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脉。及手足之指井也。按小指
次指者。乃手少阳之关冲。手中指者。乃手厥阴之中冲。后取足者。乃足厥阴之大敦。手足三阴之
脉。皆不上循于头。亦非左络右而右络左。此因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也。盖耳者肾之窍。厥阴
主春。少阳乃初生之气。皆生于肾脏之水中。所生气之厥逆。则母脏之外窍不通。是以取手足之指
井。乃经气之所出也。夫首论厥头痛者。因气厥而及于经。次论厥心痛者。因脏厥以及于脉。乃脏
腑经气之相通也。此复论厥在经络者。即取之络。厥在气分者。即取手足之指井以疏其气。此经气
离合之道也。阴阳出入。寒暑往来。皆从地而出。自足而上。是以先取阳而后取阴。气自下而上也。
先取手而后取足。气从足而手也。沈亮宸曰。此论人经气上下。脏腑阴阳。各有分别。
足髀不可举。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以圆利针。大针不可刺。病注下血。取曲泉。
此承上文而言经气之厥逆于下者。即从下而取之也。夫阴阳之气。虽从下而生。然上下升降。环
转无端。故有从下而逆于上者。有从上而逆于下者。皆随其所逆而取之也。足髀不可举者。少阳之
气厥于下也。侧而取之者。侧卧而取之也。合枢中。乃髀枢中之环跳穴。必深取而后得之。以圆利
针。而大针不可刺者。此逆在
气而不在经。故当浅刺于肤腠之间以疏气。不必深取之经穴也。病注下血者。此厥在气而入于经也。
厥阴肝经主血。此厥阴之气厥于经。故当取本经之曲泉以止血。夫气为阳。血为阴。上为阳。下为
阴。故气从下而上逆于经络者。则为气闭之耳聋耳鸣。气从上而下逆于经络者。则为病注下血。
风痹淫泺。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时如入汤中。股胫淫泺。烦心头痛。时呕时闷。眩已汗出。
久则目眩。悲以喜恐。短气不乐。不出三年死也。
此论厥气之分乘于上下也。风痹淫泺。乃痹逆之风邪。淫泺于上下。盖风之善行而数变也。夫
阴阳之道。分则为三阴三阳。应于经脉。则又有手足之分。合而论之。总归于阴阳二气。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也。心肾者。水火之形脏也。风邪淫泺于上下。故病不可已。盖寒之则伤心主之火。热
之则伤肾脏之阴。病不可治。故不可已也。淫泺于下。故足如履冰。感寒水之气也。时或淫泺于上。
则如入汤中。感火热之气也。股胫淫泺。淫及于下之足胫。烦心头痛。淫及于上之头首也。时呕时
闷。有时而逆于中也。诸脉皆会于目。眩者。淫于经脉之血分也。毛腠疏则汗出。汗出者。淫于毛
腠之气分也。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志与心精。共凑于目。故久则目眩也。喜为心志。恐为肾
志。心悲名曰志悲。悲以喜恐者。心肾之神志伤而悲泣也。肾为生气之原。短气者。伤其肾气也。
不乐者。伤其心气也。夫日以应火。月以应水。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岁三百六十五日
有奇。日月一周天而复大会。不出三年死者。不过尽水火阴阳之数周而终也。此篇论厥逆为病。有
经气五脏阴阳邪正之分。



<目录>卷三

<篇名>病本第二十五

属性: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
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此承前数章之义。分别标本外内先后之治法焉。先逆先寒先热者。先病天之六气也。先病者。
先病患之经气也。先病而后逆者。人之形体先病。而后致气之厥逆。故当先治其本病。先逆而后病
者。先感天之六气。病吾身之阴阳。以致气逆而为病者。故当先治其天之本气。先寒而后生病者。
先感天之寒邪。而致生六经之病。故当先治其本寒。先病而后生寒者。吾身中先有其病。而后生寒
者。当先治其本病。先热而后生病者。先感天之热邪。而致生形身之病。故当先治其天之本热。天
之六气。风寒热湿燥火也。人之六气六经。三阴三阳也。人之阴阳。与天之六气相合。故有病本而
及标者。有病标而及本者。此节以先病为本。后病为标。莫云从曰。先病后逆。先逆后病。总论天
之六气。与吾身之阴阳。先寒而后生病。先病而后生寒。先热而后生病。先病而后生热。分论天有
此寒热。而吾身中亦有此寒热也。
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
其本。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
泄者。脾胃之病也。脾属四肢而主肌肉。此病者。因脾病于内。而生四肢形体之病。故当先治
其本病。必且调
其脾胃。而后治其他病焉。中满者。腹中胀满。脾胃之所生也。先病而后中满者。因病而致中满也。
则当先治中满之标病。而后治其本病。先病而后泄者。因病而致飧泄也。当先治其本病。而泄自止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