旺也,余脏仿此。病者云云,谓平素不爱食之物,及当病之时,而反暴思
食,是病邪脏气之变,故虽思食,而食之必发热也。
【集注】程林曰∶《内经》云∶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
色黄,宜食酸;肾色黑,宜食辛。此五脏得饮食而愈者。肝病愈于丙丁,起于甲乙;心
病愈于戊己,起于丙丁;脾病愈于庚辛,起于戊己;肺病愈于壬癸,起于庚辛;肾病愈
于甲乙,起于壬癸。此五脏自得其位而愈者。五脏所恶,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
湿,肾恶燥,各随其所恶而不喜者为病也。若病患素不食而暴食之,则入于阴,长气于阳,
必发热也。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按】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传写之遗也。
【注】脏者里也。凡诸病在里有可攻之证,虽欲攻之,当随其所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