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阳之脉色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
期不过三日。(颊前、颐也。外见少阳之脉。少阳之热病也。色荣颊前。肾脏之热病也。)热病气穴。三椎下间主胸中
热。四椎下间主膈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六椎下间主脾热。七椎下间主肾热。(此言刺未病者。当取之气穴也。气穴者。
泻五脏气分之热。故曰三椎下间。四椎下间。乃溪谷之穴会。与五脏之俞穴不同也。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宫城。主胸中
热者。泻肺热也。膈中热者。泻心热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热在气分。而不干于脏真也。)荣在 也。项
上三椎。陷者中也。(此言五脏之热。入于经荣者。当取之骨穴也。脊背之尽处曰 。谓如取荣穴。当在 而至项上之三
椎。陷者中而取之。盖气为阳。荣血为阴。故取气穴。在三椎至七椎之间。从上而下也。取荣俞之穴。在 骨之十四椎。
而上至项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也。灵枢经曰。穷骨者 骨也。张兆璜曰。此所谓刺之反者。)颊下逆颧为大瘕。
下牙车为腹满。颧后为胁痛。颊上者。膈上也。(此复结内病五脏之热。不重感于外邪者。无外内之交争。而止于在内之
脏腑。自相乘传也。颊下为颐。如颊下之色。上逆于颧。是肾热乘肝。当为大瘕泄。如下于牙车。是肾热乘胃。当主腹
满。逆于颧后。是热邪乘胆。当为胁痛。如逆于颊上者。是在膈上心肺之分也。盖言五脏之热。色见于面部。而有外邪
之热者。当治其未病交争。勿使外内相合。而成不救之死证。如五脏之热。见于面部而无外因之热病者。亦当治未病乘
传。勿使其有瘕泄腹满之病。张兆璜曰。此篇首言五脏之热病。末结五脏之热色。自相乘传。盖五脏之热。有重感外邪
者。必有外因之交争。如止病在内。而不感于外邪者。只当于在内之脏腑中求之。张应略曰。有在外之热病。有在内之
热病。有病在外而内不病者。有病在内而外不病者。不必定有外内之交争。故复以此证明之。)



<目录>卷五

<篇名>评热病论篇第三十三

属性:黄帝问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对曰。病名阴阳交。交者
死也。(温病者。冬伤于寒。先夏至日发者。为病温也。阴阳交者。谓汗乃阴液。外出于阳。阳热不从汗解。复入之阴。
名曰阴阳交。交者。乃正不能胜邪。而邪复伤正气。故为死证。)帝曰。愿闻其说。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
谷生于精。(汗生于水谷之精。水谷之精。由精气之所化。故曰谷生于精。夫汗之发原有二。一出于水谷之精。一出于肾
藏之精。而曰皆生于谷者。言肾藏之精。亦水谷之所生也。)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交争于骨
肉者。邪气伏匿于骨肉之间。至春时与正气交争。而发为温病。得汗是精气胜。而邪当共并而出矣。倪冲之曰。胃主肉。
肾主骨。谷精之汗出于胃。血液之汗原于肾。邪在肉者。得水谷之汗而解。邪在骨者。得肾精之汗而后解。
)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
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此言水谷之精。由肾藏精气之所化。所谓谷生于精也。夫肾为水脏。受水谷之精而藏之。其精
气上与阳明相合。戊癸合而化火。火土之气。消水谷之精微。而复生此精。是先后二天。互相资生者也。今汗出而邪留
不去。则热邪复伤其阴精矣。精气受伤。则不能复与阳明合化。而使之食。是精气之生原并绝。其寿命可立而倾也。董
帷园曰。互相生长之道。旋转如环。)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此复引热论。以释明汗生于谷。谷生于精。
不能食而精无俾者之义。灵枢热论篇曰。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病者。
脉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夫汗者。精气也。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是邪气盛而精不胜
也。阴脉、少阴之脉。极、终也。此邪热盛而少阴之气终也。脉尚躁而不得汗者。是阳热盛而胃气绝也。)今脉不与汗相
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脉不与汗相应者。胃气虚而不胜其邪。正不胜邪。是胃气将
绝。其死明矣。肾藏志。狂言者。是精气伤而志先死。志先死者。不过一日半而死矣。)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
也。(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气绝者。一死也。肾气绝者。一死也。夫肾为生气之原。肾之精气。由水谷之所生。水谷之
精。由肾气之所化。如汗不胜邪。而肾藏之精气尚在。一生也。如精气受伤。而阳明之生原未绝。一生也。愈者。谓邪
病去也。邪虽去而生气已绝。必死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