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旨似乎矛盾。久为人所疑。今
夫子发明之。始知血随卫气之日行于阳。夜行于阴者。皮肤之血也。阴经行尽。阳经继之。阳经行尽。阴经继之者。十
二脏腑之经荣也。)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为痹厥也。(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之
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卫
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针石缘而去之。(此言卫气之行于溪谷也。溪谷者。分肉之交会处也。气穴论曰。肉之大会
为谷。肉之小会为溪。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亦应一岁。人有大谷十二分
者。肉之大分处也。小溪三百五十四名者。肉之小分处也。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而有交会。
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溪谷之数。以应一岁者。岁止三百六十日。内朔虚六日。止三百五十四日。以应小溪之数也。少
十二俞者。言大谷十二分。而有十二俞穴也。气盈五日九百四十分。朔虚五日九百四十分。共计十二日。以应十二俞也。
以岁之三百五十四日。合气盈朔虚之十二日。共三百六十五日有奇。以成一岁。故日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
时而成岁也。卫气者。行于脉外。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合者也。此腠理分肉之间。皆卫气之所留止。卧出而
风吹之。则血凝而为痹厥矣。针石缘而去之者。言分肉之间。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也。杨君立问曰。气穴论云。气穴三百
六十五。以应一岁。今则三百六十六矣。曰。岁缘三百六十六日。而少有不足。故合而论之。则曰三百六十五日。今分
而论之。则每岁有三百五十四日。而又有气盈朔虚之十二日也。)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
者。五脉也。(诊、视也。始者。言邪始在三阴三阳之气分也。五决者。审别五脏阴阳之经气。以决其病也。欲知其病之
始在某经。先分立五脏为根本。审其邪病某经之气。某脏之经也。夫五脏之体藏于内。而五脏之经气行于外。故色见草
兹者死。青如翠羽者生。是五脏死生之经气。发于外而成于色也。诊病之始。五决为纪者。复言邪之始病在气。气而经。
经而脏也。)是以头痛巅疾。下虚上实。过在足少阴巨阳。甚则入肾。(少阴巨阳。相为表里。阳气生于水脏水腑之中。
而上出于巅顶。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始于皮毛气分。
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 蒙招尤。目冥耳聋。下
实上虚。过在足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 同。蒙、昏冒也。招、摇也。尤、甚也。足少阳厥阴经脉。布胁肋而下循
足跗。厥阴肝脏。开窍于目。少阳经脉。上出于耳。邪实于下。而经气不能上通。是以目冥耳聋。正气虚于上。致动视
而昏冒摇掉之甚也。此始伤气而致正虚于上。过在经而复邪实于下也。上节论邪实为病。此复论正虚为病。盖邪之所凑。
其正必虚。王子方问曰。五脏之邪。只言甚则入肾入肝。何也。曰。邪入于经。则内干脏腑。然干脏者半死半生。故
曰不必动脏。邪入于阴经。其脏气实。则溜于腑。此章论五脏三阴三阳之经气。故曰甚则入肾入肝。如不甚。则或留于
经。或溜于腑。是以首提二脏。而不尽言之者。欲使后学之不可执一而论也。)腹满 胀。支膈 胁。下厥上冒。过在足
太阴阳明。(腹者。脾胃之郛郭也。腹满 胀。邪薄于太阴阳明之气分。支、支络。膈、内膈也。太阴阳明之支络贯膈。
气分之邪传入于经。是以连及支膈 胁皆胀满也。)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手太阴主气而主皮毛。邪
伤皮毛气分。则咳嗽而气上逆矣。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循胃上膈。手阳明之脉。入缺盆。络肺下膈。属肠。邪过在
经。是以胸中厥逆也。)心烦头痛。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经曰。心部于表。君火之气。外受于邪。则心烦于内
矣。太阳之气受邪。则头痛于上矣。手太阳之脉。循咽下膈。手少阴之脉。出属心系。下膈络小肠。病在膈中。是过在
手太阳少阴之经矣。此节以审证而知五脏之病。盖脏腑之经气上下内外。各有部分。故曰诊病之始。五决为纪。诊、视
也。)夫脉之大小滑涩浮沉。可以指别。五脏之象。可以类推。五脏相音。可以意识。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色脉。
可以万全。(此以诊脉察色。而知五脏之病也。小者正气虚。大者邪气盛。滑主血伤。涩为少气。浮为在外在腑。沉为在
里在脏。此六者。脉之提纲。而可以指别也。五脏在内。而气象见于外。以五行之理。可类而推之。五脏之相合于五音。
发而为声。可以意识。视五色之微见。可以目内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