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献士。士既献者立于东方,西面,北上。乃荐士。(士既献易位者,以卿大夫在堂,臣位尊东也。毕献荐之,略贱。)
  [疏]注“士既”至“略贱”。
  ○释曰:云“毕献荐之,略贱”者,案上献士,立饮,是毕献讫,乃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于觯南”,是献士又献司正已下。若然,荐士当在乃荐司正上,至此言之者,其实荐士在乃荐司正上,今此更言士得献讫,立在东方,立毕乃荐,不毕献,待司正荐,乃荐士也。是以荐司正言乃者,缓辞,明司正已下荐在士後也。
  祝史、小臣师亦就其位而荐之。(亦者,亦士也。辩献乃荐也,祝史门东北面,东上。)
  主人就士旅食之尊而献之。旅食不拜,受爵,坐祭,立饮。(主人既酌,西面,士旅食北面受之,不洗者,於贱略之。)
  [疏]注“主人”至“略之”。
  ○释曰:知“主人既酌,西面,士旅食北面受之”者,以其不可背君南面授,故知位之如此。若然,大史等亦北面,则亦西面授酒也。其小臣师等,案上文位在阼阶东面,自然北面授。
  主人执虚爵,奠于篚,复位。
  宾降洗,升,媵觯于公,酌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受公赐多矣。礼将终,宜劝公,序厚意也。今文觯为觚。公答拜,无再拜。)
  [疏]“宾降”至“再拜”。
  ○释曰:自此尽“旅酌”,论宾举爵为士举旅行酬之事。
  ○注“宾受”至“再拜”。
  ○释曰:云“宾受公赐多矣。礼将终,宜劝公,序厚意也”者,上文为宾、为卿、为大夫举旅,皆臣自致爵。今此其宾为士举旅行酬,因得为宾,致爵於君,故郑云序宾厚意也。
  宾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降,洗象觚,升酌膳,坐奠于荐南,降拜。小臣正辞。宾升成拜,公答拜。宾反位。(反位,反席也。此觚当为觯。)
  [疏]注“反位”至“为觯”。
  ○释曰:自此已前,宾位在西阶下东面,无席,户牖之位则有席。此宾升成拜,不言降反位,明反位者,反於户牖之席位。云“此觚当为觯”者,凡旅酬皆用觯,献士尚用觯,故知觚当为觯,下经觚亦当为觯。
  公坐取宾所媵觯,兴。唯公所赐。受者如初受酬之礼,降,更爵,洗,升酌膳,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升成拜。公答拜。乃就席,坐行之。(坐行之,若今坐相劝酒。)
  有执爵者。(士有盥升,主酌授之。)
  [疏]“有执爵者”。
  ○注“士有”至“授之”。
  ○释曰:知“士有盥升”者,以其为公卿大夫使行旅,不可不。知是士者,案下文云士“有执膳爵者,有执散爵者”,故知士有盥升,主酌授之。
  唯受于公者拜。(公所赐者拜,其馀则否。)
  司正命:“执爵者爵辩,卒受者兴以酬士。”(欲令惠均。)
  [疏]注“欲令惠均”。
  ○释曰:以堂上公卿大夫旅遍并堂下之士,故云“欲令惠均”也。
  大夫卒受者以爵兴,西阶上酬士。士升,大夫奠爵拜,受答拜。(兴酬士者,士立堂下,与上坐者异也。)
  [疏]注“兴酬”至“异也”。
  ○释曰:云“兴酬士者”,决向来堂上相旅,皆坐相酬,执爵者行之,大夫未能受酬者,辄兴西阶上,故郑云“士立堂下,与上坐者异也”。
  大夫立卒爵,不拜,实之。士拜受,大夫拜送。士旅于西阶上,辩。(祝史,小臣师,旅食皆及焉。)
  [疏]注“祝史”至“及焉”。
  ○释曰:郑知“祝史”以下皆得旅酬者,前得献祝史与旅皆得献,明此旅酬得之可知。
  士旅酌。(旅,序也。士以次自酌相酬,无执爵者。)
  [疏]“士旅酌”。
  ○注“旅序”至“爵者”。
  ○释曰:云“无执爵”者,对上文卿大夫等有执爵者,以其坐故也。士无执爵者,以其贱不坐,故以次自酌,以相酬无执爵者也。
  若命曰“复射”,则不献庶子。(献庶子则正礼毕,後无事。)
  [疏]注“献庶”至“无事”。
  ○释曰:献酬之礼,庶子以下最後得献。若献庶子之後,正礼毕,不得更有射事,故命复射在献庶子之前。
  司射命射,唯欲。(司射命宾及诸公卿大夫射,欲者则射,不欲者则止。可否之事,从人心也。)
  [疏]注“司射”至“心也”。
  ○释曰:此乃三番射後,爵行无,非直解怠,复有醉者,是以不可恣心所欲。
  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拜君乐与臣下执事无已。不言宾,宾从群臣礼在上。)
  [疏]注“拜君”至“在上”。
  ○释曰:云“不言宾,宾从群臣礼在上”者,谓初酬宾,直言宾,再举旅言若长,不专於宾,已是礼杀。第三举旅,云“唯公所赐,若宾若长”,至此宾士举旅,直云“唯公所赐”,复不言若宾若长,宾从群臣礼在上。
  壹发,中三侯皆获。(其功一也,而和者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