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东齐海岱间或谓之瞑,或谓之眩。”郭璞云:“瞑眩亦通语也。”然则药之攻病,先使人瞑眩愤乱,病乃得瘳。传言“瞑眩极”者,言闷极药乃行也。《楚语》称卫武公作懿以自警,“懿”即《大雅·抑》诗也。切言出於傅说,据王以为自警也。
 
  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跣必视地,足乃无害。言欲使为已视听。○跣,先典反,徐七显反。为,于伪反。惟暨乃僚,罔不同心,以匡乃辟。与汝并官,皆当倡率,无不同心以匡正汝君。○辟,必亦反。俾率先王,迪我高后,以康兆民。言匡正汝君,使循先王之道,蹈成汤之踪,以安天下。呜呼!钦予时命,其惟有终。”敬我是命,修其职,使有终。
  说复于王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言木以绳直,君以谏明。后克圣,臣不命其承,君能受谏,则臣不待命,其承意而谏之。畴敢不祗若王之休命?”言王如此,谁敢不敬顺王之美命而谏者乎?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惟说命总百官,在冢宰之任。○总音揔。
  [疏]“惟说命总百官”○正义曰:惟此傅说,受王命总百官之职,谓在“冢宰之任”也。说以官高任重,乃进言於王,故史特标此句为发言之端也。
 
  乃进于王曰:“呜呼!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天有日月北斗五星二十八宿,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顺此道,以立国设都。○宿音秀。
  [疏]传“天有”至“设都”○正义曰:《晋语》云:“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易·系辞》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皆言人君法天以设官,顺天以致治也。天有日月照临昼夜,犹王官之伯率领诸侯也。北斗环绕北极,犹卿士之周卫天子也。五星行於列宿,犹州牧之省察诸侯也。二十八宿布於四方,犹诸侯为天子守土也。天象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顺天道以立国设都也。“立国”谓立王国及邦国,“设都”谓设帝都及诸侯国都,总言建国立家之事。
 
  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言立君臣上下,将陈为治之本,故先举其始。○王,于方反。长,丁丈反。治,直吏反,下同。
  [疏]“树后”至“师长”○正义曰:此又总言设官分职之事也。“树”,立也。“后王”谓天子也。“君公”谓诸侯也。“承”者奉上之名。“后王君公”,人主也。“大夫师长”,人臣也。臣当奉行君命,故以“承”言之。《周礼》立官多以“师”为名,“师”者众所法,亦是长之义也。大夫已下,分职不同,每官各有其长,故以“师长”言之。三公则“君公”之内包之,卿则“大夫”之文兼之,“师长”之言亦通有士。将陈为治之本,故先举其始,略言设官,故辞不详备。为治之本,“惟天聪明”已下皆是也。
 
  不惟逸豫,惟以乱民。不使有位者逸豫民上,言立之主使治民。○豫,羊虑反。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教,臣敬顺而奉之,民以从上为治。○从,才容反。
  [疏]传“宪法”至“为治”○正义曰:“宪,法”,《释诂》文。人之闻见于耳目,天无形体,假人事以言也。“聪”谓无所不闻,“明”谓无所不见。惟圣人于是法天,言法天以立教,于下无不闻见,除其所恶,纳之於善。虽复运有推移,道有升降,其所施为未尝不法天也。“臣敬顺而奉之”,“奉”即上文“承”也,奉承君命而布之於民。“民以从上为治”,不从上命则乱,故“从乂”也。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甲,铠。胄,兜鍪也。言不可轻教令,易用兵。○胄,直又反。铠,苦代反。兜,丁侯反。鍪,莫侯反。易,以豉反。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言服不可加非其人,兵不可任非其才。○笥,息嗣反。省,息井反,一本作眚。
  [疏]“惟口”至“厥躬”○正义曰:言王者法天施化,其举止不可不慎。惟口出令不善,以起羞辱;惟甲胄伐非其罪,以起戎兵;言不可轻教令,易用兵也。惟衣裳在箧笥,不可加非其人,观其能足称职,然后赐之。惟干戈在府库,不可任非其才,省其身堪将帅,然后授之。上二句事相类,下二句文不同者,衣裳言在箧笥,干戈不言所在,干戈云“省厥躬”,衣裳不言视其人,令其互相足也。○传“甲铠”至“用兵”○正义曰:经传之文无“铠”与“兜鍪”,盖秦汉已来始有此名,传以今晓古也。古之甲胄皆用犀兕,未有用铁者,而“鍪”、“铠”之字皆从金,盖后世始用铁耳。口之出言为教令,甲胄兴师乃用之,言不可轻教令,易用兵也。“易”亦轻也。安危在出令,令之不善,则人违背之,是“起羞”也。静乱在用兵,伐之无罪,则人叛违之,是“起戎”也。○传“言服”至“其才”○正义曰:“非其人”、“非其才”,义同而互文也。《周礼·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