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其发,常弦弦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上,
数动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若已僵,但渐渐强屈之,并按其腹。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吸,眼开,而犹
引按莫置,亦勿若劳之。须臾,可少桂汤及粥清含与之,令濡喉,渐渐能咽,及稍止。若向令两人以两管吹其两
耳, 好。此法最善,无不活也。
14.凡中 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疗之方∶屈草带,绕 人脐,使三两人溺其中,令温。亦可用热泥
和屈草,亦可扣瓦碗底,按及车缸,以着 人,取令溺,须得流去。此谓道路穷,卒无汤。当令溺其中,欲使多
人溺,取令温若汤,便可与之,不可泥及车缸,恐此物冷。 既在夏月,得热泥土、暖车缸,亦可用也。
15.救溺死方
取灶中灰二石余,以埋人,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上疗自缢溺 之法,并出自张仲景为之,其意殊绝,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能关,实救人之大术矣。伤寒家
数有 病,非此遇热之 (见《外台》、《肘后》)目。
16.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见《肘后》方。)
大黄(一两,切浸,汤成下) 绯帛(如手大,烧灰) 乱发(如鸡子大,烧灰用) 久用炊单布(一尺,
烧灰) 败蒲(一握三寸) 桃仁(四十九个,去皮尖,熬) 甘草如(中指节,炙)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汤成,纳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滓,分温三服。先 败蒲席半领,煎汤
浴,衣被盖复,斯须通利数行,痛楚立瘥。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



<目录>卷下

<篇名>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属性:1.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
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
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冻饮料之。
2.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
3.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败,若
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
余脏准此。
4.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
5.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6.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
7.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8.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
9.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
10.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11.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
12.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13.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14.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15.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16.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17.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18.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19.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作血蛊。)
20.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21.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22.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用黄柏屑,捣服方匕服。
23.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黄柏屑,捣服方寸匕。
24.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郁肉,密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着者是也。)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
生韭汁三升,亦得。
25.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26.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27.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28.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马肉 肉共食,醉饱,大忌。
驴、马肉合猪食之,成霍乱。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29.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屎尖者
是。)
\x又方∶\x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30.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