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其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
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撩料同)
此论灸刺之法。以手足之阴阳。血气之多少。合经水之浅深。以应天之常数。夫数出河图。始
于一而终于十。二乃阴之始。十乃阴之终。海水者。至阴也。故从阳明以至于厥阴。厥阴者。两阴
交尽。阴极而阳生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从六分而至一分者。法天之常也。腰以上为天。故手
之阴阳。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故宜浅刺而疾出也。终始篇曰。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
人者。以春夏之齐。是以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量其浅深疾徐。所以法天时之常也。灸法亦然。
若灸而过此法。命曰恶火。则骨为之枯。脉为之涩。刺而过此法。则脱气矣。
黄帝曰。夫经脉之大小。血之多少。肤之浓薄。肉之坚脆。及 之大小。可为度量乎。岐伯答
曰。其不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度之人。消瘦而形肉脱者。恶可
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
尚御公曰。适、从也。真、正也。夫天阙西北。地陷东南。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秋
气常在。而人亦应之。是以五方之民。有疏理致理。肥脂瘦消之不同。故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中度者。即瘦而不甚脱肉。虽弱而血气不衰。是谓适其中而为度之正也。莫云从曰。上节法天之常。
此因地之理。以适人之浓薄坚脆。所以人与天地参也。



<目录>卷二

<篇名>经筋第十三

属性: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上结于踝。邪上结于膝。其下循足外侧。结于踵。上循跟结于 。
其别者结于 外。上 中。内廉。与 中并上结于臀上挟脊上项。其支者。别入结于舌本。其直者。
结于枕骨。上头下颜结于鼻。其支者。为目上输。下结于 。其支者。从腋后外廉结于肩 。其支者
入下。上出缺盆。上结于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于 。其病小趾支跟肿痛。骨挛脊反折颈
筋急。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春
痹也。(邪斜同臀音屯 音仇 音偶网当作纲输与 俞通用)
此篇论手足之筋。亦如经脉之起于指井。而经络于形身之上下。以应天之四时六气。十二辰。
十二月。盖亦秉三阴三阳之气所生也。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之至阴穴间。循踝膝 。以上臀
至项。结于脑后枕骨而上头。至前复下于颜。结于鼻而为目上之纲维。此皆循脉而上经于头。其支者。
亦如经脉之支别。从经筋而旁络也。故其病为小趾肿痛。 挛。脊反折。项筋急。经筋之为病也。
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支筋之为病也。燔针烧针也。劫刺者。如劫夺之势。刺之即
去。无迎随出入之法。知者。血气和而知其伸舒也。以痛为输者。随其痛处而即为所取之俞穴也。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血气留闭而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右之
太阳。故为仲春之痹。盖手足阴阳之筋。应天之四时。岁之十二月。故其为病。亦应时而生。非由
外感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上循胫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辅骨上走髀。
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直者上乘 季胁。上走胁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盆。直者上
出腋。贯缺盆出太阳之前。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下走颔。上结于 。支者结于目 为外维。其
病小趾次趾支转筋。引膝外转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后引尻。即上乘 季胁痛。上引
缺盆膺乳。颈维筋急。从左之右。右目不开。上过右角。并跷脉而行左络于右。故伤左角。右足不
用。命曰维筋相交。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孟春痹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相交之窍阴井穴。而上循于头目。皆并脉而经于骨也。维筋者。阳
维之筋也。阳维之脉。与足少阳之脉。会于肩井。风池。脑空。目窗。承泣。阳白。于目之上下。故
从左之右。则右目不开。盖春阳之气。从左而右。维、筋左右之交维也。左络于右故伤左角者。
病从左而右也。右足不用者。复从上而下也。盖维者。为一身之纲维。从左之右。右之左。下而上
。上而下。左右上下交维。故命曰筋维相交。此足少阳之筋。交于阳维之筋而为病也。寅者。正月
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故为孟春之痹。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结于跗上。邪外上加于辅骨。上结于膝外廉。直上结于髀枢。上循胁
属脊。其直者。上循 。结于缺盆。其支者。结于外辅骨。合少阳。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结于髀。
聚于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