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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高注金匮要略-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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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加黄 汤主 之。

桂枝加黄 汤方
于桂枝汤方中。加黄 二两。余如桂枝法。取微汗。

若卫气素虚。又因水入汗孔。而得黄汗之病。则卫阳伏而水气与肾脏相召。两胫。为肾之府。阳气缩而不贯。
又肾得水寒之气。而症见其府。故两胫逆冷。此症原不该见热。假令发热。此为历节。而非黄汗矣。盖历节黄 汗。虽同为汗出入水所得。水气内入骨缝。则为历节。但在经表而窥探脏腑。则为黄汗。黄汗。有热、有不热。历 节。以气郁骨缝。而无不热者故也。若两胫逆冷。但凡食已而汗出者。又或暮夜而盗汗者。此为宗气因劳而 馁。故不能出而固密之所致。亦非黄汗也。若两胫逆冷之症。起初不热。汗已而反发热者。是汗出伤阴。又水 气郁而化热。故虽卫微而见热也。然水邪化热。则气滞。气滞。则血凝。故知其身必斑驳而甲错。发热不止。则 凝滞久而溃烂。故知其必生恶疮也。此从血分上言。若逆冷而兼身重。是水邪沉着之应。水从汗减。故汗已 辄轻。但汗则伤气。久则气虚。而经脉 动。经气根于胸中。身 。则胸中之气。匀走经络。而内生虚痛矣。此从 气分上言。夫甲错恶疮。身 胸痛。特就腰以上有汗。而推其症耳。其腰以下无汗。则水邪自在。故从腰及腰 下之髋髀(腰下之大骨也)板骨。沉坠如弛脱而痛。腰下之皮中如有物状者。皆水搏身重之应也。此从 上部解。而下部不解者言也。剧、指水寒之邪深重而言。寒气从表。而内注胸中以及胃脘。则熟谷之化迟。而 不能饮食。气郁则疼。水滞则重。逆其汗气。故烦。欲汗出而不得。故躁。水寒之气犯胸。而胸阳不布。故小便不 利。此为黄汗。承上文历节劳气。而言如此种种。方为黄汗之确症耳。主桂枝加黄 汤者。本为水寒激伏其 卫气。故主行阳解表之桂枝汤以发之。本为卫虚而表气不摄。遂致汗出而气血两伤。故加补气之黄 。趁 便固之。一补一散之中。而具剿抚并行。攻守兼备之道矣。

三十二条
师曰。寸口脉迟而涩。迟则为寒。涩为血不足。趺阳脉微而迟。微则为气。迟则为寒。寒气不足。

则 手足逆 冷。手足逆冷。则营卫不利。营卫不利。则腹满肠鸣相逐。气转膀胱。营卫俱劳。阳气不通。即身冷。阴气不通。即 骨疼。阳前通。则恶寒。阴前通。则痹不仁。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实则失气。虚则遗尿。名曰 气分。
本条及下文三十三、三十四共三条。言气虚而病水者。当在十九条之后。二十条之前。次黄汗之后。无谓。疑 错简也。盖先气分而后血分。先男子而后妇人。既为合法。且其文义。与二十及二十一条实同故也。本条、历 言气虚召水之由。下条、言气分之正病正治。末条言变症变法也。但气分有方。而血分不出方者。以血分之 水。其治例与男子同。已散见各条。而治血诸方。详妇人杂病门并疟门。鳖甲煎丸中之小方。及虚劳门之大 黄虫丸等方。故不赘也。右手寸口。内应肺与胸中。外应营卫者也。其脉若迟而涩。迟则阳气虚寒。故其 鼓动之机。不能连贯。涩则阴血不足。故其形体之神。不能流利也。夫寸口者。所以为胃腑行精悍。而外出为 营卫者也。今气寒而血不足。则其内外已可知矣。及按趺阳。趺阳、为精悍之源。脉微而迟。微则其气虚微。故 有无力鼓努之象。迟则与寸口同断。而亦为胃气虚寒也。胃中阳虚而寒。因而其气不足。则不能从肺与胸 中而贯及手足之末。故手足逆冷。夫胃中阳气之所以贯及手足者。先从膈而外出经络之营卫。然后从营 卫而充行手足者也。手足逆冷。则营卫先已不利。可见矣。营卫又根于胸膈。营卫不利于经络。则膈间之宗 气衰微。不能化被中土。故腹满。腹满略减。则其气下行而为肠鸣。于是腹满肠鸣。循环不已。有如相逐之状 矣。又膀胱之气。本属下化。今不行而其水气有上蒸之象。营卫之气。本自充满。今劳馁而其经络有嘘吸之 机。故曰气转膀胱。营卫俱劳者。正言病水之根脚。而水气之所以上走皮肤也。阳主护外。阳不通于表。而阴 邪外出阳分。故身冷。阴主固内。阴不滋于里。而虚热余于骨间。故骨疼也。四句即营卫俱劳。而言水病之症。
阳前通则微阳复而不足以自温。故反知恶寒。阴前通则孤阴出而不足以外健。故痹而不仁也。四句又即 营卫俱劳。而言水病欲愈不愈之症。惟运气月日之官旺。与脏腑之气血生扶。使阴阳相得。则其气乃流行 而无偏弊。盖阴阳合德。为天地得一之大气。大气一转。亦何六淫之邪之不散乎。于是邪实者。则得后与气。
而快然如衰。正虚者。犹将膀胱不约而遗溺。曰实则失气。虚则遗溺者。是言病邪欲散之佳兆尚如此。非言 病机也。条中虽曰涩为血不足。又言卫而并言营。以气根于血。卫附于营。故并及之。然始终以气虚致水。气 转病散。气偏通。则似减而实未减。故名为气分也。

三十三条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方
桂枝(三两) 麻黄(一两) 附子(一枚炮) 细辛(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