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日,通同四十二日。”如是,庚午之日,当在八月十九日,故言时得九月节也。言虽不胜即复者,以其庚金午火位相连,故云虽不胜即复也。虽不胜者,吴君臣争宫,秦救复至,不能定楚,是其不胜。不能损吴,是明即复也。问曰:“何知有此厌对之义乎?”答曰:“按《堪舆》黄帝问天老事云:‘四月,阳建於巳,破於亥。阴建於未,破於癸。’是为阳破阴,阴破阳,故四月有癸亥,为阴阳交会。十月丁巳,为阴阳交会。言未破癸者,即是未与丑对而近癸也。交会惟有四月、十月也。若有变异之时,十二月皆有建厌对配之义也。”云“则今八会其遗象也”者,按《堪舆》,大会有八也,小会亦有八。服氏云:“是岁,岁在析木,後六年在大梁,大梁水宗。十一月,日在星纪,为吴国分。楚之先,颛顼之子老童,老童楚象行歌,象楚走哭姬姓,日月在星纪,星纪之分,姬姓吴也。楚衰则吴得志,吴世世与楚怨。楚走去其国,故曰吴其入郢。吴属水,水数六,十月水位,故曰六年及此月也。有而食,故知吴终亦不克。”又彼注云:“後六年,定四年。十一月闰馀十七,闰在四月後。其十一月晦,晦,庚辰,吴入郢,在立冬後,复此月也。十二月辛亥,日会月於龙尾而食,庚午日初有,故曰庚辰。一曰,日月在辰尾,尾为亡臣,是岁吴始用子胥之谋以伐楚,故天垂象。”又注云:“午火庚金也,火当胜金而罚有,故为不克。晋,诸侯之霸,与楚同盟。赵简子为执政之卿,远夷将伐同盟,日应之食,故梦发简子。”服氏以庚午之日,日始,火胜金,故不克入楚,必以庚辰。此与郑义别,其馀略相依也。问曰:“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日夏体正应在析木,而云在星纪?”何答曰:“据此月中有十一月节,故举言之。”成长以为误也。此六梦,盖三王同有六梦法也。

  一曰正梦,(无所感动,平安自梦。)

  [疏]注“无所”至“自梦”
  ○释曰:郑知无感动平安自梦者,以其言正,是平安之义,故知“无所感动,平安自梦”。

  二曰噩梦,(杜子春云:“噩当为惊愕之愕,谓惊愕而梦。”
  ○噩,五各反,注“鄂”同。)

  [疏]注“杜子”至“而梦”
  ○释曰:以其言噩,噩是惊愕之意,故子春读“噩”从“惊愕”解之。

  三曰思梦,(觉时所思念之而梦。
  ○觉,芳孝反,下同。)

  [疏]注“觉时”至“而梦”
  ○释曰:以其思是思念之意,故解云“觉时所思念而梦”也。

  四曰寤梦,(觉时道之而梦。
  ○寤,本又作粗,五故反。)

  [疏]注“觉时道之而梦”
  ○释曰:以其字为觉寤之字,故知觉寤时道之,睡而梦也。

  五曰喜梦,(嘉悦而梦。)

  [疏]注“喜悦而梦”
  ○释曰:以其字为喜说之字,故知未睡心说,睡而为梦。

  六曰惧梦。(恐惧而梦。)

  [疏]注“恐惧而梦”
  ○释曰:以其字为恐惧之字,故云“恐惧而梦”。

  季冬,聘王梦,献吉梦于王,王拜而受之;(聘,问也。梦者,事之祥。吉凶之占,在日月星辰。季冬,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於是发币而问焉,若休庆之云尔。因献群臣之吉梦於王,归美焉。《诗》云“牧人乃梦,众维鱼矣,维矣”,此所献吉梦。
  ○几,如字,又音祈。)

  [疏]“季冬”至“受之”
  ○释曰:季冬,岁终除旧恶,拟来岁布新善,故问王梦之善恶。梦恶者,赠去之,下文是也。“献吉梦於王”者,归美於王。
  ○注“聘问”至“吉梦”
  ○释曰:云“梦者,事之祥”者,若对文,祯祥是善,妖孽是恶。散文,祥中可以兼恶。梦者有吉有恶,故云梦者事之祥也。云“吉凶之占,在日月星辰”者,即上文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是也。云“季冬,日穷于次,月穷於纪,星回於天,数将几终”者,皆《月令》文。日穷於次者,次,谓日辰所在。季冬日月会于玄枵,是日穷於次。月穷於纪,谓星纪,日月五星会聚之处。月,谓斗建所在。十二月斗建丑,故云月穷於纪。星回於天者,星,谓二十八宿,十三月复位。此十二月未到本位,故直云星回於天。数将几终者,几,近也。至此十二月,历数将终。云“於是发币而问焉,若休庆之云尔”者,郑以礼动不虚,必以币帛行礼,乃始问王,故云发币而问焉。休,美也。问王梦若美庆云尔。云“因献群臣之吉梦於王,归美焉”者,君吉梦由於群臣。君统臣功,故献吉梦归美於王也。《诗》云“牧人乃梦”,是《无羊》美宣王诗也。牧人乃梦“众维鱼矣,维矣”者,牧人,谓牧牛羊之人。故注“众维鱼矣”,丰年之祥,所以聚众。引之者,证献吉庆之事。

  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杜子春读“萌”为“明”,或云:“其字当为明。明谓欧疫也。谓岁竟逐疫,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