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郑云:“一命始见,命为正吏。受职,治职事也。列国之士一命,王之下士亦一命。再命受服,受玄冕之服。列国之大夫再命,王之中士亦再命。”然则“再命”已上始受衣服,未赐之时在官之箧笥也。甲胄干戈俱是军器,上言不可轻用兵,此言不可妄委人,虽文重而意异也。
 
  王惟戒兹,允兹克明,乃罔不休。言王戒慎此四“惟”之事,信能明,政乃无不美。惟治乱在庶官。言所官得人则治,失人则乱。官不及私昵,惟其能。不加私昵,惟能是官。○昵,女乙反。爵罔及恶德,惟其贤。言非贤不爵。
  [疏]“官不”至“其贤”○正义曰:《王制》云:“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郑云:“官之,使之试守也。爵之,命之也。”然则治其事谓之“官”,受其位谓之“爵”,“官”、“爵”一也,所从言之异耳。“贤”谓德行,“能”谓才用;治事必用能,故“官”云“惟其能”;受位宜得贤,故“爵”云“惟其贤”。《诗序》云:“任贤使能。”《周礼·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与贤者能者。”郑云:“贤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艺者。”是“贤”、“能”为异耳。“私昵”谓知其不可而用之,“恶德”谓不知其非而任之,戒王使审求人,绝私好也。
 
  虑善以动,动惟厥时。非善非时不可动。有其善,丧厥善。矜其能,丧厥功。虽天子亦必让以得之。○丧,息浪反。
  [疏]“有其”至“厥功”○正义曰:人生尚谦让而憎自取,自有其善,则人不以为善,故实善而丧其善。自夸其能,则人不以为能,故实能而丧其能。由其自取,故人不与之。“有其善”则伐善也。舜美禹云:“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是言推而不有,故名反归之也。
 
  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事事,非一事。无启宠纳侮,开宠非其人,则纳侮之道。
  [疏]“无启宠纳侮”○正义曰:君子位高益恭,小人得宠则慢。若宠小人,则必恃宠慢主,无得开小人以宠,自纳此轻侮也。“开”谓君出恩以宠臣,“纳”谓臣入慢以轻王,据君而言“开”、“纳”,以出、入为文也。
 
  无耻过作非。耻过误而文之,遂成大非。
  [疏]传“耻过”至“大非”○正义曰:仲虺之美成汤云:“改过不吝。”明小人有过,皆惜而不改。《论语》云:“小人之过也必文。”耻有过误而更以言辞文饰之,望人不觉,其非弥甚,故“遂成大非”也。
 
  惟厥攸居,政事惟醇。其所居行,皆如所言,则王之政事醇粹。○醇音纯。粹,虽遂反。黩于祭祀,时谓弗钦。礼烦则乱,事神则难。”祭不欲数,数则黩,黩则不敬。事神礼烦,则乱而难行。高宗之祀特丰数近庙,故说因以戒之。○黩,徒木反。数,色角反。
  [疏]传“祭不”至“戒之”○正义曰:“祭不欲数,数则黩,黩则不敬”,《礼记·祭义》文也。此一经皆言祭祀之事,“礼烦”亦谓祭祀之烦,故传总云:“事神礼烦,则乱而难行。”孔以《高宗肜日》祖已训诸王“祀无丰于昵”,谓傅说此言为彼事而发,故云高宗之祀特丰数於近庙,故说因而戒之。
 
  王曰:“旨哉!说乃言惟服。旨,美也。美其所言皆可服行。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汝若不善於所言,则我无闻於所行之事。说拜稽首,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言知之易,行之难。以勉高宗。王忱不艰,允协于先王成德,王心诚不以行之为难,则信合於先王成德。○忱,市林反。惟说不言有厥咎。”王能行善,而说不言,则有其咎罪。

 





 




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王曰:“来,汝说。台小子旧学于甘盘,学先王之道。甘盘,殷贤臣有道德者。○台音怡。
  [疏]“王曰”至“甘盘”○正义曰:“旧学于甘盘”谓为王子时也。《君奭》篇周公仰陈殷之贤臣云:“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然则甘盘於高宗之时有大功也。上篇高宗免丧不言,即求傅说,似得说时无贤臣矣。盖甘盘於小乙之世以为大臣,小乙将崩,受遗辅政,高宗之初得有大功。及高宗免丧,甘盘已死,故《君奭》传曰:“高宗即位,甘盘佐之,后有傅说。”是言傅说之前有甘盘也。但下句言“既乃遯于荒野”,是学讫乃遁,非即位之初从甘盘学也。
 
  既乃遁于荒野,入宅于河。既学而中废业,遁居田野。河,洲也。其父欲使高宗知民之艰苦,故使居民间。○遁,徒顿反。
  [疏]传“既学”至“民间”○正义曰:“河”是水名,水不可居,而云“入宅于河”,知在河之洲也。《释水》云:“水中可居者曰洲。”初遁田野,后入河洲,言其徙居无常也。《无逸》云:“其在高宗,时旧劳於外,爰暨小人。”言“其父欲使高宗知民之艰苦,故使居民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