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子,谓众宾已下。)
  [疏]“宾对”至“许诺”。
  ○注“言某”至“已下”。
  ○释曰:“二三子,谓众宾以下”者,谓除三耦之外,通射者而言,故云谓众宾以下也。若然,《投壶》礼宾固辞乃许者,彼因燕而为之再辞乃许。此为众习礼,不专为己,故一辞即许。大射不请者,彼为择士而射,故不须云许,直告射节而已。此为众庶习礼,故云“为二三子许诺”,亦一辞而许也。
  司射阼阶上,东北面告于主人,曰:“请射于宾,宾许。”
  司射降自西阶,阶前西面,命弟子纳射器。(弟子,宾党之年少者也。纳,内也。射器,弓、矢、决、拾、旌、中、筹、、丰也。宾党东面,主人之吏西面。)
  [疏]“司射”至“射器”。
  ○注“弟子”至“西面”。
  ○释曰:郑知弟子是宾党之年少者,以其宾党西方,东面,今以西面命之,明是宾党。是以郑云“宾东矢面,主人之吏西面”也。言弟子,故知少者。知射器弓九以下者,并案下文所陈用者知之也。云“宾党东面,主人之吏西面”者,案《投壶》宾党及主党皆为弟子,皆得与投壶者,彼燕法主欢心,故皆与。今此射与乡人习礼,《乡饮酒》同,上下经文党皆不与也。
  乃纳射器,皆在堂西。宾与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弓下,北括。众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上,堂西廉。矢亦北括。)
  [疏]“乃纳”至“其上”。
  ○注“上堂”至“北括”。
  ○释曰:云“宾与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弓下,北括。众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者,以其序在堂上,故矢在弓下,堂西矢在堂上,随其弓在堂下,随其所宜而已。云“上,堂西廉”者,以其在堂西,故矢在上者,还在堂上之廉棱也。云“矢亦北括”者,其在堂上西序者北括,故知堂下者於上亦北括也。
  主人之弓矢在东序东。(亦倚于东序也。矢在其下,北括。)
  [疏]“主人”至“序东”。
  ○注“亦倚”至“北括”。
  ○释曰:上宾大夫弓矢在西序,矢在北括,此主人弓矢如上也。
  司射不释弓矢,遂以比三耦於堂西。三耦之南,北面,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古文曰某从於子。)
  [疏]“司射”至“子射”。
  ○注“比选”至“於子”。
  ○释曰:言“遂以”者,司正因上阶前令弟子纳射器,不释弓矢,遂比三耦,因曰遂,故云遂以也。云“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者,才虽各自用,乃因选其力相近为宜也。
  司正为司马。(兼官,由便也。立司正为莅酒尔,今射,司正无事。)
  [疏]“司正为司马”。
  ○注“兼官”至“无事”。
  ○释曰:言“兼官”者,若以诸侯对大夫,大夫兼官,诸侯具官;特以诸侯对天子,天子具官,诸侯兼官,各有所对,故云兼官,云“由使也”者。使司正为司马,不烦馀官也。案《射义》云:“孔子射於矍相之圃,射至於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但此篇是州长春秋习射法,兼士,有卿大夫三年贡士之後,以五物询众庶,射於庠,乡大夫五物询众,而引孔子射於矍相之事,则孔子鲁之乡大夫也。以其天子乡卿大夫为之,诸侯乡大夫使下大夫为之,是其差也。但《乡饮酒》之礼二人举觯为无爵,据此篇未旅先射,射讫行旅酬,酬讫,宾始二人举觯为无爵。未射时询众庶,得使公罔之裘、序点二人扬觯者,扬觯实在射後一酬讫始行之。今孔子询众庶之时,借取无爵时於旅也语,故使公罔之裘、序点二人扬觯以询众庶。此篇司射恒执弓矢,子路亦执弓矢,则子路为司射也。射於矍相时云射至司马,此文又云“司正为司马”,则使子路询众庶时当此节也。
  司马命张侯,弟子说束,遂系左下纲。(事至也。今文说皆作税。)
  [疏]“司马”至“下纲”。
  ○注“事至也”。
  ○释曰:上张侯时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今弟子说其束不致地,遂系左下纲於植,事至故也。
  司马又命获者倚旌于侯中。(为当负侯也,获者亦弟子也。谓之获者,以事名之。)
  [疏]“司马”至“侯中”。
  ○注“为当”至“名之”。
  ○释曰:案下记云:“司马阶前命张侯,遂命倚旌。”以记言之,司马命张侯与命倚旌,其事相因,故云“遂”,明同是西阶前也。云“为当负侯也”者,下云“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是也。知“获者亦弟子”者,堂下位,主人之党在东,宾弟子在西,下云“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言由西方,是宾党弟子可知,亦上张侯者也。云“以事名之”者,以其唱获,故名获者也。
  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乃退。
  乐正西方,命弟子赞工,迁乐于丁。(当辟射也。赞,佐也。迁,徙也。)
  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阶,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西面北上坐。(,矢也。今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