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等,是为群姓所立者,不在宫中也。《祭法》又云“王自为立七祀”者,此则祷祀在宫中者也。云“《春秋传》曰有大事于大庙”者,《左氏》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是也。云“又曰有事于武宫”者,昭十五年,“春,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郑引此者,欲见隶仆跸于宫中,亦得兼庙中,故《公羊》云:“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则天子之庙亦有宫称也。

  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庐,倚庐也。舍,垩室也。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杂记》曰:“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倚,於绮反。)

  [疏]“大丧”至“之居”
  ○释曰:大丧谓王丧,臣子皆为之斩衰,则同庐舍,所居则异也。云“授庐舍”者,总诸臣而辨其亲疏贵贱之居异也。
  ○注“庐倚”至“垩室”
  ○释曰:“庐,倚庐也”者,谓於路门之外东壁,倚木为庐。云“舍,垩室也”者,舍对庐,故为垩室。垩室者,两下为之,与庐异,故名垩室也。云“亲者、贵者居倚庐”者,亲谓大功以上,贵谓大夫以上者,居倚庐。云“疏者,贱者,居垩室”者,疏谓小功缌麻,贱谓士,二者居垩室。知义如此者,以其经云“辨其亲疏贵贱”,明当如此解之也。又引《杂记》者,彼是诸侯之臣,其大夫居庐,士居垩室,彼注“士居垩室”,亦谓邑宰也。朝廷之士亦居庐,引之者,证贵者居庐,贱者居垩室,一边之义耳。其实为诸侯礼,不辨亲疏贵贱而别其远近,并为天子之臣也。

  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郑司农云:“庶子,宿卫之官。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今时乡户籍谓之户版。”玄谓王宫之士,谓王宫中诸吏之子也。庶子,其支庶也。
  ○,音丁历反。)

  [疏]“宫伯”至“版者”
  ○释曰:宫伯掌王宫中卿大夫之子庶子、士之子也。“凡在版者”,子弟皆有名籍,以拟校比也。
  ○注“郑司”至“庶也”
  ○释曰:郑司农云“庶子,宿卫之官”,谓若《夏官 诸子职》,後郑不从者,彼诸子是下大夫,此宫伯中士,不合掌之,故不从也。“玄谓王宫之士,谓宫中诸吏之子也”者,吏,谓卿大夫士之总号。云“庶子,其支庶也”者,以其宫正掌宫中官府,宫伯掌其子弟故也。案《大司马》云:“王吊劳其士庶子”,文与此同。郑彼注云“吊其死者,劳其伤者。庶子,卿大夫之子从军者。”彼士为卿大夫士,庶子为卿大夫之子,则兼庶,与此不同者,彼更无吊劳卿大夫士身,故士为卿大夫,庶子中兼庶,是郑望文以为义,故注与此不同也。

  掌其政,令行其秩,叙作其徒役之事,(秩,禄廪也。叙,才等也。作徒役之事,大子所用。)

  [疏]“掌其”至“之事”
  ○释曰:宫伯既掌士庶子,所以有政令尽掌之也。“行其秩叙”者,秩谓依班秩受禄,叙者才艺高下为次第。“以作其徒役”者,士庶子属大子,随其所用,使役之也。

  授八次八舍之职事。(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於徼候便也。郑司农云:“庶子卫王宫,在内为次,在外为舍。”玄谓次,其宿卫所在。舍,其休沐之处。
  ○徼,古吊反。便,婢面反。)

  [疏]注“卫王”至“之处”。
  ○释曰:言“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者,以其言八,似若八方为四方四维然,以四角四中解之,必於八所以为次舍者,相徼察来往候望皆便,故次舍皆八也。司农云“庶子卫王宫,在内为次,在外为舍”者,庶子义上已破讫,先郑意内次外舍有所隔绝,故后郑不从也。“玄谓次,其宿卫所在”者,谓宿卫之处稍在前为之馆也。舍者,若《掌舍》之舍,亦舍息休止之处,故郑为休沐之处也。

  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谓王宫之士庶子,於邦有大事,或选当行。)

  [疏]“若邦”至“令之”
  ○释曰:事,亦谓寇戎之事。作,起也。谓起宫中之众,使士庶子行,则宫伯戒令之。

  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颁读为班。班,布也。衣裘,若今赋冬夏衣。
  ○颁,音班。)

  [疏]“月终”至“诛赏”
  ○释曰:“月终则均其秩”,秩,禄廪,则与《宫正》“均稍食”亦一也。“岁终则均叙”,与《宫正》则异,彼宫中官府,故会其行事,此其子弟,故均其叙,叙即上注“才等”也。“以时颁其衣裘”,夏时班衣,冬时班裘。“掌其诛赏”者,士庶子有功则赏之,有罪即诛之也。
  ○注“若今赋冬夏衣”
  ○释曰:赋,班也。班之与赋,皆赐授之义。

  ●卷四

  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食,饭也。饮,酒浆也。膳,牲肉也。羞,有滋味者,凡养之具,大略有四。
  ○食,音嗣,注及下“食用”、“公食”同。饭,扶万反,依字作饣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