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也”。
  ○释曰:云“及,当东西也”者,宾主出堂东西相见,揖讫,东西行至所也。云“不北面揖,由便也”者,决三耦及众宾皆於南北面揖,及揖。此则无,南北面揖,宾主各由东西便故也。
  卒,北面三挟一个。(亦於三耦为之位。)
  [疏]“卒北”至“一个”。
  ○注“亦於三耦为之位”。
  ○释曰:经云“三挟一个”,与上三耦取矢讫,三挟一个同,又同处,故云“亦於三耦为之位”也。
  揖退。(皆已揖左还,各由其涂反位。)
  [疏]“揖退”。
  ○注“皆已”至“反位”。
  ○释曰:云“皆已揖左还,各由其涂反位”者,谓宾主北面揖退之时,宾主皆左还,相背各向堂涂,反堂东西之位。知左还者,约上三耦也。
  宾堂西,主人堂东,皆释弓矢,袭,及阶揖,升堂揖,就席。(将袒先言主人,将袭先言宾,尊宾也。)
  [疏]“宾堂”至“就席”。
  ○注“将袒”至“宾也”。
  ○释曰:袒是尽敬之事,袭是容之礼,故上经将袒先言主人,此经袭则先言宾,是尊宾故也。
  大夫袒、决、遂,执弓,就其耦。(降袒、决、遂於堂西,就其耦於射位,与之拾取矢。)
  [疏]“大夫”至“其耦”。
  ○注“降袒”至“取矢”。
  ○释曰:知“於堂西”者,上文宾主人大夫降,宾堂西袒、决、遂,又上文大夫射时,堂西袒、决、遂,故知也。
  揖皆进,如三耦。耦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说矢束。(说矢束者,下耦,以将拾取。)
  [疏]“揖皆”至“矢束”。
  ○注“说矢”至“拾取”。
  ○释曰:“大夫西面”者,为下射故也。
  兴,反位。而后耦揖进坐,兼取乘矢,顺羽而兴,反位,揖。(兼取乘矢者,尊大夫,不敢与之拾也。相下相尊,君子之所以相接也。)
  [疏]“兴反”至“位揖”。
  ○注“兼取”至“接也”。
  ○释曰:此大夫与耦取矢、踣弓、覆手、仰手,一如上三耦法,其揖退之仪亦如上,左还而西也。
  大夫进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三挟一个。(亦於三耦为之位。)揖退。耦反位,大夫遂序西,释弓矢,袭,升即席。(大夫不序於下,尊也。)众宾继拾取矢,皆如三耦,以反位。
  司射犹挟一个以进,作上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进,前也。言还当上耦西面,是言进,终始互相明也。今文或言作升射。)
  [疏]“司射”至“如初”。
  ○注“进前”至“升射”。
  ○释曰:自此尽“退中与而俟”,论第三番用乐射之事。云“言还当上耦西面,是言进,终始互相明也”者,上番将射时,云司射还当上耦西面,作上耦射,不言进,明还当上耦时者进,近上耦乃作之,此直进作射,不言还当上耦,明进时亦还当上耦而作之,故言终始互相明也。
  司马升,命去侯,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与司马交于阶前,去扑,袭,升,请以乐乐于宾。宾许诺。司射降,扑,东面命乐正,曰:“请以乐乐于宾,宾许。”(东西,於西阶之前也。不就乐正命之者,传尊者之命於贱者,遥号令之可也。乐正亦许诺,犹北面不还,以宾在堂。)
  [疏]“司马”至“宾许”。
  ○注“东面”至“在堂”。
  ○释曰:知在“西阶之前,不就乐正命之”者,以经云“司射降,扑”,即言东面命乐正,无行进之事,故知西阶之前遥命之也。云“乐正亦许诺”,知者,案《大射》云:“司射东面命乐正曰:命用乐。乐正曰:诺。”是乐正许诺之事。此不言者,文不具,故言之。云“犹北面不还,以宾在堂”者,此亦无文,乐正位东阶东南,北面;大师位东北,西面;宾在堂,南面;乐正犹北面,不还西面,是以下文特云“东面命大师”,明此时不西面受命矣。《大射》郑注彼云:“乐正西面受命,左还,东面命大师。”与此礼异者,虽无正文,郑以义言,在阼故也。
  司射遂阶,堂下北面命曰:“不鼓不释。”(不与鼓节相应,不释也。乡射之鼓五节,歌五终,所以将八矢,一节之当拾发,四节四拾,其一节先以听也。)
  [疏]“司射”至“不释”。
  ○注“不与”至“听也”。
  ○释曰:云“乡射之鼓五节”者,以卿、大夫、士用五节,是以《射人》云:王以《驺虞》九节,诸侯以《狸首》七节,卿大夫以《采》五节,士以《采蘩》五节。是卿大夫士同五节。云“歌五终,所以将八矢”者,下记云:“歌《驺虞》若《采》。”歌五终是也。云“一节之当拾发,四节四拾,其一节先以听也”者,尊卑乐节虽多少不同,四节以尽乘矢则同,其馀外皆以听,以知乐终始长短也。王九节者,五节先以听;诸侯七节者,三节先以听;卿、大夫、士五节者,一节先以听;皆四节拾将乘矢。但尊者先以听则多,卑者先以听则少,优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