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续命耶!所谓紧要之
处者,脾、肾居其大半,而各脏亦皆有之。前人医案,多不能分别指出,但自夸功效而已,
读者须是觑破。



<目录>卷六\评释类

<篇名>四因正义

属性:(朱丹溪擅改经文,窃未为安。今根据经衍义,颇觉通畅,虽改一字,增二字,皆协于本
文上下词意,考于全书,确有证据,名曰正义,似当本旨。明者鉴之!)
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是故阳因而上,卫外
者也。
此合论天人,以起下文也。人有阳气,如天之有日。“与”当作“于”。二字古文通用
。若
阳气失所,则损折夭寿,而不见其天命之本数矣。故天之营运也,以日光在上而始明,人之
有阳气也,亦充因于上,不陷于下,始得周行卫外,不致为邪所侵也。因,充积之义也。
因于寒,欲(当做咳)如运枢,起居如惊,神气乃浮。
此下四节,皆言阳气失所,不能卫外之病也。“欲”,盖“咳”之讹也。《灵枢》曰∶
形寒
寒饮则伤肺,气逆而上行;气上逆,故咳也。如运枢者,言其咳之连连不已,内动五脏,外
振经脉也。若曰“欲如运枢”则不致伤于寒,似与“冬不按跷”之义不合,且与上下文气不
续。坐卧不宁,神采不定,其状如惊狂者然。至真要论曰∶寒气大来,水之胜也,火热受邪
,心病生焉。心病则神敝,故起居如惊也。久则大气浮越,而为吐血、咯血诸症矣。所谓风
寒不醒成劳病也。荣卫生会曰∶血者,神气也。
因于暑,汗(当有“不出”二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体若燔炭,汗出而散。
此暑闭于内之症也,故知“汗”下当有“不出”二字。烦者,暑扰于气也,气扰则喘喝
。静
者,暑陷于阴也。阴伤则神明颠倒而多妄言。是症也,体若燔炭,仍宜汗出,暑气乃散,以
其始因于汗不出而暑郁于内也。但体若燔炭,津液已伤,仍必出汗始散,则急宜养津之意自
在言外。或曰烦、静,即东垣动暑、静暑义也。动暑伤气,故喘喝;静暑中气郁而不宣,故
多言也。亦通。
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软短,小筋弛长,软短为拘,弛长为痿。
此节丹溪所议极是。湿则浊气上升,头重而神识不清,故如裹。久 则化热,不急攘除
,则热
气内烁,伤液而大筋软短矣;湿气外淫,而小筋弛长矣。夫湿热者,发为痿 ,而拘急者,
必因
于寒。此乃湿热,亦有拘急者,何也?热,内也;湿,外也。大筋居内,小筋居外。在内者
,湿不敌热,则液燥,燥则缩矣。寒而拘急者,亦以其化燥也。寒热不同,其燥一也。在外
者,热不敌湿,则肉濡,濡则纵矣。大筋软短,则屈伸不能;小筋弛长,则操纵无力,而合
病为痿矣。
因于气,为肿,四维相代,阳气乃竭。
此卫气郁滞也。血滞于脏,则为积;气滞于脏,则为聚。血滞于身,则为痹;气滞于身
,则
为肿。肿则四肢必有废而不用者,则不废者代其职矣。脊以代头,尻以代踵,代之义也。
四末为诸阳之本,有所废而不用,久则阳气必偏竭矣,非气竭而死也。不曰不用,而曰相代
者,痹气走刺无定,彼此互易,非四肢全废也。仲景曰∶病患一臂不遂,时复转移在一臂,
是也。
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溃溃
乎若坏都, 乎不可止。
此言养阳者,宜调其形体也。形体烦劳,则血脉争张,津液必有偏绝,屡犯而辟积以至
于夏
,则阴精内竭,时火外迫,如煎而厥矣。辟积,即襞积,犹言零碎累积也。盖烦劳偶犯,津

犹可渐复,惟屡犯不止,而至于夏,则内外合邪,变症作矣。目盲以下,煎厥证状也。都,
防也。凡中风卒倒,痰涎潮涌,腹中比水流波浪之声更甚。煎厥由于阴虚,薄厥由于阳实。
煎、薄二字可味。
阳气者,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有伤于筋,纵,其若不容。
此言养阳者,宜和其心性也。若大怒,则形与气必相离绝,不相维矣。何则?怒则气逆
,而
血随气升,亦菀于上,血气相薄,上实下虚,其人必厥。薄者,迫也。气血并迫,经络壅塞
而不通,故厥也。亦有不发为厥者,怒生于肝,肝主于筋,怒则血气奔逸,火升液耗而筋伤
,筋则肌肉无所束,而形体纵大若不容矣。此皆形气离绝之证也。筋非骨会之大筋,乃散络
之管摄肌肉者,常有怒骂叫号,以致头面 肿,四肢酸软难动,如痿废者,见之屡矣。气复
即愈,此形与气绝,非死绝也。经中言“绝”,义多如此。薄厥见症于气,筋纵见症于形。
《阴阳应象》曰∶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