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揖妇以入”者,此则《诗》云“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是也。云“夫入于室,即席”者,谓婿也。妇在尊西,未设席。婿既为主,东面须设馔,讫,乃设对席。揖即对席为前後至之便故也。
  ○注“升自”至“其志”。
  ○释曰:云“升自西阶,道妇入也”者,以寻常客客,主人在东,宾在西。今主人与妻俱升西阶,故云道妇入也。云“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即侄娣也。云“御,当为讶。讶,迎也,谓婿从者也”者,以其与妇人为盥,非男子之事,谓夫家之贱者也。知“媵沃婿盥於南洗,御沃妇盥於北洗”者,以其有南北二洗。又云“媵御沃盥交”,明知夫妇与媵御南北交相沃盥也。
  赞者彻尊幂。举者盥,出,除幂,举鼎入,陈于阼阶南,西面,北上。匕俎从设。(执匕者,执俎者,从鼎而入,设之。匕,所以别出牲体也。俎,所以载也。)
  [疏]“赞者”至“从设”。
  ○注“执匕”至“载也”。
  ○释曰:案《特牲》、《少牢》、《公食》与《有司彻》,及此《昏礼》等,执匕俎举鼎各别人者,此吉礼尚威仪故也。《士丧礼》举鼎,右人以右手执匕,左人以左手执俎,举鼎人兼执匕俎者,丧礼略也。云“从设”者,以从男之事,故从吉祭法也。《公食》执匕俎之人,入加匕於鼎,陈俎於鼎南,其匕与载,皆举鼎者为之。《特牲》注云:“右人也,尊者於事指使可也。”则右人於鼎北,南面匕肉出之。左人於鼎西俎南,北面承取肉,载於俎。《士虞》右人载者,丧祭少变,故在西方,长者在左也。今《昏礼》鬼神阴阳当与《特牲礼》同,亦右人匕,左人载,遂执俎而立,以侍设也。云“匕,所以别出牲体也”者,凡牲有体,别谓肩、臂、、肫、胳、脊、胁之等於鼎,以次别匕出之载者,依其体别,以次载之於俎,故云别出牲体也。
  北面载,执而俟。(执俎而立,俟豆先设。)
  [疏]“北面载执而俟”。
  ○注“执俎”至“先设”。
  ○释曰:知俟豆先设者,下文菹醢後乃云“俎入,设于豆东”,故知也。
  匕者逆退,复位于门东,北面,西上。(执匕者事毕逆退,由便。至此乃著其位,略贱也。)
  [疏]“匕者”至“西上”。
  ○注“执匕”至“贱也”。
  ○释曰:云“至此乃著其位,略贱也”者,案《士冠》未行事,陈主人位讫,即言兄弟及摈者之位,於此初陈鼎门外时,不见执匕者位,至此乃著其位,故言略贱也。
  赞者设酱于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设于豆东,鱼次。腊特于俎北。(豆东,菹醢之东。)
  [疏]注“豆东菹醢之东”。
  ○释曰:酱与菹醢俱在豆,知不在酱东者,下文酱东有黍稷,故知在菹醢东也。
  赞设黍于酱东,稷在其东,设氵音于酱南。(馔要方也。)
  [疏]“赞设”至“酱南”。
  ○注“馔要方也”。
  ○释曰:豆东,两俎酱东,黍稷是其要方也。
  设对酱于东,(对酱,妇酱也,设之当特俎。)
  [疏]“设对酱于东”。
  ○注“对酱”至“特俎”。
  ○释曰:婿东面设酱,在南为右,妇西面,则酱在北为右,皆以右手取之为便,故知设之当特俎东也。
  菹醢在其南,北上。设黍于腊北,其西稷。设氵音于酱北。御布对席,赞启会,于敦南,对敦于北。(启,发也。今文启作开,古文为。)
  [疏]“菹醢”至“于北”。
  ○释曰:“菹醢在其南,北上”者,谓菹在酱南,其南有菹有醢。若婿醢在菹北,从南向北陈为南上。此从北向南陈,亦醢在菹南,为北上也。云“氵音”,即上文大羹氵音。在爨者,羹宜热,醢食乃将入,是以《公食大夫》云“大羹氵音不和,实于镫,由门入,公设之于酱西”是也。又生人食,《公食大夫》是也。《特牲》、《士虞》等为神设,皆为敬尸,尸亦不食也。《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不设者,氵音非饮食之具,故无也。《少牢》无氵音者,文不备。《有司彻》有氵音者,宾尸礼亵,故有之,与《少牢》礼异也。云“设氵音于酱北”者,案上设婿氵音於酱南,在酱黍之南,特俎出於馔北,此设妇氵音於酱北,在特俎东,馔内则不得要方,上注云:“要方者,据大判而言耳。”云“启会,于敦南,对敦于北”者,取婿东面以南为右,妇西面以北为右,各取便也。,仰也,谓仰於地也。
  赞告具。揖妇,即对筵,皆坐,皆祭。祭荐、黍、稷、肺。(赞者西面告馔具也。婿揖妇,使即席,荐菹醢。)
  [疏]“赞者”至“稷肺”。
  ○注“赞者”至“菹醢”。
  ○释曰:知“赞者西面告馔具”者,以其所告者宜告主人,主人东面,知西面告也。云“荐菹醢”者,以其《仪礼》之内单言荐者,皆据笾豆而言也。
  赞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氵音、酱,皆祭举、食举也。(尔,移也,移置席上,便其食也。皆食,食黍也。以,用也,用者,谓啜氵音咂酱。古文黍作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