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货物<宁者>藏於市中而不租税也,故曰‘廛而不征’。其有货物久滞於廛而不售者,官以法为居取之,故曰‘法而不廛’。”玄谓滞读如沉滞之滞。珍异,四时食物也。不售而在廛,久则将瘦瞿腐败。为买之入膳夫之府,所以纾民事而官不失实。
○官为,于伪反,下同。畜,敕六反。说,音悦。<宁者>,知吕反,本或作贮,又作褚,皆同。藏,如字,刘本作葬,音同。瘦,本又作叟,所又反。瞿,其俱反,又作翟,音稍。纾,音舒,刘常汝反。)
[疏]“凡珍”至“膳府”
○释曰:云“凡珍异之有滞”者,谓四时珍美异味,买者遂少,沉滞不售者也。云“敛而入于膳府”者,谓官以泉府之财买取之,入於膳夫之府,以供官食。
○注“故书”至“失实”
○释曰:先郑云“谓滞货不售者,官为居之”,经直为珍异,非货物先郑以货物,解之故後郑不从也。先郑又云“廛谓市中之地未有肆而可居以畜藏货物者”,但廛虽非肆,是官之邸舍,不得为空地,故後郑不从。引《孟子》“市廛而不征”者,周则廛有征,上文“廛布”是也。云不征者,非周法。又云“法而不廛”,则与此经同。故先郑引之,後郑增成其义也。云“久则将瘦翟腐败”者,《考工记 梓人》云“大胸翟后”,翟是细小之义,故云瘦翟腐败,是以为买之。
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宪,表县之。
○县,音玄。)
[疏]“胥师”至“禁焉”
○释曰:案《序官》云“胥师二十肆则一人”,故云“各掌其次之政令”。云“宪刑禁焉”者,刑谓市中之刑宪徇扑,禁谓市中之禁。谓司当时设禁令,非士师五禁也。郑云宪谓表县之,则经宪非为宪徇扑之宪。
察其诈伪、饰行、亻卖慝者而诛罚之。(郑司农云:“亻卖,卖也。慝,恶也。谓行且卖奸伪恶物者。”玄谓饰行亻卖慝,谓使人行卖恶物於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
○行,下孟反。慝,他得反。巧,苦教反,又如字。令,力呈反,下文同。)
[疏]注“郑司”至“买者”
○释曰:郑云“亻卖,卖也”者,此经云“饰行亻卖慝”,明亻卖为卖,不得为买。上文每云卖亻卖,亻卖不得为卖,故为买,是郑望文为义,故不定也。先郑云“谓行且卖奸伪恶物”,以“且”间之,则行是“行步”之行,不为“行滥”之行,故後郑不从,以为“行滥”解之。
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治,直吏反,下“之治”同。断,丁乱反。)
[疏]“听其”至“断之”
○释曰:上《司市》已云“胥师、贾师莅於介次,而听小治小讼”。上总言之,此止当职,故申叙之也。
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後令市。(辨,别也。
○贾,音古,下注“贾师”同。奠,音定。别,彼列反。)
[疏]“贾师”至“令市”
○释曰:案《序官》云“贾师二十肆则一人”,与胥师数同,故云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也。云“辨其物而均平之”者,此与胥师所掌同。云“展其成而奠其贾”者,则与胥师异,以其知物价故也。
凡天患,禁贵亻卖者,使有恒贾,(恒,常也。谓若贮米棺木,而睹久雨疫病者贵卖之,因天灾害厄民,使之重困。
○重,直用反。)
[疏]注“恒常”至“重困”
○释曰:郑云“谓若贮米棺木”者,以其天患无过凶荒札丧,故郑知富人豫贮米以拟凶荒,豫贮棺木以拟死,而睹久雨疫病卖之也。
四时之珍异亦如之。(荐宗庙之物。)
[疏]“四时”至“如之”
○释曰:此珍异亦是富人贱时豫贮,而後贵时卖之。
○注“荐宗庙之物
○释曰:案《月令》,四时有珍异之物,皆云先荐寝庙,故郑以为荐宗庙,举重而言也。
凡国之卖亻卖,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亻卖,买也。故书卖为买。郑司农云:“谓官有所斥卖,贾师帅其属而更相代直月,为官卖之,均劳逸。”
○更,音庚。为官,于伪反。)
[疏]注“亻卖买”至“劳逸”
○释曰:先郑云“谓官有所斥卖”者,斥谓指斥出之。故郑注《大宰》亦云“币馀,谓占卖国之斥币”,义与此同也。云“贾师帅其属而更相代”者,贾师之下有群贾,亦二肆则一人者,使之更互相代也。
凡师役、会同,亦如之。
[疏]“凡师”至“如之”
○释曰:此亦从行所在当直,为官卖买也。
司,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嚣,ん也。郑司农云:“以属游饮食,群饮食者。”
○嚣,五羔反,又许骄反。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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