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个人心得体会)倾情发布第一版修行标准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25-5-23 03: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心得体会)倾情发布第一版修行标准
1.练精:聚小药而成大药,三关震动大药过关,真种子入鼎为第一步成就;
2.练气:真种子经炉火煅炼而萌发,而成浩然正气,玄关洞开,观远物如察秋亳,六神通俱足,紫金丹显现放毫光为第二步成就
3.练神:灵体渐成长,穴不能住,冲顶破壳而出,而有身外身为第三步成就
4.还虚:身外身飞升虚空大练,邀游六合而无碍,收琼浆滋养灵体,打破虚空,杲日出现在天空,大放光明,照亮四周如同白昼,看灵体与看肉体无异,看外物与白天无异,为第四步成就。
5.合道:观心而幻境显现,行花间片叶不沾身,破幻象而光明普照,度消业障而究竟涅槃,为第五步成就。
免责声明:本修行标准为个人心得体会,不对你构成任何的修行指导意见。由上面的文字,而造成你的任何后果,由你个人全部承担,本人概不负责。你若不接受这个免责声明,请你立马从此帖滚球蛋!以此免责。

修行,从青发时光,到白发苍苍,陪伴着我的这一生。它陪我穿越世间的繁华,品尝人间的冷暖,体会宇宙的风情,照亮来路与归途。有它的一路陪伴,此生无憾。
今天(2025.05.27),陪老婆过完了她的生日。她是个平凡的女子,从青发一直陪我到白头。这也许是她的幸运,也许是她的不幸。象我这样的一个同时生活在此界与彼界这两个世界的人,是不可理喻的一类人,给不了她更多...
谨以此标准与此歌曲,献给我的修行,献给我的她,以及献给陪着疯疯巅巅的网站的网友们吧。


现在市面上跟你讲的修行,是心理的改变,我给你讲的修行,是灵魂的实质性的蜕变。
别拿我的标准,与市面上的标准相比较。
你心里想象的是,古人及古籍上讲的修行是虚无飘渺的,随意而为的,只要装逼装得好,就是个修行界的大佬。而我看到的古人及古籍上的记载,他们一直在说的是真实不虚。
你以为修行怎么干都可以,随心所欲而为之即可。而古籍上记载的却是毫发差殊不结丹。
你以为的修行是今天你开始,明天就成功,因为你聪明且能顿悟。而我认为的是,修行得累世累劫的修行才行,因为我太愚笨,没你聪明。
你以为的修行是改变你的思想与思维,以及你的行为方式就是修行,修成个木头人就成功了。而我认为你这是在瞎机吧胡球整,根本没入修行之门。
而我认为的修行,则是灵魂的实质性蜕变,化蛹成蝶式的蜕变,这与你的思维及思想等,机吧逼毛关系都没有。
你认为的修行是你努力的而成,而我认为的修行是自然的水到渠成。
你认为的修行是靠他人拯救而获救,我认为的是修行必须靠修行人凭一已之力穿透迷惘,重见光明与昔日的荣光。
你认为我不象个修行人,而我认为你根本不该提及修行这两个字。
你认为我是在忽悠人,而我认为你是在忽悠鬼。
我们根本就没尿到一个壶里去。


记住:我写的每一个标准,都是一次灵魂的蜕变。每一次蜕变,都是灵魂的一次涅槃重生。
当然了,你若不信,当我是在放屁得了。反正我也没打算跟你认真。
我只希望我的修行标准,能有有缘人识得此宝,为修行的有缘人导航。




yaoshi 发表于 2025-5-23 12: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站长,欲界天身是要到第四步后,继续练肉体纯阳么
是不是更是一种功能,而非境界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25-5-23 13: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yaoshi 发表于 2025-5-23 12:18
站长,欲界天身是要到第四步后,继续练肉体纯阳么
是不是更是一种功能,而非境界 ...

是一种境界,而不是功能。修行是要杜绝功能而提升境界的。功能是一种应用,而境界是一种修为。应用是会耗损修为的,而提升境界则不同,境界越高,你的修为越好。
所以真修行的人是不会开发与运用功能的,而是专注于提升境界。
在《西游记》内就说明白了这个问题,就是那个六耳猕猴被打死了。而这个六耳猕猴就是代表的六种神通。若孙悟空不打死这六耳猕猴,就会停止不能向前提升境界了。只能停留在练气阶段而不能突破。
我不知道你说的欲界天身是什么,因为修行界的名词太多,我不可能啥都知道的,只有对应成境界我才能明白的。
你说对应到我说的第四步完成后,就要按照《心经》讲的,进行观、行、照、度的修行。境界我也大概说明白了的。
因为这个修行,我也没有达到。所以我只能讲个大概。我现在只做到了观与行这二步。到了第三步或第四步的人,会是那种打破生死界线的人,能在此界与彼界随意行走穿梭,就是那种说走就走的境界。
这个境界与第四步的还虚的虚空大练的出体境界是不同的,不属于同一个境界。
这个事情我只能做到观与行,后面的做不到,所以我修行并不行的。
修行是个无底洞,修行的岁月是漫长的,所以漫漫修吧。以此共勉吧。
这里还有一个区别,要搞明白的,就是紫阳真人和禅师出定(僧道神游赏琼花)的故事。看看这个故事就明白了,只修第五步(禅师)与从第一步修至第五步(紫阳真人)的区别。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25-5-23 13: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yaoshi 发表于 2025-5-23 12:18
站长,欲界天身是要到第四步后,继续练肉体纯阳么
是不是更是一种功能,而非境界 ...

