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以十万为亿,有百倍日月,四天下等事,有所未详也。
「黄帝为法,数有十等。
及其用也,乃有三焉。
十等者,亿、兆、京、垓、秭、壤、沟、涧、正、载。
三等者,谓上、中、下也。
其下数者,十十变之,若言十万曰亿,十亿曰兆,十兆日京也。
中数者,万万变之,若言万万曰亿,万万亿曰兆,万万北曰京也。
上数者,数穷则变,若言万万曰亿,亿亿曰兆,兆兆曰京也。
按:《诗》云:「胡取禾三百亿兮。」毛注曰「万万曰亿」,此即中数也。
郑注云「十万曰亿」,此即下数也。
徐援《受记》云:「亿亿曰兆,兆兆曰京也」,此即上数也。
郑(注)〔盖〕以数为多,故合而言之。
从亿至载,终于大衍。
按《易》(经)「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又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
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也。
下数浅短,计事则不尽。
上数宏廓,世不可用。
故其傅业,推以中数耳。
余时问曰:「先生之言上数者数穷则变,既云终于大衍,大衍有限,此何得〔无〕穷?」先生笑曰:「盖未之思耳。数之为用,言重则变,以小兼大,又加循环。循环之理,岂有穷乎。」
小兼大者,备加董氏《三等术数》。
加更载为烦,故〔略〕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