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又问曰:「为算之体皆以积为名为复,更有他法乎?」先生曰:隶首注术乃有多种。
及余遗忘,记忆数事而已。
其一积(等)〔算〕,其一太乙,其一两仪,其一三才,其一五行,其一八卦,其一九宫,其一运(算)〔筹〕,其一了知,其一成数,其一把头,其一龟算,其一珠算,其一计(算)〔数〕。
此等诸法随须更位。
唯有九宫守一不移,位依行色,并应无穷。
从积〔算〕以来至珠算,从一至于百、千巳上,位更不变改。
位依行色者,位依五行之色。
北方水色黑,数一。
东方木色青,数三。
南方火色赤,数二。
西方金色白,数四。
中央土色黄,数五。
言位依行色〔者〕,各一位第一用玄珠,十位第二用赤珠,百位第三用青珠,千位第四用白珠,万位第五用黄珠〔十万位以赤线系黄株,百万位以青蜒系黄珠〕,千万位以白綖系黄珠,万万位曰亿,以黄綖系黄珠。
自余诸位唯兼之,故曰并应无穷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