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百兽”
  ○释曰:此於小囿中牧养百兽。言百者,举成数而言。虽以百兽为主,其中亦有飞鸟,故郑注引汉之“掖庭有鸟兽,自熊虎孔雀至於狐狸凫鹤备焉”为证也。

  祭祀、丧纪、宾客,共其生兽死兽之物。

  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果,枣李之属。,瓜瓠之属。珍异,蒲桃、枇杷之属。
  ○枇,蒲梨反,或房迷反。杷,白加反。)

  [疏]“场人”至“藏之”
  ○释曰:场圃连言,场圃同地耳。春夏为圃,秋冬为场,其场因圃而为之,故并言之也。
  ○注“果枣”至“之属”
  ○释曰:张晏云:“有核曰果,无核曰。”臣瓒以为在地曰,在树曰果,则不辨有核无核。则郑不指定言,不知义从何者。案《闾师》云:“任圃以树事,贡草木。”此场人又掌之者,此据祭祀、丧纪、宾客者,场人徵敛藏之,其馀则闾师徵敛之也。

  凡祭祀、宾客,共其果,享亦如之。(享,纳牲。
  ○享,许丈反,刘凡享皆音向,後放此。)

  [疏]注“享纳牲”
  ○释曰:“享,纳牲”,谓祭祀宗庙,二灌後,君迎牲纳之於庭,时后夫人荐朝事之豆笾,豆笾中有果之物,故云“享亦如之”。若然,上言祭祀,馀祭祀也。

  廪人,掌九之数,以待国之匪颁、周赐、稍食。(匪读为分。分颁,谓委人之职诸委积也。周赐,谓王所赐予,给好用之式也。稍食,禄廪。
  ○匪颁,上音分,下如字,下音班。食,音嗣,注同。好,呼报反。)

  [疏]“廪人”至“稍食”
  ○释曰:廪人掌米,仓人掌。今《廪人》云九者,以廪人虽专主米,亦兼主,故以九言之也。
  ○注“匪读”至“禄廪”
  ○释曰:破匪为分者,米非是匪所盛之物。又以为庐宿市在道,分、颁义合,故不为匪也。云“分颁,谓委人之职诸委积也”者,委人委积之文具於彼。云“赐,谓王所赐予,给好用之式也”者,此即九式之中“九曰好用之式”是也。故彼注“好用,燕好所赐予也”。云“稍食,禄禀”者,此即《司士》“以功诏禄”。又《王制》云“下士视上农夫九人禄,中士倍下士”之类是也。法有数名。《春秋》桓十四年,八月,御廪灾,天子亦有御廪。单云廪,则平常藏米之廪。此不言御廪,则廪中可以兼之矣。《明堂位》鲁有米廪,有虞氏之学。以有虞氏尚孝,合藏粢盛之委,故名学为米廪,非廪称也。《诗》云“亦有高廪”,又云“万亿及秭”,注云:“廪所以藏粢盛之穗。”以其万亿及秭数多,非藏米之数,故以藏穗言之。与常廪、御廪又异。

  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用,以治年之凶丰。(数犹计也。
  ○上下,时掌反,《司稼职》同。数,色主反,注同。)

  [疏]“以岁”至“凶丰”
  ○释曰:上下,即丰凶。廪人之官,以岁之丰凶得税物多少之帐,计国之用,以知足否。若岁凶,税物少而用多,则不足。廪人既知多少足否,乃诏告在上用之法,以治年之凶丰。此则《王制》云“制国用必於岁之杪”者是也。

  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上也;人三,中也;人二,下也。(此皆谓一月食米也。六斗四升曰。)

  [疏]“凡万”至“下也”
  ○释曰:此谓给万民粮食之法,故云“凡万民之食食者”。谓民食国家粮食者,人四上也,上谓大丰年也;人食三中也,谓中丰年;人食二下也,谓少俭年。此虽列三等之年,以中年是其常法。当今六斗四升,即今给请亦然。
  ○注“此皆”至“曰”
  ○释曰:知“此皆谓一月食米”者,计中岁颁禄,人食三,不得为数月。古今皆月月给请,故知此皆一月食米也。“六斗四升曰”,昭公传晏子辞。

  若食不能人二,则令邦移民就,诏王杀邦用。(就,就都鄙之有者。杀犹减也。
  ○杀,所界反,下注同。)

  [疏]“若食”至“邦用”
  ○释曰:此即《梁传》所云“五不熟谓之大侵”,谓大凶年之时用如此法也。
  ○注“就”至“有者”
  ○释曰:知“就都鄙之有者”,此据天子畿内,六乡六遂及公邑,纯属天子,与三等采地不同。若民有不能人二属之岁,移民就贱,当先乡都鄙三等采地之中;都鄙亦凶,乃出乡畿外也。故知就都鄙之有者也。

  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行道曰粮,谓Я也。止居曰食,谓米也。
  ○Я,音备。)

  [疏]“凡邦”至“其食”
  ○释曰:此会同师役,皆有军人,给粮食,故须治之,使均给之也。
  ○注“行道”至“米也”
  ○释曰:案《书传》云:“行而无资谓之乏,居而无食谓之困。”是止居曰食,谓此廪人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