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令于君主也。气并于心。则心系急。心
系急则肺举。肺乃心之盖也。肺举则液上溢。肺主气而水随气行也。心系与肺不能尽举。乍上乍下。
下则为咳。上则泣出矣。
中热。则胃中消谷。消谷则虫上下作。肠胃充郭。故胃缓。胃缓则气逆。故唾出。
姚氏曰。此言液之为唾也。按口问篇曰。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补足少阴。盖任脉起于足
少阴之阴中。而上出于廉泉。胃缓则少阴之气。不与阳明相合。反上逆于廉泉。则水液随之。故涎
唾也。
五谷之精液。和合而为高者。内渗入于骨空。补益脑髓。而下流于阴股。
此言精液之为髓也。夫肾主藏精而主骨。和合而高者。五谷之液。与肾脏之精。相和合而渗入
于骨空。上行而高者。从骨空而补益脑髓。复从髓空而下流阴股。此精液淖注于骨而为髓。先上益
于脑而复下流。故曰五脏之精液。和合而为高者。姚氏曰。本经云。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
属屈伸。补益脑髓。是谓液。又曰肾者。精之处也。其华在发。其充在骨。是谷之液。肾之精。并
注于骨而为髓。髓者以脑为主。故曰和合而高者。
阴阳不和。则使液溢而下流于阴。髓液皆减而下。下过度则虚。虚故腰背痛而胫 。阴阳气道
不通。四海闭塞。三焦不泻。津液不化。水谷并于肠胃之中。别于回肠。留于下焦。不得渗膀胱。则
下焦胀。水溢则为水胀。此津液五别之逆顺也。
此五液闭癃而为腰痛水胀诸病也。阴阳不和者。少阴与阳明之不和也。阴阳之气不和。则液与
精不合。使液溢于骨外。而下流于阴矣。液溢于外。则髓液皆减而下。是不能为高矣。下流过度。
则骨虚而腰痛胫 矣。此髓道之闭癃也。阴阳气道不通。则津液不得注于海。而四海闭塞矣。三焦之
气。不能通泻于肌腠。而津液不化矣。济泌之汁。不得渗于膀胱。而下焦胀矣。水溢于下。则上逆
而为水胀矣。此津液五别之逆顺也。



<目录>卷五

<篇名>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官五阅。以观五气。五气者。五脏之使也。五时之副也。愿闻其
五使当安出。岐伯曰。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黄帝曰。愿闻其所出。令可为常。岐伯曰。脉出于气
口。色见于明堂。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脏。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莫仲超曰。此章论五脏之气。外见于五色。上通于五窍。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脏。此从
内而应于外也。如从外而内。是当皮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经而脏。故曰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夫色见于皮肤。五脏之气见于色者。盖亦从经脉而出于皮肤。故曰五脉安出。五色安见。杨元如曰。
色气应天。经脉应地。五脏者。在地五行之所主也。而色见于面。此五行之气。上呈于天也。从内而
外者。由脏而经脉皮肤。应地气之上胜于天。从外而内者。由皮肤经脉而脏。应天气之下降于地。
升降出入。环转无端。故曰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帝曰善。五色独决于明堂乎。岐伯曰。五官已辩。阙庭必张。乃立明堂。明堂广大。蕃蔽见外。
方壁高基。引垂居外。
五色乃治。平博广大。寿中百岁。见此者刺之必已。如是之人者。血气有余。肌肉坚致。故可苦以针。
莫氏曰。此论五脏之气。应土基之博浓也。阙庭。天庭也。明堂。王者听政之堂。犹天阙在上。
王宫在下也。蕃蔽者。颊侧耳门之间。犹明堂之藩屏也。方壁高基者。四方之墙壁坚固。而地基高
浓也。引垂居外者。边陲在外。为中土之保障也。此土基之平博广大。以配五色之润泽高明。如是者。
天地交而二气亨。寿必中百岁而去。
黄帝曰。愿闻五官。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
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官之为言司也。所以闻五臭。别五色。受五谷。知五味。听五音。乃五脏
之气。外应于五窍。而五窍之各有所司也。
黄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脏。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黄。心病
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卷上声)
莫氏曰。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阅其五官之色证。则知五脏之病矣。
黄帝曰。五脉安出。五色安见。其常色殆者何如。岐伯曰。五官不辩。阙庭不张。小其明堂。蕃蔽
不见。又埤其墙。墙下无基。垂角去外。如是者。虽平。常殆。况加病哉。(埤音裨卑也。)
莫氏曰。此言土基埤薄者。其常色亦殆。盖人秉天地之气所生。得博浓高明。而后能悠久。
黄帝曰。五色之见于明堂。以观五脏之气。左右高下。各有形乎。岐伯曰。五脏之在中也。各以次
舍。左右上下。各如其度也。
莫氏曰。明堂者鼻也。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