肉体本身是有它的特殊结构的,这种结构本身就是纯阳的。只有得病了的人,功能不正常,或者年纪越来越大,会由纯阳而逐渐变阴阳参半直至变纯阴。
原因是人体本身是完美无缺的。人体有自身的运行规律。
这也可以反证这个问题,比如修为好的人,想要一对翅膀。这事能做得到吗?不可能的。从古至今从未听说过。
再反过来的话,也是同理。
修行人并不能改变这个肉体,但现代科技能改变这个肉体。这是因为内修只能改变内在的东西,而外修则容易改变外在的东西。科学就是一种外修。
修行的人一直想长生不老,就是想把肉体变纯阳,但从古至今,修行高手多如牛毛,能长生不死的有几人?几乎是找不到的。见得到最多的则是肉身不腐,而且有些还有很多处理才行。
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人的肉体的长生不老,是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与手段达到的。这个是有科学论证的。医学能轻松地对人体进行植入与切除,这事在医学上不是难事。给人体加装个翅膀也是可行的。
所以修行人还是不要好高鹜远,把能做到的先做到再说。
修行人重点在于内修,科学的重点在于外修。至于何时能达到内外协同发展,现在谈论这个问题还为时尚早。
从古籍上来看,古之修行者是有外修之法的,但是因为发展规模有限,有太多的负面影响而被逐渐抛弃,现在基本已失传。民间尚存,但很难寻觅。

这里要说明白的一件事,就是现代科学的萌芽,其实就是道家的外修派的方法外传至海外而发展起来的。这是有史料记载的。
我之所以拥护科学,正是因为科学这一脉是我中华的外修之法外传至海外而发展起来的。
西方宗教界最开始对科学是恨之入骨的,因为科学与他们的宗教格格不入。但后来在现实面前,他们不得不接受,而且后来积极推动了科学的发展,才有了现代科技。
yaoshi 发表于 2025-5-23 14: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25-5-23 13:49
肉体本身是有它的特殊结构的,这种结构本身就是纯阳的。只有得病了的人,功能不正常,或者年纪越来越大, ...

明白了,谢谢指点
太棒了,说的是真清楚啊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25-5-27 15: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一下:
个人认为,修行应该进行现代化的改造,进行系统性的商业化的转型,扩建成一个现代化的行业,适应于新的文明文化形态,服务于大众。
在商业化的时代,修行的系统化,商业化,行业化,有其独特的历史的意义。
修行行业要系统性的商业化,就必须要有标准。标准是现代化的基石,为该新兴行业奠定规范化发展基石。
我的这版修行的标准 ,是为修行的现代化,商业化服务的一种全新的尝试。是为未来修行行业的发展,进行开拓性的基础性的工作。
修行商业化不是目的,对修行进行现代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改造,方便绝大多数人进入修行行业,活跃在修行行业的每一个角落,才是最终的目的。
而我的这个第一版修行标准,是按现代的标准化进行设计的。随后将会尽力推出修行标准的操作规程。为随之而来的修行行业的健康与规范发展提前作好必须的准备工作。
总之一句话:我们必须把修行系统,从农耕文明(陆地商贸文明)的自发系统,改造成适应现代工业文明(陆海商贸文明)的标准系统,同时预留足够的空间,适应随之而来的星际文明(陆海空天商贸文明)系统的发展。
我的行为准则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同时也要注意的是,步子迈的太大,容易扯着蛋。


有人可能会问,若有人拒绝我的标准怎么办?我的标准答案是:让他滚球蛋!
有人可能会问,若所有人拒绝我的标准怎么办?我的标准答案是:让所有人都滚球蛋!
这标准乃身外之物,丝毫影响不到我的。
我这么做,是不是不讲道理了?其实不是。
因为我发现古人及古籍内讲的竟然是真的。我的标准是按他们说的制订的。以后我会拿出证据来的。
我只不过是选择相信他们这些古之圣贤,而选择不相信你们而已。你们连自已都不相信,还要我相信你们?算球了吧,算球了吧。一边玩儿去吧。
道理竟然是如此的简单明了,你却理解不了。哈哈!


声明:
这个标准纯属个人行为与个人标准,没有经过任何专业机构认证过。
Griffin_109 发表于 2025-5-27 16: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25-5-27 17: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被你推火了。服了你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科学与文明 ( 鄂ICP备16004173号-4|鄂公网安备42060002000247号 )

GMT+8, 2025-7-9 05:07 , Processed in 0.18365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