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夷其麦,以其下种禾豆也。”玄谓“”读如剃小儿头之剃。书或作夷。此皆剪草也,字从类耳”。《月令》曰“烧行水”,谓烧所芟草乃水之。
  ○,字或作雉,同,它计反,徐庭计反。去,起吕反。芟,所御反。蕴,纡粉反,徐忧群反。剃,它计反。)

  [疏]“氏”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杀草”,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也。
  ○注“书”至“水之”
  ○释曰:先郑从古书“”为“夷”,故引古今而为证也。《春秋》者,《左氏传》隐六年,“夏五月,郑伯侵陈。往岁郑伯请成於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人善邻,国之宝也。’又云:“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芟夷蕴崇之。’”注云:“芟,刈。夷,杀。蕴,积。崇,聚。”“玄谓读如剃小儿头之剃”者,俗读也。云“字从类耳”者,人发之剃从发,草还草下为之,故云类也。《月令》者,仲夏令,引之者,欲见草须烧之,又须水之意也。

  {折石}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郑司农云:“{折石}读为レ,蔟读为爵蔟之蔟,谓巢也。”玄谓{折石},古字从石,折声。
  ○{折石},音摘,它历反,徐丈列反,沈敕彻反,李又思亦反。蔟,仓独反。)

  [疏]“折蔟”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覆夭鸟之巢”,是除恶之类,故在此。
  ○注“郑司”至“折声”
  ○释曰:先郑读“{折石}”为“レ”,後郑不从者,先郑意以为杖レ破之,故从“レ”,後郑意以石物等投掷为义,故不从。先郑又云“蔟”为爵蔟之“蔟”者,爵蔟是雀窠,後郑从之。“玄谓{折石},古字从石,折声”者,以石投掷毁之,故古字从石,以折为声,是上声下形字也。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翦,断灭之言也,主除蛊蠹者。诗云:“实始翦商。”
  ○蠹,都路反。)

  [疏]注“翦断”至“翦商”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院“掌除蠹物”,故郑云“翦,断灭言之也,主除蛊蠹者”,故在此。引《诗》者,证翦是翦除。

  赤氏,下士一人,徒二人。(赤犹言扌赤拔也,主除虫豸自埋者。
  ○赤,如字,一音采昔反。,徐音跋,畔末反,刘房末反。扌赤,采昔反,徐呼陌反。拔,畔末反,刘房末反,或蒲八反。豸,直氏反。)

  [疏]注“赤”至“埋者”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墙屋”,注“除虫豸藏逃其中者”,《尔雅 释虫》云:“有足曰虫,无足曰豸。”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言“赤犹言扌赤拔”者,拔,除去之也。

  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郑司农云:“蝈读为蜮,蜮,虾也。《月令》曰‘蝼蝈鸣’,故曰‘掌去{圭黾}黾’。{圭黾}黾,虾蟆属。书或为‘掌去虾蟆’。”玄谓蝈,今御所食蛙也。字从虫,国声也。蜮乃短狐与。
  ○蝈氏,音古获反,注同,刘又音国。蜮,刘音或,一音古获反。虾,音遐。蟆,音麻。蝼,音楼。{圭黾},户蜗反,又斛佳反。黾,莫幸反。蛙,户蜗反,刘斛佳反,沈和隹反。蜮,音或。与,音馀,下官与同。)

  [疏]“蝈氏”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去{圭黾}黾”,亦是除恶之义,故在此也。
  ○注“郑司”至“狐与”
  ○释曰:先郑以蝈为蜮,又以蜮为虾蟆,後郑不从,{圭黾}黾,虾蟆属,是其类也。云“书或为掌去虾蟆”者,於义可也。“玄谓蝈,今御所食蛙也”者,蛙、蝈为一物。云“字从虫,国声也”者,国与蝈为声,所谓左形右声者也。云“蜮乃短狐与”者,案庄公十八年“秋,有蜮”,服云:“短狐,南方盛暑所生,其状如鳖,古无今有。含沙射人入肉中,其疮如疥,遍身中蜮蜮,故曰灾,礼曰惑君则有。”案《五行志》,刘向以为蜮生南越,由齐姜淫惑庄公,故生於鲁。

  壶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壶谓瓦鼓。涿,击之也。故书“涿”为“独”。郑司农云:“独读为浊其源之浊,音与涿相近,书亦或为浊。”
  ○涿,陟角反,又音浊。近,附近之近。)

  [疏]“壶涿”至“二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除水虫”,亦是除恶之类,故在此也。
  ○注“谓”至“为浊”
  ○释曰:乃盛酒之器,非可涿之物,故知是瓦鼓。必知是瓦者,虽无正文,《考工记》有陶人、<方瓦>人造瓦器,驱水虫,非六鼓,故知瓦鼓也。先郑虽读涿为浊,声转字误,故为浊,犹从涿为义,故後郑引之在下。“浊其源”,《大玄经》文也。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庭氏主射妖鸟,令国中清如庭者也。
  ○射,食亦反。清,才性反,又如字。)

  [疏]注“庭氏”至“者也”