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至“候人”
  ○释曰:言“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者,以其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以道路多,故设官及徒亦多也。引《国语》者,按《周语》,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於楚。时候不在境,司空不视涂,膳宰不致饩,司里不授馆。单子归以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言“讥”者,正谓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者也。《诗》云“彼候人兮,荷戈与衤殳”者,荷,曷也。衤殳,谓殳也。引此二者,证候人在道之事。郑言“候人者选士卒以为之”者,即徒百二十人,皆是甲士与步卒之内为之也。

  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方治,其方来治国事者也。《春秋传》曰“晋栾盈过周,王使候人出诸に辕”,是其送之。
  ○朝,直遥反。に,户关反。)

  [疏]注“方治”至“送之”
  ○释曰:“方治,其方来治国事者也”,谓国有事,不能自决,当决於王国。或有国事,须报在上,皆是也。引《春秋》者,按襄二十一年,“晋栾盈出奔楚,过周,周西鄙掠之。辞於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於王之守臣,将逃罪。罪重於郊甸,无所伏窜,敢布其死。昔陪臣书,能输力於王室,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若弃书之力,将归死於尉氏,惟大君命焉。’王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候出诸に辕”。彼云候,郑君以义言之,故言候人也。

  环人掌致师,(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春秋传》曰:“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代御执辔,御下,扌两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人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之。”
  ○,侧留反,刘子侯反。扌两,音两,又音亮。掉,徒吊反,又奴孝反。鞅,於两反。折,之设反,下同。馘,古获反。俘,音孚。)

  [疏]注“致师”至“复之”
  ○释曰:云“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者,按文十二年,秦伯伐晋,秦人欲战,秦伯谓士会曰:“若何而战?”对曰:“若使轻者肆焉,其可。”注云:“肆,突。言使轻锐之兵往驱突晋军。”隐九年,北戎侵郑,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注云:“勇则能往,无刚不耻退。”云“《春秋传》者,宣十二年《左氏传》,晋楚交战,楚许伯御乐伯已下,谓凡平兵车之法,射者在左,御者在中,戈盾在右。,矢之善者。扌两,犹饰也。掉,犹正也。言“折馘执俘”者,死者取左耳,曰馘;生者曰俘。执,取之。云“皆行其所闻而复之”者,去时作言,及至晋师,皆行其所闻之事而复反,此亦勇而无刚之人。引之者,证致师之事也。

  察军慝,(慝,阴奸也。视军中有为慝者,则执之。
  ○慝,他得反。)

  [疏]“察军慝”
  ○释曰:按庄二十五年《左氏传》云:“惟正月朔,慝未作。”彼以慝为阴气,则此慝亦是阴奸也,欲阴私为奸,取此军之事,往彼言之,故察而执之。

  环四方之故,(其以事谋来侵伐者,所谓折冲御侮。)

  [疏]注“其”至“御侮”
  ○释曰:此则训环为,其以事谋来侵伐此国者也。云“所谓折冲御侮”者,谓彼国来冲,能折服之。彼国来轻侮,能御之。故云折冲御侮。

  巡邦国,搏谍贼,(谍贼,反间为国贼。
  ○搏,音博,又房布反,刘音付。谍,音牒。间,间厕之间。)

  [疏]注“谍贼”至“国贼”
  ○释曰:云“巡邦国”者,谓巡诸侯邦之内,有谍贼,搏捉取之。言“谍贼”者,谓间伺此国之善恶,谍谍然传道之。言“反间”者,谓间伺反於彼言之也。此谍贼,即上军慝之类,彼据邦国,故异言之。

  讼敌国,(敌国兵来,则往之与讼曲直,若齐国佐如师。)

  [疏]注“敌国”至“如师”
  ○释曰:云“若齐国佐”者,成公二年,晋伐齐,晋师至袁娄,齐侯使国佐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今吾子布大命於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又曰:“先生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下云:“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惟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晋於是退师,是讼敌国之事,故引为证也。

  扬军旅,(为之威武以观敌。《诗》云:“维师尚父,时维鹰扬。”)

  [疏]注“为之”至“鹰扬”
  ○释曰:引《诗》者,《大雅 文王》诗。言太公为大师,可尚可父。武王伐纣之时,太公奋其威武,如鹰之扬击,是扬威武之事,故引为证也。

  降围邑。(围邑欲降者,受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