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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属性: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于
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注】妇人经断得平脉,无寒热,则内外无病,其人渴不能食,乃妊娠恶阻之渐也。故
阴脉虽小弱,亦可断为有孕。但恶阻,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医不知是孕,而治逆其
法,却一月即有此证也。若更加吐下者,则宜绝止医药,听其自愈可也。然脉平无寒热,
用桂枝汤,与妊娠渴不能食者不合、且文义断续不纯,其中必有脱简。
【集注】徐彬曰∶平脉者,不见病脉,一如平人也。阴脉小弱者,脉形小不大,软弱
无力,非细也。诸脉既平,而独下焦阴脉,微见不同,是中、上二焦无病,乃反见渴不能
食之证,则渴非上焦之热,不能食亦非胃家之病矣。少阳有嘿嘿不欲食之证,今无寒热
亦无少阳表证可疑矣。是渴乃阴火上炽,不能食乃恶心阻食,阴脉小乃胎元蚀气,故曰∶
名妊娠也。
李 曰∶此节病证,即妊娠恶阻是也。寸为阳脉主气,尺为阴脉主血,阴脉小弱者,血
不足也,血以养胎,则液竭而渴。又脾为坤土,浓德载物,胎气赖以奠安,不能食者,脾
气弱也。凡有他病而渴不能食者,脉必不平而有寒热,今虽不能食,反得平脉,又无寒
热,故主妊娠。
\x桂枝汤方\x(见下利中)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 痼害。妊娠六
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 也,所以血不足者,其 不去故
也,当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
【注】经断有孕,名曰妊娠。妊娠下血,则为漏下,妇人宿有 痼之疾而育胎者,未
及三月而得漏下,下血不止,胎动不安者,此为 痼害之也;已及六月而得漏下,下血胎
动不安者,此亦 痼害之也。然有血 成块者,以前三月经虽断,血未盛,胎尚弱,未
可下其 痼也。后三月血成 ,胎已强,故主之桂枝茯苓丸,当下其 痼也。此示人妊
娠有病当攻病之义也。此条文义不纯,其中必有阙文,姑存其理可也。
【集注】娄全善曰∶凡胎动,多当脐,今动在脐上者,故知是 也。
程林曰∶此有 病而怀胎者,虽有漏血不止,皆 痼之为害,非胎动胎漏之证,下
其痼,妊娠自安。此《内经》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方氏曰∶胎动胎漏皆下血,而胎动有腹痛,胎漏无腹痛。故胎动宜行气,胎漏宜清
热。
魏荔彤曰∶胎与 之辨,当于血未断之前三月求之。前三月之经水顺利,则经断必
是胎。前三月有曾经下血者,则经断必成 。
\x桂枝茯苓丸\x
桂枝 茯苓 牡丹(去心,) 桃仁(去皮尖,) 芍药(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
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方未见)
【注】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似表证也;若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而无头痛身
痛,则非表证也。少腹如扇状,其恶寒如扇风之侵袭也。所以然者,因其人阳虚子脏开,
寒邪侵入,故用附子汤温子脏而逐寒,但方缺,文亦不纯,必有残缺。
【集注】程林曰∶胎胀腹痛,亦令人发热恶寒。少腹如扇者,阴寒胜也。妊娠阴阳调
和,则胎气安,今阳虚阴盛,不能约束胞胎,故子脏为之开也。附子汤用以温经。
李 曰∶按子脏即子宫也。脐下三寸为关元,关元左二寸为胞门,右二寸为子户,命
门为女子系胞之处,非谓命门即子脏也。盖命门是穴名,在腰后两肾中,附脊骨之第十
四椎之两旁。今经衣冠文物说少腹如扇者,子脏开,则子脏在少腹明矣。岂有在少腹者,而
反谓其在脊后者乎?此误也。
尤怡曰∶脉弦发热,有似表证,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恶寒而腹反恶寒,甚至
少腹阵阵作冷,若或扇之者,其所以然者,子脏开不能阖,而风冷之气乘之也。夫脏开风
入,其阴内胜,则其脉弦为阴气,而发热且为格阳矣。胎胀者,热则消,寒则胀也。附
子汤方未见,然温里散寒之意概可推矣。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
中痛,为胞阻,胶艾汤主之。
【注】五六月堕胎者,谓之半产。妇人有漏下、下血之疾,至五六月堕胎而下血不绝
者,此 痼之害也。若无 痼下血,惟腹中痛者,则为胞阻。胞阻者,胞中气血不和,而
阻其化育也,故用芎归胶艾汤温和其血,血和而胎育也。
【集注】程林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