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其好攻战,不由王命,故思王兴师是也。”“仇,匹”,《释诂》文。○笺“于於”至“攻战”。○正义曰:“于,於”,《释诂》文。“怨耦曰仇”,桓二年《左传》文。易传者,以上二句假为康公之言,则此亦康公之言,陈其号令之辞。刺其好攻战也。案此时当周顷王、匡王,天子之命不行於诸侯。检《左传》,於时天子未尝出师,又不见康公从王征伐。且从王出征,乃是为臣之义,而刺其好攻战者,笺言“王於兴师”,谓於王法兴师。今是康公自兴之,王不兴师也。以出师征伐是王者之法,故以王为言耳。犹《北门》言“王事敦我”,《鸨羽》云“王事靡盬”,皆非天子之事,亦称王事。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泽,润泽也。笺云:泽,亵衣,近污垢。○泽如字,《说文》作“襗”,云:“衤夸也。”亵,仙列反。近,附近之近。污音乌,又汙秽之汙。垢,古口反。
  [疏]传“泽,润泽”。○正义曰:衣服之暖於身,犹甘雨之润於物,故言与子同泽,正谓同袍、裳是共润泽也。笺以上袍下裳,则此亦衣名,故易传为“襗”。《说文》云:“襗,衤夸也。”是其亵衣近汙垢也。襗是袍类,故《论语》注云:“亵衣,袍襗也。”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作,起也。笺云:戟,车戟常也。
  [疏]笺“戟,车戟常”。○正义曰:“车戟常”,《考工记·庐人》文。常长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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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行,往也。
  《无衣》三章,章五句。
 
  《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丽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诗也。○渭阳,音谓,水名。水北曰阳。丽,本又作“骊”,同力驰反。难,乃旦反。大音泰。
  [疏]“《渭阳》二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渭阳》诗者,言康公念母也。康公思其母,自作此诗。秦康公之母,是晋献公之女。文公者,献公之子,康公之舅。献公嬖丽姬,谮文公,献公欲杀之。文公遭此丽姬之难,奔,未得反国,而康公母秦姬已卒。及穆公纳文公为晋君,於是康公为太子,赠送文公至于渭水之阳,思念母之不见,舅归也,康公见其舅氏,如似母之存焉,於是之时,思慕深极。及其即位为君,思本送舅时事,而作是《渭阳》之诗,述己送舅念母之事也。案《左传》庄二十八年传“晋献公烝於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是康公之母为文公异母姊也。僖四年传称丽姬谮申生,申生自杀。又“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僖五年传称“晋侯使寺人披伐蒲。重耳奔翟”。是文公遭丽姬之难也。僖十五年秦穆公获晋侯以归。尚有夫人为之请。至二十四年穆公纳文公。然则秦姬之卒,在僖十五年之后,二十四年以前,未知何年卒也。以秦国夫人而其姓为姬,故谓之秦姬。案齐姜丽姬皆以姓系所生之国,此秦姬以姓系於所嫁之国者,妇人不以名行,以姓为字,故或系於父,或系於夫,事得两施也。秦姬生存之时,欲使文公反国。康公见舅得反,忆母宿心,故念母之不见,见舅如母存也。谓舅为氏者,以舅之与甥,氏姓必异,故《书传》通谓为舅氏。秦康公以文七年即位,文公时亦卒矣。追念送时之事,作此诗耳。经二章皆陈赠送舅氏之事。“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故《序》主言“念母也”。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母之昆弟曰舅。笺云:渭,水名也。秦是时都雍,至渭阳者,盖东行送舅氏於咸阳之地。○雍,於用反,县名,今属扶风。
  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赠,送也。乘黄,四马也。○乘,绳证反,注同。
  [疏]传“母之昆弟曰舅”。○正义曰:《释亲》文。孙炎曰:“舅之言旧,尊长之称。”○笺“渭水”至“之地”。○正义曰:雍在渭南,水北曰阳,晋在秦东,行必渡渭。今言至於渭阳,故云“盖东行送舅氏於咸阳之地”。《地理志》云:“右扶风渭城县,故咸阳也。”其地在渭水之北。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琼瑰,石而次玉。○思,息嗣反。瑰,古回反。
  [疏]传“琼瑰”至“次玉”。○正义曰:琼者,玉之美名,非玉名也。瑰是美石之名也。以佩玉之制,唯天子用纯,诸侯以下则玉石杂用。此赠晋侯,故知琼瑰是美石,次玉。成十七年《左传》称“声伯梦涉洹,或与己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怀,惧不敢占”。后三年而言,“言之,至莫而卒”。服虔云:“声伯恶琼瑰赠死之物,故畏而不言。”然则琼瑰是赠死之玉,康公以赠舅者,玉之所用,无生死之异。丧礼饭含用玉,声伯梦见食之,故恶之耳。
 
  《渭阳》二章,章四句。
 
  《权舆》,刺康公也。忘先君之旧臣,与贤者有始而无终也。○权舆,音馀。权舆,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