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是亦不言成拜。)
  [疏]“公有”至“稽首”。
  ○注“下拜”至“成拜”。
  ○释曰:云“凡下未拜有二,或礼杀,或君亲辞”,云礼杀者,谓若酬时下为拜、实未拜,辞之,即升再拜稽首是也。云“或君亲辞”者,谓若《公食大夫》云公拜至,宾降西阶东北面答拜,公降一等辞,宾不拜,直言“阶上北面再拜稽首”,是阶下未拜,不得言升成拜,直言再拜稽首而已。
  公答再拜。(拜於阼阶上也。於是宾请旅侍臣。)
  [疏]注“拜於”至“侍臣”。
  ○释曰:云“於是宾请旅侍臣”者,案下记云:“凡公所酬,既拜,请旅侍臣。”郑注云:“既拜,谓自酌升拜时也。摈者阼阶下告於公,还西阶下告公许。旅,行也,请行酒於群臣。必请者,不专君惠也。”《大射》於此时宾请旅於诸臣,此不言者,文不具,故记人辨之。
  宾以旅酬於西阶上。(旅,序也,以次序劝卿大夫饮酒。)
  [疏]“宾以”至“阶上”。
  ○注“旅序”至“饮酒”。
  ○释曰:此经论旅酬先尊後卑之法,仍未行旅。下经“射人作大夫长”,乃始旅酬。
  射人作大夫长升受旅。(言作大夫,则卿存矣。长者,尊先而卑後。)
  [疏]“射人”至“受旅”。
  ○注“言作”至“卑後”。
  ○释曰:遣人作大夫者,燕或射,故使之。云“言作大夫,则卿存矣”者,以其卿称上大夫,言大夫长,故知卿亦存在作中矣。云“长者,尊先而卑後”者,宾则旅三卿,三卿遍,次第至五大夫,大夫遍,不及士。
  宾大夫之右坐奠觯,拜,执觯兴,大夫答拜。(宾在右者,相饮之位。)
  [疏]“宾大”至“答拜”。
  ○注“宾在”至“之位”。
  ○释曰:言宾在右者,宾在西阶上酬卿,宾与卿并北面。宾在东,卿在西,是宾在大夫之右。宾位合在西,今在东,故云“宾在右者,相饮之位”也。
  宾坐祭,立饮,卒觯,不拜。(酬而礼杀。)
  [疏]“宾坐”至“不拜”。
  ○注“酬而礼杀”。
  ○释曰:此对酢之时,坐卒爵,拜既爵,是礼盛也。今旅酬,立卒觯,不拜既爵,故云“礼杀”也。
  若膳觯也,则降更觯洗,升实散。大夫拜受,宾拜送。(言更觯,卿尊也。)
  [疏]“若膳”至“拜送”。
  ○注“言更觯卿尊也”。
  ○释曰:案上文体例,与卑者之爵称易,与尊者之爵称更,虽立为宾,仍是大夫为之,是宾卑於卿,故言“更觯者,卿尊也”。
  大夫辩受酬,如受宾酬之礼,不祭。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卒犹後也。《大射礼》曰:“奠于篚,复位。”今文辩皆作遍。)
  [疏]“大夫”至“于篚”。
  ○注“卒犹”至“作遍”。
  ○释曰:言不祭者,亦是酬礼杀也。引《大射礼》者,此经云“降奠于篚”,不言反位,故引《大射》。奠爵於篚讫,当复门右北面位。
  主人洗,升,实散,献卿于西阶上。(酬而後献卿,别尊卑也,饮酒成於酬也。)
  [疏]“主人”至“阶上”。
  ○释曰:自此尽“无加席”,论主人献孤卿之节。
  ○注“酬而”至“酬也”。
  ○释曰:此酬非谓寻常献酬,乃是君为宾举旅行酬,以其主人献君,君酢主人,主人不敢酬君,故使二大夫媵爵于公以当酬处,所以覆献也。但君恩既大,为宾举旅,饮酒之礼成於酬,故酬辨乃献卿,以君尊卿卑,是以君礼成,卿乃得献,故云“别尊卑”也。
  ●卷十五燕礼第六
  司宫兼卷重席,设于宾左,东上。(言兼卷,则每卿异席也。重席,重蒲筵缁布纯也。卿坐东上,统於君也。席自房来。)
  [疏]“司宫”至“东上”。
  ○注“言兼”至“房来”。
  ○释曰:此经设三卿之席,在於宾东,言兼卷,则每卿异席也者。若三卿同席,则直云卷重席,不须言兼。今云“兼卷”,则兼三卿重席皆卷之,故知“每卿皆异席也”。云“重席,重蒲筵”者,案《公食大夫》记云:“司宫具几与蒲筵常,缁布纯,加萑席寻,玄帛纯。”彼为异国之宾,有蒲筵、萑席两种席,故称加。上小臣设公席与公食大夫席,及宾皆称加,亦是两种席。两种而称加。此燕已臣子,一种席重设之,故不称加。若然,案《乡饮酒》云:“席于宾东,公三重,大夫再重。”公升如宾礼,大夫则如介礼,有诸公则辞加席。《乡射》亦云:“大夫辞加席。”案彼二文虽称加,上文云三重再重,则无异席,故彼记直云蒲筵。彼云加者,以上席加於下席,故郑彼云“加席上席”也,故此下注云“重席虽非加,犹为其重累去之”,是其一种席也。云“卿坐东上,统於君也”者,决《乡饮酒》、《乡射》诸公大夫席于尊东,西上,彼遵尊於主人,故郑注云“统於尊”。此为君尊,故统於君而东上也。云“席自房来”者,案《公食记》云:“宰夫筵,出自东房。”故知也。
  卿升,拜受觚,主人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